一、创办社仓的缘起及其推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十年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442
颗粒名称: 一、创办社仓的缘起及其推广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3
页码: 37-39
摘要: 朱熹是一位中国宋代著名的哲学家,他的消费观念在历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本文通过对朱熹消费观念的深入研究,探讨了他在消费方面的主张和思想。朱熹认为消费应该符合“中”的原则,既不过度也不过简,要以“礼”为标准。他主张不同阶层的人应按不同的等级标准来享受,不应超越。同时,他强调了节俭的重要性,认为只有节俭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和进步。此外,朱熹还提出了发展生产、扫除冗费等措施来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他的消费观念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也对现代社会的消费观念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 哲学思想 消费观念 朱熹

内容

南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春夏之交,福建闽北地区发大水,这时朱熹奉祠闲居崇安县开耀乡五夫里。他“以崇安水灾,被诸司檄来,与县官议赈恤事”②。在视察灾情后,他呈文反映灾情,并感叹说:“今时肉食者,漠然无意于民,直是难与图事”①。为了赈灾,朱熹向慈善户劝募余粮,按照平常价卖给灾民,同时上书建宁知府徐嚞,请求发放常平仓(官仓)的存粮,救济灾民,以利生产。徐嚞接纳建议,命崇安知县诸葛迁瑞,着有关司台,调派船只,运米六百斛,至崇安县兴田码头。朱熹亲率乡民,连夜将米挑回开耀乡,按丁口发放,灾情遂得缓解,“民得遂无饥乱以死,无不悦喜欢呼,声动旁邑。”②是年冬,抗灾得到丰收,百姓精选良粟,运往县仓偿还。刚继任建宁知府的王淮看到此景,高兴地说:“岁有凶穰,不可前料。后或艰食,得无复有前日之劳,其留里中而上其籍于府。”③次年,朱熹又上书新任建宁知府沈度说:“粟分贮民家,于守视出纳不便,请仿古法,为社仓以贮之。不过出捐一岁之息,宜可办。”④沈度从之,并拨给钱六万缗创建社仓。乾道七年(1171年)秋,五夫社仓在朱熹的精心筹划下建成,变常平仓赈济为社仓赈济,大利于民。
  在朱熹创办五夫社仓的带动下,建阳、光泽、建宁、瓯宁、顺昌等闽北各县相继建立社仓。不久,闽北境内建社仓百余所,社仓之举可谓盛极一时。后来,社仓又不断向外推广。淳熙二年(1175年),浙东大儒吕祖谦之父,自婺州来访朱熹,住在五夫里屏山,亲眼看见社仓之惠政,返浙即着手筹划婺州(今浙江金华市)社仓。接着,又有江苏常州宜兴社仓,江西建昌军南城吴氏社仓等出现。南宋淳熙八年(1181年)以后,由于朱熹的积极倡导,孝宗皇帝的支持,社仓在全国推广,并成为农村储粮备荒的主要形式。
  这里要说明一点,创办社仓并不是朱熹最早提出来的。就宋代而言,据记载:“社(义)仓创于北宋仁宗庆历元年(1041年)……置仓于州县。”⑤但建社仓于乡里,乃朱熹开其先。宋人李心传说:“朱元晦先生尝置于里社,每岁以贷乡民,至冬而取,有司不与焉。今若以义仓米,置仓于乡社,令乡人之有行谊者掌立,则合先生之遗意矣。”①明嘉靖《建宁府志·古迹》亦载:“社仓,非官司所掌,其原出于乡先生、乡大夫,念饥民苟求一饱而轻犯刑辟者,于是与里人仗义协力,买田积谷,立为社仓。”
  社仓民办的好处,古人也有定论。明人钟化明在《康济录》中说:“唯以本乡所出积于本乡,以百姓所余散于百姓,则村村有储,缓急有赖,周济无穷矣。”清人方承观说:“官为民计,不若民之自为计,故守以民而不守以官,城之专为备,不若乡之多为备,故贮于乡而不贮于城。”②这些评价都是非常切合实际的。
  淳熙八年(1181年)十一月,朱熹向孝宗皇帝呈请实施他的《社仓事目》。同年十二月,孝宗皇帝将朱熹的《社仓事目》“颁诏行于诸府各州”。

知识出处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十年录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十年录》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精选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中心2008-2018年公开发表的朱子学研究论文37篇,按文章内容分成了朱子与理学、朱子与社会、朱子与教育、朱子与当代、朱子与东亚、朱子与闽台等几组。

阅读

相关人物

朱熹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