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读“明明德”的注解——《大学章句》所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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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职』的哲学》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5129
颗粒名称: 第五章 读“明明德”的注解——《大学章句》所见(一)
分类号: K244
页数: 20
页码: 97-116
摘要: 本文深入探讨了朱熹对《大学》中“明明德”一句的注解,其中重点解释了“明”字的含义和用法。通过分析,文章指出“明德”是人的天性中具备的道德良知,而“明”则是使之彰显的过程。文章还讨论了“明镜”的比喻,以及朱熹等人对身体、魂魄的理解,进一步阐明了“明”的意义。同时,文章也涉及了日本语中“明”的用法和含义,提供了跨文化视角的对比和参考。这些探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朱熹的注解和古典汉语中的微妙语义。
关键词: 朱熹 宋代 古代史

内容

下面,首先探讨朱熹对《大学》原文开头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中“明明德”所做的注解文本。
  【原文】在明明德。
  【朱熹章句】明,明之也。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然其本体之明,则有未尝息者。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明之,以复其初也。
  “明明德”的第一个“明”字是动词,意思是“使某物明”。“明德”则是指,由天所给予人的“成为自己的(‘所得’)东西(即‘德’)”,是一种处于虚灵状态,没有一丝阴霾的“气”之团块。这意味着人自身预先准备好了各种“理”(可理解为感应程序),当要应对眼前所发生的、他者的生之状态时,便会启动与之适应的被称为“理”的东西,以此来感应他者的生之状态。例如,在“(赤子入于井)不救会如何”这种感受的驱使下,此时在心中出现的、
  必须做到的“作为人之职责(即‘事’)”的功用(即救人),便是这样的“气”之团块(即“明德”)。不过,正因为这是“气”的团块,所以由怎样的“气”来构成,便产生了各种差异。而且,由于从各个肉体(作为各个存在所据之处)中起源而来的“饮食、男女之欲”等欲求也缠绕其间,不时会导致“明之状态”中出现阴霾,产生出对于他者的生之状态无法直接感应并作用的情况。不过,“明德”本来的“明的性能”是生来就具有的,不会消失。因此,“自身学圣人参天地之化育(即‘学’)”者,发现自身的“明德”不时地会发生感应而起作用,由此得到线索要守住“明德”。而当下的我已经生出了阴霾,若要把“明德”重新带回到“明德”本来的“明之状态”去,则必须取回生来就被赋予我的“明德”的“明之性能”。
  关于“明”
  首先讨论“明德”的“明”在古典汉语中的意义。在日本语中,当“明”字被直接读作“あかるい”(明亮)时,意思似乎立刻就被理解了。但当继续问“あかるい”到底是什么意思时,又无言以对。
  若注意《朱子语类》中所记载的朱熹有关“明德”的言论,可以看到两种情况,一种是将“明德”比喻为“灯”一样的发光体,另一种则是将“明德”比喻为“镜”。不过“镜”这一形象的使用次数更多。而且如果谈到现在讨论的注解文本,在对“明德”的说明中有“虚灵不昧”一句,大概可以认为此处也是将“明德”形象化为“镜”后所做出的注解。
