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活”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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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十年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436
颗粒名称: 三、“生活”的理想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6
页码: 24-29
摘要: 本文探讨了朱子哲学中的“心与理一”境界,这是朱子理学中的核心概念之一。文章指出,“心与理一”境界有两个层面上的意义,一是认识论层面,要求打通人心与物理之间的隔阂,实现人心与物理之贯通;二是本体论层面,认为理本来就存在于心中,是心之所以为心者。这种境界是主客观的统一,既不是纯粹的客观认识,也不是纯粹的主观意识。文章还探讨了“心与理一”境界的实践作用,认为这种境界是人生的最高理想,应该将其转化为实际的行动和实践。最后,文章强调了东西方文化在追求真善美精神境界方面的差异。
关键词: 格物致知 朱熹 宋代理学

内容

对于生生之理的理性自觉,对于生命意向的情感体验,最重要的是要实现为生活方式上的天人合一境界。天人合一境界,在朱子理学中表述为“心与理一”的境界。
  朱子的“心与理一”有两个层面上的意义,从认识论的层面上说,朱熹认为心外有理,理在物中,因此提出“格物穷理”说,即要经过认识,打通人心与物理之间隔,实现人心与物理之贯通;从本体论的层面上说,朱熹认为理本来就存在于心中,是心之所以为心者,即心的本体存在。即所谓“心即理,理即心”。
  境界就是心灵存在的方式和状态。境界既不是纯粹的客观认识,有明显的主观性。又不是纯粹的主观意识,有其客观性。朱子所追求的正是“心与理一”的境界,是主客观的统一。而要实现这一点,就要消除一切私心私欲,做到“圣人之心,表里洞然,无有一毫之蔽”①。朱子和其他理学家都以圣人气象、圣人境界为人生的最高理想。而所谓圣人境界,就是天人合一境界。这既有形而上的超越性一面,又不离人的现实存在。人生的最高境界就表现在日用常行之中。
  朱子和其他理学家经常用“心”字来表述圣人境界。如朱子曰:“圣人之心,浑然一理。盖他心里尽包这万理,所以散出于万物万事,无不各当其理。”①可见,人生的最高境界即“浑然一理”即“心与理一”的境界。
  所谓“浑然”,有两种含义。一种含义是心中无私欲障蔽而全体是理,也就是心理合一,浑然无间。这是仁者之心,即仁的境界。“仁者理即是心,心即是理。有一事来,便有一理以应之,所以无忧。”②这就是朱子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实现了“心与理一”的境界,人就成为一个无私欲障蔽的纯粹的人,便没有了任何得失利害的考虑和计较,自然无忧,自无烦恼。不仅如此,有了这种境界,就可以从容自如地应对一切复杂烦难的事物而处之有道,即所谓“泛应曲当,用各不同。”③因此说境界即人的一种“心境”,或看待世界的主观态度。
  从实践理性的要求来说,理学家更是将境界看作为一种理想的生活方式,在处理生活问题时有实际作用。本体境界必然发而为用,在实际生活中发挥作用,包括一言一行,待人接物,处理问题,随时随地都能表现出来。有了这种境界,便有了大本大原,“自然心胸开阔,见世间事皆琐琐不足道矣。”④因为他超越了世俗之见,超越了营营逐利之心,亦即超越了自我,心中包容了整个世界,故能“体事而无不在”。这个“体”,不只是体认之意,是身处其中,体验、体恤并实践其事。这才是境界的实际作用。所谓“天下事皆此心发见”,是说天下事无一不在吾人心灵境界的关照之下呈现出来。既然天下事都在吾人心灵境界之下呈现出来,吾人自然会以身体之,从而实现其意义和价值。境界既是心灵的境界,同时也是身体的实践活动。
  “浑然”的另一种含义是,“心与理一”的境界还是一个各种意义构成的整体境界,其中,主要是指真、善、美的境界。真、善、美是朱子哲学,也是整个中国哲学所追求的理想境界。真、善、美的境界在朱子理学中表现为诚、仁、乐三个概念所构成的相互贯通、相互融合的整体精神境界并且和生命的审美体验结合在一起。
  不同于西方哲学主要是以“求真务实”为基本内涵的科学理性,朱子和儒家哲学主要是以“趋仁向善”为基本内涵的价值理性。虽然东西方文化都以追求真善美为人生最高的精神境界,但是西方文化偏重于以真统美、善,而东方文化则偏重于以善统真、美。
