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宋婚丧礼制的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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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刊·第二十九辑》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275
颗粒名称: 一、南宋婚丧礼制的简况
分类号: B244.7-55
页数: 3
页码: 106-108
摘要: 本文介绍了儒家“礼”的内涵及其在古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并分析了宋朝时期由于社会变革导致礼制破坏、人们漠视礼制的问题。
关键词: 朱熹 婚丧礼制 社会风俗

内容

“礼”在儒家思想中占据特别重要的地位,儒家创始人孔子终生以“复兴周礼”为目标,甚至提出“以礼治国”的思想口号。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古礼逐渐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后人只能从古籍当中一窥古礼的面目。宋朝作为经历了五代十国之乱然后才建立起来的国家,原先的贵族逐渐没落,平民可以通过科举考试进入权力中心,并且又因为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阶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然而,社会统治秩序却发生了混乱。“熙宁以来,王安石变乱旧制,废罢《仪礼》,而独存《礼记》之科,弃经任传,遗本宗末,其失已甚。而博士诸生又不过诵其虚文以供应举,至于其间亦有因仪法度数之失而立文者,则咸幽冥而莫知其源。一有大议,率用耳学臆断而已”。宋神宗依王安石之议,认为《仪礼》并非孔子撰述,废除了《仪礼》,这就导致当时人们对《仪礼》更加的漠视。所以到朱熹生活的时期,礼制已经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对于婚嫁之礼、丧服之礼的破坏。
  宋高宗去世的时候,宋孝宗为其服孝三年,下诏说:“大行太上皇帝奄弃至养,朕当衰服三年,群臣自遵易月之令,可令有司讨论仪制以闻。”并且确实这样实行了,史书评价称:“终丧三年,又能却群臣之请而力行之。宋之庙号,若仁宗之为‘仁’,孝宗之为‘孝’,其无愧焉。”但是到了宋宁宗的时候却发生了变化。宋宁宗是宋光宗之子,宋孝宗之孙,宋孝宗死时,宋光宗虽然在世,但是病重无法处理朝政,于是传位给了宋宁宗。按照礼制来说,宋宁宗要代替宋光宗为宋孝宗服丧三年。但是宋宁宗却没有这么做,“有司请于易月之外,用漆纱浅黄之制,盖循绍兴以前之旧”。朱熹认为宋宁宗这样的做法违背了礼制,应当效仿宋孝宗的做法。不仅仅是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皇帝存在这样的状况,民间也存在这样的情况。朱熹赴任过的泉州同安县、漳州都出现了礼制缺失现象。朱熹上奏章时说道:“访闻本县自旧相承,无婚姻之礼,里巷之民贫不能聘,或至奔诱,则谓之引伴为妻,习以成风。其流于士子富室,亦或为之,无复忌惮。”整个同安县中都没有可遵循的一定婚嫁之礼,普通百姓因为贫穷,没有经济条件去下聘礼,所以也就无法实行婚嫁之礼。他们基本上都是口头做个约定,然后就成为夫妻,这种现象在普通百姓中比较流行,逐渐成为风俗。而这种风俗后来逐渐影响到士绅富户,他们也这样做,而且丝毫没有忌惮,这就是不能接受的了。任知漳州时,朱熹发现漳州地区也存在这样的问题:“临漳素号道院,比年风俗浸薄。先生以民未知礼,至有居父母丧而不服衰绖者,首下教述古今礼律,以开喻之。又采古丧葬嫁娶之仪,揭以示之命。父老解说,以训子弟。其俗尤崇尚释氏之教,男女聚僧庐为传经,防女不嫁者私为庵舍,以居悉禁之,俗为大变。”可以说漳州地区在丧服之礼方面十分缺乏,当地有父母去世的时候,子女却不服孝。此外还有男女到了适合婚嫁的年龄,却不婚嫁,而且盛行信奉佛教,男子出家为僧,女子结庐为庵,这都是违背了婚嫁之礼。朱熹认为,漳州地区没有婚丧之礼,不仅仅是礼制缺失的问题,还和他们受宗教影响有关。信奉宗教就会舍弃人伦关系,对现实生活中的伦理关系漠视,所以就会缺乏婚丧之礼,从而影响对礼制的遵守。
  礼本来就是对于内在的约束,没有外在的强制约束力,所以需要人们自觉遵守。而朱熹所在的南宋,无论是帝王大臣还是寻常百姓,对于礼制都不清楚、不遵循,所以严重影响了当时的社会秩序。

知识出处

朱子学刊·第二十九辑

《朱子学刊·第二十九辑》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书收录了《朱子哲学体系建构的方法学》《朱熹婚丧礼制的推行》《朱熹理学的传播路径及其对徽州日常生活的影响》《戴震与朱熹关系平议》《陈北溪论“命”》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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