  在“明镜止水”这一四字成语中,“明镜”是指“明亮的镜子”,“止水”是指“静止的水”,两者都是形容心处于平静清澈时的状态。那么对于“镜”而言的“明”,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可以作为参考的,是在《朱子语类》等文献中,与“明”和“照明”等都密切相关的“照”字的用法。“照”这一词,可以用来形容“灯”等发光体,同样也可以用来形容“镜子”。
  对于镜子而言的“照”,归纳它的用例,我们最初是从“照出(映出)”的意义上来使用的。
  如镜本明,被外物点污,则不明了,少间磨起,则其明又能照物。(《朱子语类》卷一四)
  此一前提是,当时的镜子是通过对金属板进行擦磨而制成的,擦磨得好,则物的形象便能很好地照出。这种镜的状态,便被称作“明”。
  “照”有“照出”的意涵,这一点在前列《禅语辞典》中也有说明,其中对“照面”一词的解释是“指镜或水镜将人脸映照出来”,还特别指出“不是照亮的含义”(《禅语辞典》,第219页)。
  说到“明镜止水”中的“止水”,是指在平静而没有起波的水中,像被称作“水镜”那样将物的形象很好地映照出来,因此与“明镜”相同,都是形容“心”处于平静清澈状态的用语。
  与镜子例子中同样用法的“明”字,也用来形容人的瞳眸。四字成语“明眸皓齿”中的“明”,便是一例。归纳这些用例可知,就像擦磨好的镜子将物的形态清晰地“照出”来一样,在瞳眸之中,也能清晰地将外界事物之形态“照出”来。
  朱熹等人对于身体的理解是,在眼、耳等感觉接收器中充满了被称为“魄”的特别清澈之“气”,拥有“感应”的能力,对于外界的事物,能够以“感到—应对”的形式将该事物的情报接受性地复制下来。若说到眼,在瞳孔中之所以能清晰地“照出”物的姿态,是由于眼的“魄”将外界事物的姿态复制引入了自己的内部,并传达到“心”,这便产生了视觉上的认识。顺带一说,与“魄”的接受能力相反,思考与计算等积极建构的能力,则是由熟称“魂魄”中另一面的“魂”来承担。
  不管如何,据此也能对日本汉语中经常使用的“聪明”一词中的“明”的原初含义,有一个较好的理解。这个“明”是指眼的明,即描述一种对外界的事物能够无遮蔽复制的“眼球”的状态,而“眼球”本身并不是发出光辉的地方。“聪”则是描述将进入耳朵的言语无遗漏地接收,很好地听取的状态。可以看到,“明君”(《孟子·梁惠王上》)、“明王”(《左传》)、“明主”(《韩非子》)等一系列的明字,其意义大概都是从中引申出的。
  对于与“照”“明”相关的“镜”,朱熹等人是如何理解的呢?下面对该问题再进行一个综合考察。金属的内部深处充满着光的团块,这一块块的团块,拥有着通过“感应”而在其内部的光团中将来到其面前的物品的姿态复制出来(即照出)的“感应”能力。
  所谓镜,便是指通过擦磨,使金属块能够达到临界域,让其所持有的感应能力能够立刻发挥。
  在这个注解中,朱熹将“明德”的“明”字,理解为这样的“镜”的形象,并据此提出了各种分析和理解。我们在阅读此处的注解时,须首先注意此点。
  “明德”与“明命”
  朱熹《大学章句》中的《大学》文本,是根据《礼记》所记载的文本进行整理,再编集为“经”一章和“传”十章的整饬形态。
  据朱熹所言,这个“传”的“首章”即第一章,是解释“经”的“明明德”一句。其文字如下。
  《康诰》曰:“克明德。”《大甲》曰:“顾諟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
  对于《帝典》,朱熹的注是《尧典》。《康诰》《大甲》《尧典》,都是《尚书》(《书经》)中的篇名。朱熹在“大学之道,在明明德……”之后的“经”的末尾,附上了一句“右经一章,盖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其传十章,则曾子之意而门人记之也”。即是说在朱熹看来,这一“传”的“首章”,是曾子以孔子的“明
  明德”为文本依据所做解说的记录。“天之明命”或者“明命”,以及“峻德”,都归结到“经”的“明德”这一词语上。即是说,“天之明命”与“明德”,都是同一意思的不同的古典称呼。
  对于“《大甲》曰:‘顾諟天之明命。’”一句,朱熹的注解如下。
  顾,谓常目在之也。……天之明命,即天之所以与我,而我之所以为德者也。常目在之,则无时不明矣。