  1.关于“诚”的境界。孔子提出“仁”的学说,主要突显的是价值层面的意义。孟子提出“诚”的学说,主要突显了存在层面的意义。朱子认为“诚”与“仁”是“一理浑然”之境,是“仁”的价值意义和“诚”的存在意义都得到提高。若是分而言之,则是“以其实有,故谓之诚。以其体言,则有仁义礼智之实;以其用言,则有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实。”①这是说,诚有体用之别,以其体言就是仁义礼智(总说则为仁)之实,以其用言则是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实。即仁是诚的真实内容,诚是仁的存在基础。
  朱子认为诚的基本含义是“真实,无妄”,其反面即是“虚妄、欺枉”。人人都有诚的本体存在,但只有圣人才能做到心中之天理“自然流行”从而体现诚的境界即天人合一境界。而一般人则由于人欲之私,虚妄之蔽,不能真正实现诚的境界。要实现诚的境界,就要克服人的虚伪和欺诈,而虚伪和欺诈则来自私欲。朱子认为,自欺是人最大的弊病,人而欺骗自己,则无所不欺。所以要去“妄”而实现诚的境界,就要做到毋自欺和慎独。有了诚的境界,就能排除人欲之私,虚妄之蔽,贯通天人之际,实现天人合一。
  2.关于“仁”的境界。仁是儒学的核心。在原始儒学中,仁多表现为一些具体的德性,如孟子的亲亲、仁民、爱物之类。朱子则将仁提升到本体论的高度,对仁做出新的规定:“仁者,爱之理,心之德。”②即仁是爱的所以然之理,同时也是本心所具之德性。这样就实现了“心与理”的统一,即天人合一的境界。关于这里所说的“心之德。”朱子进一步解释:“仁者,本心之全德。”③即“全德”是包含了其他所有的德性,混而言之为“仁”,分而言之则是仁则包含了义、礼、智其他三德。朱子经常用“天道流行”、“天理流行”说明仁的境界,这是表里如一,内外无间,接人待物,应事出世,“一视同仁”的境界。
  要实现仁的境界,人需要修养,修养的要害是克去私欲。正是私欲使心与仁有了间隔,不能使心之全体呈现出仁,做起事来自然不合于仁。只要除去私欲,其心便全体是仁了。“仁与心本是一物。被私欲一隔,心便违仁去,却为二物。若私欲既无,则心与仁便不相违,合成一物。心犹镜,仁犹镜之明。镜本来明,被尘垢一蔽,遂不明。若尘垢一去,则镜明矣。”①
  仁就是善,仁的境界即善的境界。仁体现的是情感理性,而善则体现的是价值理性。仁是一个生生不已的生命世界,善则是从生命的目的性而言的。人类和自然界的生命创造向着完善的目的发展,善的境界以实现生命创造及化育为其功能。所谓“善,谓化育之功”②,《周易·文言》有“元者善之长”的说法,朱子解释说:“元者生物之始,天地之德莫先于此。故于时为春,于人则为仁而众善之长也。”③可见,朱子是以仁为众善之长,是各种善的源头。仁之所以为善,就在于对生命的爱,对万物的爱,使其完成生命的创造与化育,使“物各得其宜,不相妨害”。“以仁为体,则无一物不在所爱之中”④。这才是“天理流行”的真义。
  朱子认为人的所有德性都是从自然界的“生意”中生发出来的,是真正的生命哲学。“生意”就是生命的“意思”。朱子以仁释生意,则有意境、境界的意思。“生意”是生命之所以为生命者,最能表述生命的目的性意义,其意义只能在生命体验中才能领会。以生意为仁,又以仁为恻隐之心(即爱),以义礼智为恻隐之心在不同方面的发用,这就说明,仁的境界是一个充满生命活力的意义世界、价值世界,这正是善之所以为善者。仁即善的境界,最终只能在人的生命活动,即现实的生存方式中体现出来。
  3.关于“乐”的境界。“乐”是一种具有审美体验形式的精神境界。在朱子的审美境界中,既有表现人格美的“孔颜之乐”,也有表现艺术美的诗歌之乐,但朱子最推崇的则是“曾点之乐”,因为它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曾点之乐”典出《论语》:一次,孔子与弟子子路、曾点、冉有、公西华一起谈论各自的理想。子路、冉有、公西华三人各从事功方面谈了他们的志愿,惟曾点与众不同,说道:“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午雩,咏而归。”孔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①此后,“吾与点也”就成为宋儒特别是朱子谈论“境界”、“气象”的最重要的话题。
