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朱子:『职』的哲学》 图书 |
唯一号: | 130820020230005130 |
颗粒名称: | 第六章 读“格物”的注解——《大学章句》所见(二) |
分类号: | K244 |
页数: | 40 |
页码: | 117-156 |
摘要: | 本文讨论了《大学》中的“八条目”之一——“格物致知”,并重点关注了朱熹对于“格物”的注解。朱熹的注解中,“物犹事也”是一个关键训诂,意味着将原文中的“物”理解为“事”。文章提供了两个典型例子来说明这一训诂的具体应用。文章还指出,许多对于朱熹“格物”说的解释,简单将“事”理解为“事象”,可能是错误的,并可能导致对朱熹思想的误解。因此,正确理解“物犹事也”这一训诂,是理解朱熹“格物”说及其“理”观念的关键。 |
关键词: | 朱熹 宋代 古代史 |
本书从朱熹的生平入手,回到时代与历史交错的现场,认为朱熹在社仓的实践中开启了他的理学世界的构建。同时,他从秦汉以来的“职”的政治含义和宋代以来对君权的讨论中汲取思想。最终,朱熹拈出“职”这一个字,串联起“理”“事”“性”“命”等核心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