  如果将“天之所以与我,而我之所以为德者也”这一表述,特别是“我之所以为德者”一句,与同“明德”相关的“人之所得乎天”一句进行比较思考,那么可以认为朱子是将“明命”理解为“明德”的种子。
  从与“明德”相关的“人之所得乎天”一句,以及朱熹使用的“得”字来看,他是用“得”字来说明“明德”的“德”字的含义。对于《论语·为政》的开头“子曰:为政以德”的“德”字,朱熹的注解是“德之为言得也,得于心而不失也”。这是基于“德”与“得”的语音相同,认为“德”的语源是“得”字,即根据训诂认为“德”这个字是“得”字的派生。若据此,则“明命”是指天将“任命(给予的命令)”赋予人时候的媒介,而“明德”是指人接受了这一“明命”,并以此为种子,将通过任命而被授予的天之“令”变作自己的东西(得到)——“德”。
  在《朱子语类》卷十六中,记录有朱熹关于“天之明命”的
  如下言论。
  因说“天之明命”,曰:“这个物事,即是气,便有许多道理(活动程序)在里。人物之生,都是先有这个物事(天之明命),便是天当初分付底。既有这物事,方始具是形(躯体)以生,便有皮包裹在里。若有这个(天之明命),无这皮壳,亦无所包裹(不可能存在具有形的个别的人与物)。如草木之生,亦是有个生意(生命气息)了,便会生出芽蘖;芽蘖出来,便有皮包裹着(生意)。”
  在同一卷中,还有如下另一段记录。合起来思考,大概就能明白朱熹在“天之明命”中看到了什么。
  且如天地间人物草木禽兽,其生也,莫不有种,定不会无种子白地生出一个物事,这个(种、种子)都是气。若理,则只是个净洁空阔底世界,无形迹,他却不会造作;气则能酝酿凝聚生物也。但有此气,则理便在其中。
  “天之明命”即是“气”,是群生随着出生而带来的,作为初发的“生命(いのち)”之种。“明德”则是指直至死前,都能不断对这个种子进行调整,使其复归自我“明命”根源的东西。“明命”是从天的视点来说的,“明德”则是从各个人与物(生物)的视点来说的。
  “明命”与“职”“事”
  《朱子语类》是弟子们记录的朱熹的言论合集。以上根据《朱子语类》中的文本所做的对于“天之明命”的考察,也可用朱熹自己写作的文本来确证。这便是《大学或问》中的文本。
  《或问》是指由问答体的方式形成的注解、解说之书。对于“四书”的全部内容,朱熹都写作了“或问”。在《大学或问》中,对于《大学》之“经”的最后部分,提出了如下问题:在《大学》的结尾是“明明德于天下”,与“天下”相关的是天子与诸侯,若非天子和诸侯,那么学习《大学》是不是就是“思出其位,犯非其分”的僭越行为呢?对此,朱熹回答道:
  曰:天之明命,有生之所同得,非有我之得私也。是以君子之心豁然大公,其视天下,无一物而非吾心之所当爱,无一事而非吾职之所当为。虽或势在四夫之贱,而所以尧舜其君,尧舜其民者,亦未尝不在其分内也。
  “有生”是指“有生命者”,可以理解为是“群生”。由于“天之明命”可谓是一切生物同样获得的东西,因此最终都被叫作“生命(いのち)”。“有生”正是由于获得了“天命”才为“有生”的根源,可称为“生命”。于是,朱熹便将作为生之根源的“生命”称作“非我私得之物”。若用第一部分第二章中所用的论述方式
  来说,作为生之根源的“生命”便是“吾(われ)[1]”这种存在的核心,但是并非“吾”的所有物,不是自己可以自由处理的物件。对于群生而言,所谓“生命”乃是“公”的事物。对于“吾”来说,由天赋予的这个“公”的“生命”,真率地将“生(いきる)”这一职务布置给了吾。这样,在“豁然大公”的君子眼前所展开的“天下”图景便是:对于群生的“爱”,以及对爱的诸“事”(しごと)所制定的条规,本身就包含在“生命”的职责之中,而群生履行此职责所生出的乃是大的信用秩序的世界,同时也是群生将自己的“生命”互相打开后,进行活泼交流的世界。
  “明德”与“心”
  《孟子·尽心上》的开头是“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对于这一句,朱熹的注解如下。
  心者,人之神明,所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性则心之所具之理,而天又理之所从以出者也。
