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足食之本在农”的生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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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十年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439
颗粒名称: 二、“足食之本在农”的生产观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3
页码: 32-34
摘要: 朱熹是一位重视农业生产的哲学家,他认为农业是财富产生的根源,提出了“足食之本在农”的经济主张。他强调必须重视农业生产,认为只有发展农业才能保证社会物质生产的基础,从而促进社会财富的创造。为了发展农业,朱熹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如兴修水利、开垦荒田、保护耕牛等。虽然朱熹主张重农轻商,但他并不完全否定商业活动,认为人们的社会分工是一种天职,而商业也是其中的一部分。朱熹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徽商的传统也证明了商业活动的重要性。
关键词: 哲学思想 农业生产 朱熹

内容

对于财富产生的根源,朱熹将其归结为劳动生产。同当时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相适应,朱熹提出了“足食之本在农”的经济主张。“窃惟民生之本在食,足食之本在农,此自然之理也。”⑦朱熹认为“民”的生存和生产的根本在于“食”,即人人有饭吃,没有食物,则“民”将流离失所,不能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也就不能创造社会财富。因此,他强调必须重视农业生产。“契勘生民之本,足食为先,是以国家务农重谷,使凡州县守倅皆以劝农为职,每岁二月载酒出郊,延见父老,喻以课督子弟,竭力耕田之意。”①在农业社会,国家应该“务农重谷”,这是自然的道理或规律。为了保证社会物质生产的基础,农业必居于首要地位。因此,州县官吏应以劝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每年二月春耕之时,载酒出郊,奖励耕田。
  发展农业,不仅在思想认识上要高度重视,还有赖于采取各种有针对性的措施。朱熹在担任地方官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如提倡兴修水利、开垦荒田、保护耕牛等。朱熹在福建漳州任职期间,曾奖励开垦荒田。“本州管内荒田颇多,盖缘官司有俵寄之扰,象兽有踏食之患,是致人户不敢开垦。今来朝廷推行经界,向去产钱官米各有归着,自无俵寄之扰……有欲陈请荒田之人,即仰前来陈状。切待勘会给付,永为己业,仍依条制与免三年租税。”②如果有人愿意垦荒,可向官府报请。不仅开垦出来的田业为己业,而且可免三年的租税。朱熹看到:并不是荒田无人开垦,而是存在着实际问题,只有解决具体问题,鼓励开荒,才能使土地增多,粮食增产。朱熹对于农业生产之所以如此重视,一方面,他目睹南宋财政匮乏,不发展农业,不能恢复社会经济,也不能很好地抗金实现统一中原的宏伟誓愿;另一方面,只有注重农业生产,才能解决农民衣食问题,“使其妇子合哺鼓腹,无复饥冻流移之患”。③
  儒家历来重农轻商,以农业为本,以工商业为末。孟子首先骂商人为“贱丈夫”,荀子认为工商业不生产财富,要求减少其从业人数。西汉儒家贤良文学派使用重本轻末观点打击桑弘羊后,重本轻末终于成为一个传统经济教条和主要的封建经济政策。朱熹虽主张“足食之本在农”,“农事至重,人君不可以为缓而忽之”,国家应该“务农重谷”,强调此乃自然之理。但他并不主张不需要工商业活动,他认为人们的社会分工是一种不可改变的天职:“况人在天地间,自农、商、工、贾等而上之,不知其几,皆其所当尽者……但必知所处之职,用天职之自然,而非出于人为。”①他反而肯定商业的存在和商业价值:“生意(经商)何尝息,本虽凋零,生意则长存。”②
  朱熹重农但不轻商的思想对后世有十分积极的影响,新安理学的一个著名口号就是:洪范五福先言富,大学十章半理财。故徽人有外出经商的传统。

知识出处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十年录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十年录》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精选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中心2008-2018年公开发表的朱子学研究论文37篇,按文章内容分成了朱子与理学、朱子与社会、朱子与教育、朱子与当代、朱子与东亚、朱子与闽台等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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