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朱熹规范婚丧礼制主张与措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朱子学刊·第二十九辑》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277
颗粒名称: 三、朱熹规范婚丧礼制主张与措施
分类号: B244.7-55
页数: 4
页码: 109-112
摘要: 本文介绍了朱熹在面对南宋社会动荡不安的局面时,如何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婚丧礼制,改变当时混乱的状况。朱熹通过整理编纂礼书、自上而下推行、基层教授实施、以及官府法规监督等手段,使得婚丧礼制得以规范,对当时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关键词: 朱熹 婚丧礼制 社会风俗

内容

儒家治理国家的基本原则主要是“导之以德,齐之以礼”,通过品德的教化,以及礼制的维护,得以实现。礼仪制度的制定可以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给人以精神上的引导和社会生活上的指引。孔子面对周王室衰微的情况主张复兴周礼,而朱熹在面对南宋社会动荡不安的局面的时候,想到的同样也是复兴礼制。朱熹对礼仪规范的重视,一方面与儒家传统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其家学有关,在朱松的教导下朱熹对“礼”也特别重视。朱熹编纂的第一部著作就是和礼学相关的《诸家祭礼考编》,这为他后来重视婚丧礼仪规范都奠定了基础。在婚丧礼制缺乏与混乱的情况下,朱熹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规范婚丧礼制。
  首先,针对普通百姓对于婚丧等礼制的不了解,朱熹通过整理一些相关的礼仪进行推广。他认为如果要想礼制规范,首先就要让百姓对礼制有一定的了解,而传统的礼书一般说来相对比较繁杂,普通百姓不易理解与执行。所以朱熹自己编纂了通行易懂的礼书,用来教导百姓。绍兴二十五年,朱熹任泉州同安主簿,“先生至,求《政和五礼新仪》印本,于县无之。乃取《周礼》《仪礼》《唐开元礼》《绍兴祀令》,更相参考。书成礼仪衣服器用等图,训释辨明,织悉必备。俾执事学生,朝夕观览,临事无舛”。同时奏请朝廷申严婚礼,“检会《政和五礼》士庶婚娶仪式行下,以凭遵守,约束施行”。又作《民臣礼议》,提出“莫若取自州县官民所应用者,参以近制,别加纂录,号曰《绍兴纂次政和民臣礼略》,锓板模印而颁行之州县”。非常可惜的是,在同安所作的这一部书并没有流传下来,但是朱熹撰写的《赵婿亲迎礼大略》保存了下来,成为了后世婚嫁之礼的重要参考。“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日后,朱熹进行了一系列的礼书编撰工作,尤其是在朱熹的晚年更是如此。
  其次,朱熹主张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推行婚丧礼制。礼书制定完成以后,那么接下来就是如何推行的问题。儒家始终坚持从上到下的行政方式,认为最好的为政方式便是君主做到修身养德,然后影响百姓。“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朱熹也认同这样一个观点,以为君主德行端正,百姓必然就会效仿,上有所好,下必从之。君主做到了遵守礼制,就能够推广于百姓。因此,朱熹希望君主能够以身作则,为天下万民做好表率:“欲望陛下仰体寿皇圣孝成法,明诏礼官稽考礼律,预行指定。其官吏军民男女方丧之礼,亦宜稍为之制,勿使过为华靡。布告郡国,咸使闻知。庶几渐复古制,而四海之众有以著于君臣之义,实天下万世之幸。”
  再次,朱熹通过“父老解说,以训子弟”方式在基层进行教授与实施。朱熹认为以一己之力是无法做到教授全部的百姓懂得礼制的,毕竟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所以朱熹主张通过先教授地方乡贤族老礼制,然后经由他们再传授给乡中的子弟。民间乡贤族老基本上都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而且威望一般都比较高,所以通过地方乡贤族老的力量,更能让地方的百姓愿意接受,可以使礼制得到更快的推广。同时,宋时,大多官员是外籍,对当地的文化风俗不会很了解,在礼制推广的过程中难免发生误解和摩擦,可能会受到当地百姓的抵触,所以运用乡贤族老在当地的名声和威望,使事情得以更好地实施。当然,朱熹也并不是要求百姓完完全全地按照制定的礼制来做,而是要求他们首先对礼制有个基本的概念,然后循序渐进地遵守。而对于学校学子,则主要通过训诱子弟方式进行。“时诣学校,训诱诸生。如南康时,其至郡斋请业问难者,接之不倦。又择士之有行义、知廉耻者,使列学职,为诸生倡。”朱熹亲自到当地的学校、书院中为学子讲学,推广礼制,并且选择一些在这一方面做的杰出的学子作为表率,让他们再教导其他的学生。他们都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所以教导起来并不是很困难。
  最后,朱熹提出通过官府法规来监督具体礼制的实施。礼制和法制的作用不同,礼是一种内在的规范,只具备道德的约束力,并没有什么惩罚措施,强调自觉遵循。而如果要改变在当时已经流行多年的风俗,推行礼制,仅仅靠自觉遵守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政府采取措施保证礼制的推行。朱熹以为具体礼制实施必须由官府来监督,通过颁布法条,约束实行。法是外在的规范,具有强制性。“欲乞检坐见行条法,晓谕禁止。仍乞备申使州,检会《政和五礼》士庶婚娶仪式行下,以凭遵守,约束实行。”官府首先要“见行条法,晓谕禁止”,明令禁止那些不经过婚娶礼俗便私下结为夫妇等不合乎礼制的行为,依照礼书的要求,对当地士庶婚娶仪式行为进行监督。礼制本身只是用来约束人心而已,所以是十分困难的。所以朱熹用外在的法制强制措施来保证政策的实施,这样才能改变当时的婚丧礼制,保证礼制得以更好地实行。朱熹通过礼、法并用,在当地礼制推行上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朱熹关于礼制推行的一系列主张与措施,对当时婚丧礼制起到了一个明显的规范作用。朱熹在漳州推行婚丧礼制之后,漳州“俗为大变”。原本当地百姓都缺乏对父母的感恩之心,不给父母守丧,而青年男女多崇奉佛教,出家为僧,结庐为庵,从而使当地缺乏青壮年劳动力,生产力水平低。在朱熹推行礼制之后,这些风俗都得到了改变,再配合朱熹的其他措施,从而直接改变了当地的民生状态。朱熹的主张与措施,也对朝野上下产生了影响。如丧礼的实施,“自孝宗以降,外庭虽用易月之制,而宫中实行三年之丧云”。丧礼得到推行,可见除了宋孝宗影响的原因,朱熹的上书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朱熹在同安县任满之后,当地百姓对他的政策也特别感恩,“其去也,士思其教,民怀其惠,相与立祠于学宫”。可见朱熹在当地推行礼制教化,百姓还是接受的,对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知识出处

朱子学刊·第二十九辑

《朱子学刊·第二十九辑》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书收录了《朱子哲学体系建构的方法学》《朱熹婚丧礼制的推行》《朱熹理学的传播路径及其对徽州日常生活的影响》《戴震与朱熹关系平议》《陈北溪论“命”》等文章。

阅读

相关人物

朱琳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