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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二、《朱熹家训》管理哲学思想的现代启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朱子学刊·第二十九辑》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270
颗粒名称:
二、《朱熹家训》管理哲学思想的现代启示
分类号:
B244.7-55
页数:
3
页码:
103-105
摘要:
本文探讨了《朱熹家训》中的管理哲学思想对个人提高道德修养和发展理性知识、建构合理社会秩序以及处理个人、家庭、社会辩证关系的启示。
关键词:
朱熹家训
现实的个人
秩序
修身
内容
(一)《朱熹家训》管理哲学思想对个人提高道德修养和发展理性知识的启示
人的实践活动是由理性和道德一起参与,并且要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展开的。理性、道德和实践一起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中展开,是人们个性自由发展的现实前提;社会文明发展程度表现在人们在有理性的、有道德的实践活动中展开的维度。可以说,人和社会的发展都离不开人的理性素养、道德素养和理性实践能力、道德实践能力的展开。正是基于这种现实的前提,21世纪以来的中国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脚步在不断加快。社会主义社会需要的不仅仅是法制,对国民德行的培养教育同样重要。
《朱熹家训》强调以人为本,认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秩序根本上取决于现实的人本身。这里的人是有道德的人,是符合礼义的人。社会中每一个人凭借着礼义道德修养而展开式现实的实践活动,从而共同构成一个完美的家庭、和谐的社会。这就意味着,家庭和社会是立足于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而不是凭借着抽象的伦理道德构造的;一个有德性的社会也是通过这些有德性的人们用实际活动共同构建出来的。因而,现实的人是这个社会的根本,而让每个现实的人都成为有德行的、能够遵循礼义活动的人,则是儒家哲学的第一要务,也是《朱熹家训》管理哲学的最重要内容之一。
以人为本意味着伦理道德和科学理性是为人所用的,是在人的现实活动中被体现出来的。正如马克思所说:“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伦理道德和科学理性本身就是产生于人的批判武器,人可以利用它管理社会,建构有序社会,而不能直接被替代或驾驭。我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要防止教条式的理论灌输,反对让本应合理的科学知识或道德要求变成不合理的强制;相反,我们要将个人的自我认同与家国紧密联系在一起,让道德要求既是社会要求,同时也是出于心中的自我认同,让科学知识既是理论又是现实。总而言之,以人为本就是要让伦理道德和科学知识为人的发展服务,进而为社会秩序服务,这也可能是当代管理哲学最值得发展的一个方面。
(二)《朱熹家训》管理哲学思想对建构合理社会秩序的启示
儒家认为,社会秩序要建立在礼法结合的基础上。礼义深入人心,让人由内而外尊崇,并且贯彻到日常生活当中;法制是社会管理的强制武器,是惩恶扬善的绝对性力量,可以让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心存敬畏。但是,法律条文相对说来是枯燥无味、理性而无情感的,而道德看起来总会是那么温馨,好像本来就存在于人心中一样。当代社会的管理理论也理清了二者的差别与联系,因而法律变得越来越人性化,越来越贴近人的日常生活,同时伦理道德也在逐渐向法律靠拢、逐渐地外化为法律。事实也证明,礼法结合在当代社会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礼法结合也带来了副作用:当自主性的道德转化为强制性的法律,自我的道德修养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了;当严肃的法律与随意的道德结合之后,合法的程序也不再是一个坚定的保障了。这就给人的自由发展和社会的合理有序带来了困境,甚至是危机。那么,我们该从哪里找出路呢?
加强教育、融入日常、形成习惯,是解决礼法矛盾的根本方法。任何社会秩序的对象都是人的活动,同时人的活动也一直在更新着社会秩序。礼和法产生于人、用之于人。而当人有了循礼的觉悟和守法的自然之后,礼法就会潜藏于人的日常生活之中,直接演变成为人的生活习惯。因而,解决当前社会管理腐败、道德沦丧、法律秩序混乱的负面现象,最重要的就应该从现实的人身上寻找出路。让每个人都能够真心认可礼法,同时又能够自然而然地遵循礼法。要做到这些,最重要的就是要先加强教育。但教育的内容应当要丰富,而不能只停留于伦理道德,更要加强科学知识的教育;教育的形式更不能是教条,而应融入日常生活,让教育存于生活,生活就是教育;同时,不管是道德秩序还是法律秩序都要让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体会到,这些秩序就是使自己成为一个文明人的具体展现,进而让秩序变成了主动的习惯。可以说,最合理的社会秩序是在于不用强制规定,人们就能在日常生活中不约而同地展现出我们所需要的社会秩序。
(三)《朱熹家训》管理哲学思想对处理个人、家庭、社会辩证关系的启示
当前,资本逻辑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的生产活动、交往活动和消费活动,甚至原有的家庭伦理关系都遭受到破坏。一部分人的内在修养受资本侵蚀而不能保持其本来意义。现实需要我们思考如何对待这种家国社会关系。对此,《朱熹家训》管理哲学能够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
从个人与家庭、社会的逻辑关系上来看,我们要明确人本身才是家庭伦理和社会规则的主体,家庭伦理和社会规则是人们为了发展自己和创造人性价值的行动规则。朱熹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提出“处世无私仇,治家无私法”,强调人在伦理法制面前要适当展现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而不能绝对地奉承与顺从。然而,当今社会,我们经常违背此道。马尔库塞就认为:“现代工业社会是仅存肯定因素或保守因素的单向度社会,必须揭穿单向度社会的种种压抑性因素,用辩证的否定思维取代消极顺应的实证主义思维,开展新的社会革命。”由人的活动所衍生出来的家庭伦理和社会规则本应是推进人类更好地发展自身、更丰富地展现自己爱的积极因素,而今一定程度却变成了压抑人性的保守因素。首先需要我们承认并发挥人的主体性,即以人为本,让人成为规则的主人。人对规则的认可是随着现实的生活的发展而不断更新的,因而管理者要在现实生活中更新规则,使之适应新生活。规则的发展来源于人的发展,是规则趋向人,而不是人趋向规则。总之,我们要让人成为家庭伦理、社会规则的主人,而不是相反。
从人生发展的境界看,辩证统一个人、家庭、社会的关系,人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也将会给家庭或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而且能更多地减少发展的代价。冯友兰将人生境界划分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这是一个从低级境界到高级境界不断发展的过程,也是人们从发展自我到身系天下的过程。《朱熹家训》中强调其道在于“善”,即“人有善,则扬之”。“善”是来源于人们内心中最朴实的道德修养,也是内在于心灵之中的审美境界;“善”不是单向度追求私人欲望的功利主义,而是能将主体以外的一切天、地、人融合于一心的“大我”。我们要冲破资本逻辑或者说是功利主义的枷锁,至少要把持住心中的“善”念,从而让自己成为一个有“善”的人;同时,“善”念都是建立在人们物质生活得到保障的前提下的,因而我们要时刻注重发展生产,调整好生产、消费和分配的关系;另一方面,真正的“善”是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并为每个人自然而然地认可、不知不觉地执行的,这就需要管理者和教育者能及时地、科学地将“善”念潜移默化地传输至每个人的心中。
知识出处
《朱子学刊·第二十九辑》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书收录了《朱子哲学体系建构的方法学》《朱熹婚丧礼制的推行》《朱熹理学的传播路径及其对徽州日常生活的影响》《戴震与朱熹关系平议》《陈北溪论“命”》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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