  在此,将朱熹对于“明德”的注释进行并举。
  [1]这里的われ(吾),其含义与序言中出现的わたし(我)有所区分。わたし(我)是更加个体性的自我,而われ(吾)则更加带有类的含义,例如われわれ(吾等),便不单单指具体身边的“我们”(わたしたち)这一群人,而是指“我们这一类人”。例如朱予所说的便是“吾心之全体大用”,便是这个含义。——译者注
  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
  若将对于“心”的解说,与“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的解说合读,大概可以清楚地看到在朱熹的理解中,《大学》里所说的“明德”,与《孟子》中所说的“心”是同一个事物。所谓“明德”,便是从特性的角度来称呼“心”的词,即指:心之“明”的性能,便是来自于天而成为自己的东西(得到)之“德”。
  明德是具有众理之气
  对于“天之明命”,朱熹认为是“气”。若如此,则与“天之明命”在实态上为同一事物的“明德”“心”,也都是“气”。那么“气”是什么呢?如果根据与“明德”和“心”相关的解说“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物者也”“所以具众理而应万物者也”来考虑,可以有如下理解。
  即是说,气是“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
  什么东西能将外物的形态复制到内部去呢?例如说到镜的话是金属的团块,若说到水镜的话则是水的团块,这是我们所称为“物质”的东西的团块。如果用视觉感官的眼睛来说,即是在作为躯体一部分的眼球之中充溢的被称为“魄”的“气”。用耳朵来说的话,则是在作为躯体一部分的耳穴的空虚处所充溢的“魄”。若“心”的话,朱熹的解释则是在“心脏”的内部空虚处,即在被称为“方寸”(一寸立方)的地方,充满了用眼睛很难看到的某种东西的团块。
  重要的是与前引“天之明命”相关的,从《朱子语类》中引出的话:“这个(种、种子)都是气。若理,则只是个净洁空阔底世界,无形迹,他却不会造作;气则能酝酿凝聚生物也。但有此气,则理便在其中。”正如此句所说,若只有“理”的话,该“理”所指示的功用是完全无法实现的。而如果没有理的话,由于没有应该如何感应的指示,气便不可能实现有明确之形的感应功用。气虽然是实现感应功用的主体,但是若没有理这种指示,则完全不可能起作用。更进一步,由于只有能够实现感应功用之团块的气才是气,所以只有在具有了理、能够作用的条件下,气才成为气,而不具有理的气则不可以称作气。
  “明德”,便是某个被称作“气”的团块。这种团块作为“气”,是由天所给予,而人使其成为自己的东西。此处重要的是,天所给予的,人使其成为自己之物的东西,并不是“理”,而是“生命”这样一种可以实现感应活动的“气”之团块。在以下朱熹对于《大学》的注解中,当出现“理”字时,通常都是指“生命”这一各个“气”之团块所具有的“众理”,这一点需要注意。
  虚灵不昧
  “虚灵不昧”,正是朱熹在以镜为范本来想象“明德”时使用的表达。在《中庸章句序》中,对于“心”也可以见到同样的论述。
  盖尝论之:心之虚灵知觉,一而已矣,而以为有人心、道心之异者。
  对于使感应活动得以作用的“生命”这一“气”之团块,其描述是“虚灵”。“虚”是指在其内部,完全不存在什么事物能阻碍其如喷涌般出现的功用。“灵”的本意是指降神的巫女之事,以及通过巫女而降下来的神之事,而作为形容词,则是指非此世之物的深邃力量,所呈现的安宁静满的样子,即“生命”这一感应活动的深邃力量在还未作用时的静满样子。“不昧”,则是指虽然还没有作用,但对于外界处于一种敏锐的开放状态,也即是擦磨好的镜的状态。
  “以具众理而应万事”的“以”字,即是说因为有能够融通自在地进行感应的性能,所以当“吾职所当为”的“一事(しごと)”(这是《大学或问》中的词语)出现在眼前时,这一“气”的团块就立刻会感知到此事,然后依循着自身所具有的职务条规(理,即性)而产生适当的对应。这便是下面要说的“以具众理而应万事”。