  朱子注曰:“曾点之学,盖有见夫人欲尽处,天理流行,随处充满,无少欠阙。故其动静之际,从容如此。而其言志,则又不过即其所居之位,乐其日用之常,初无舍己为人之意。而其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隐然自见于言外。视三子之规规于事为之末者,其气象不侔矣,故夫子叹息而深许之。”②朱子在《论语集注》中对“吾与点也”作了很长篇幅的推演发挥,以此阐述自己的生态审美思想,可见得朱子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
  所谓“天理流行,随处充满”,就是一种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而要实现这种境界,就必须克尽人欲,没有人欲之蔽,方能做到“心与理一”。生生之理就能流通于天人之际,人的心中随处充满一个生生不穷生意世界。用今天的语言表述就是克服工具理性,克服人类中心主义,才能实现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
  所谓“乐其日用之常,初无舍己为人之意”,表明这种生态审美境界就体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而不是一个纯粹的认识论问题,更不是坐而论道的向壁空谈,即“学不得”、“不可学”。而是要从自家心灵深处去体会,并且要“着实做将去”,在生活实践中去体验,这样才有真实内容和现实的意义。
  所谓“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说明“吾与点也”之乐是超功利的,没有任何计较和打算,是人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审美境界,完全进入到一种自由的境界,如孔子所言的“从心所欲而不逾矩”,③所谓“不思而得,不勉而中”④也。亦即张载所谓“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物有未体则心为有外”,“圣人尽性,不以闻见梏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⑤
  朱子所说“天理流行”之乐,是指人与人、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之美,曾点只是“举其一事而言之”。“这道理处处都是:事父母,交朋友,都是这道理;接宾客,是接宾客的道理;动静语默,莫非道理;天地之运,春夏秋冬,莫非道理。人之一身,便是天地,只缘人为人欲隔了,自看者意思不见。如曾点,却被他超然看破这意思,夫子所以喜之。日月之盈缩,昼夜之晦明,莫非此理。”①事父母、交朋友等等,是人间之事,即人与人的关系;天地之运,春夏秋冬,是自然之事,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但都是一个道理,即“天理流行”。其实,自然界的发育流行之理,即人间的相互交往之理,是从心中流出之理即境界,而表现在“处事接物”之中。这是“自然道理流行发见,眼前触处皆是”,故能“从容优裕悠然自得”②。所谓“人之一身,便是天地”,就是从天人合一的境界上说。人有这种境界,不仅“触处皆乐”,而且能使“万物各遂其性”③,就是顺万物之生,遂万物之性。朱子称之为“尧舜气象”④,即圣人境界。这既是善的境界,又是美的境界;既是道德义务,又是美的享受,具有生态美学的意义。
  总而言之,一个人只有自觉做到“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的“大公无私”的境界,才能与天地万物同体而生,实现天人合一。朱子“存天理,灭人欲”的命题在此得到了生态伦理的说明。

知识出处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十年录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十年录》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精选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中心2008-2018年公开发表的朱子学研究论文37篇,按文章内容分成了朱子与理学、朱子与社会、朱子与教育、朱子与当代、朱子与东亚、朱子与闽台等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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