  以具众理而应万事
  “具”这一词语,若与“足”字合起来思考的话,就很容易理解。“足”作动词时,是指当数量没有达到百分之百的时候,添上不足的部分,以补足成百分之百的行为。这便是动词的“足”。而且如此这般达到百分之百后,就会有一种充分的状态和感觉。这便是“知足”的“足”,以及动词的“足”。所谓“具”,则是指不仅对于数量,甚至对于其排列的方式、配置、分配,都要恰切地达到百分之百的满足状态,它也指实现这个状态的行动。例如在食膳的准备中,不仅是器皿的个数,而且在器皿种类上也必须恰切地配备好,这个才是“具”。
  因此所谓“具众理”,便是说在“明德”这种“气”的团块中,配备了一整套整理好的感应活动的条规。“明德”与“明镜”类似,在自身之内在有区分得非常好的“职事”的一览条规,当条规中所登载的“吾职所当为”“一事”来临时,就能够明确地感知到,而且能够依循其条规完成工作。
  在此,需要注意到“具众理而应万事”这一句中所表达的“理—事”的对应关系。在第一部分第二章中,当论述到可以把“职”这一词语看作朱熹思考的“第一块石头”时,介绍了《大学章句序》中的一节作为例子。其原文如下。
  其学焉者,无不有以知其性分之所固有,职分之所当为,而各俛焉以尽其力。
  这里提示了“性分—职分”,“固有—当为”这样的对应。毫无疑问,这与此处所论的“理—事”的对应是完全重合的。即是说,在朱熹注解《大学》的基本思路中,这一“理(性、固有)—事(职、当为)”的对应在发挥作用。
  元亨利贞与仁义礼智
  下面,我们看一下这一“理(性、固有)—事(职、当为)”的对应具体是何种含义。即是说,使得最初由上天给予群生的“明命”得以活化的感应活动,具体是如何来运作的呢?
  在《大学章句序》的开头,有“盖自天降生民,则既莫不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矣”,即明言了作为“性”的仁义礼智。
  而且,在《大学或问》之中,有“故人物之生,必得是理,然后有以为健顺仁义礼智之性”。此处也列举了“仁义礼智”。
  在《中庸或问》中有如下论述。
  盖天之所以赋与万物而不能自已者,命也。吾之得乎是命以生,而莫非全体者,性也。故以命言之,则曰元亨利贞,而四时(春夏秋冬之四季)五行(金木水火土之五气),庶类万化,莫不由是而出。以性言之,则曰仁义礼智,而四端(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对应仁、义,礼、智之端)五典(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种与人际相关的伦理感情),万物万事之理,无
  不统于其间。
  在天地之间所展开的群生(万物)之功用的基底中,活动条规便是“元亨利贞”,而人在得到这一条规,并将其变为自己的心之功用的活动条规后,便是“仁义礼智”。
  “元亨利贞”这一词语见于《周易》(《易经》)。《周易》的原文“经”,是由附于六十四卦各个卦上的占辞“卦辞”,与附于各个爻(一个卦由六根爻构成)上的占辞“爻辞”共同构成。根据朱熹注释《周易》的书《周易本义》,由六根阳爻和阴爻重叠构成的各种卦,是伏羲所画的图像,卦辞是由周文王制作,爻辞则是由周公旦制作的。在《周易》中,对于原文“经”,还附有注解的“传”,因为有十篇,所以被称为“十翼”(翼指“帮助”,即辅佐“经”的意思),传统上认为是孔子所作。
  “元亨利贞”是附于六十四卦第一卦的乾卦的卦辞。朱熹根据“十翼”中仅附于乾卦与其次之坤卦上的《文言传》,用“元亨利贞”来描述天地万物之活动(不管其大小)所遵循的四个节律的节点。基础的形象是草木随着春夏秋冬四季,其“生命”之相貌的变迁。即是说,春天发芽(元),夏天姿势伸展形象变得鲜明(亨),秋天不再成长而走向结果(利),冬天则坚实凝聚形成果实(贞),到下一个春天又再次发芽,这便是“生命”活动节律的四个节点。
  根据朱熹等人的理解,“(寒→)暖→暑→冷→寒(→暖)”是在宇宙规模上活力(即气)的态势中所发生的根源性的周年节律,
  而各个“生命”因感应到宇宙节律而展开的律动则是“元亨利贞”。人也被给予了“元亨利贞”这四个节点/节律,并将其内化为自己的东西,即“使其成为自己的(得到)”“德”,成为自身“生命”之感应活动的基础性条规,这便是“仁义礼智”。不过,“义”是与“秋、利”相对应,“礼”是与“夏、亨”相对应,“(仁)义礼(智)”便被置换为“(仁)礼义(智)”。可以用下图来表示这一对应。
  仁·礼,义·智
  进一步,根据《朱子语类》(卷六八)中记录的言论,朱熹认为“元亨利贞”“仁义礼智”这两者作为“理”,都已经不再遵循“气”的时间节律形式,而是从时间形式中超脱出来,在理论上构成了“生命”之感应活动的条规。
  那么是什么感应活动的条规呢?朱熹明确依据的乃是《孟子·公孙丑上》中广为人知的“四端”章的文本。
  “四端”章原文的开头是:“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不忍人之心”,是说对于他人不幸状况,人心会痛而且痛得无法忍受,即意味着心无法做出忽视和假装不知的行为。对于“不忍人之心”,朱熹的注解认为,这一点才是天所给予群生的最基本
  的“明命”之规定。注释如下。
  天地以生物为心,而所生之物因各得夫天地生物(天地生育万物)之心以为心,所以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也。
  此处出现的“天地以生物为心”,“天地生物之心”,都是程颐(伊川先生)的言论,与《周易》(《易经》)复卦的《彖传》“复,见其天地之心乎”相关。
  《周易》的原文“经”,正如前述,是由附于六十四卦各个卦上的占辞(卦辞),与附于构成一卦的六爻上的占辞(爻辞)所共同构成的,而传统上相信《彖辞》是孔子所做的对于卦辞的注解。
  “复”的卦形是■,六爻的最下一根是阳爻,其上的五根都是阴爻。而坤卦的卦形则六根都是阴爻,这是用图像来象征冬至的夜半,宇宙全体的阳的能量衰退消散之瞬间的卦。不过,在宇宙如此失去活力,即将成为一块死物的瞬间,即在变为坤卦的瞬间,阳的能量便从下往上复活过来。而复卦,便是用图像来象征阳的能量在宇宙核心中复活的瞬间。
  当时的人相信由孔子阐发的复卦的意义,即《彖传》中“复,见天地之心乎”一句。然后,对于此处出现的“天地之心”,程颐增补了“天地生物之心”和“生物(生其物)”(《伊川易传》卷二)。而且,在朱熹所编辑的《二程外书》的卷三中,载有“复,其见天地之心。一言以蔽之,天地以生物为心”一句。
  在现今所见朱熹对于《孟子》的注解中,无疑可以看到对于
  图中用阴爻——与阳爻——的增减,来显示宇宙能量状态的周期变化程颐这两方面言论的引用。概而言之,则是指由天地所生出的群生,接续着天地直接生物之心,并使该心成为我之心。
  此外,若论程颐等人将“生物”理解为“天地之心”的背景,也可以举出与《周易》相关的《系辞下传》中“天地之大德曰生”一语。当时,人们相信《系辞下传》也是孔子所作注解之一。
  总而言之,由天给予“生命”者的,作为其“生命”之基础的、核心的特性,便是会因为与他者之生命的关联,而无法抑制地出现反应这一点。“四端”章在其开头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后,是“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孟子接着论述道:
  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
  这是非常有名的一节。以下,《孟子》原文称“由是观之”,举出了“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将各个“心”作为“仁之端”“义之端”“礼之端”“智之端”。在朱熹的注解中,“恻隐之心”以下,是遵循“仁、义、礼、智”这些感应活动的条规,即依循“性”而“随见而发”(朱熹注释之语)的活动。这些并非有意识的,而是自然而然运作的“心”之感应活动。
  根据朱熹的注解,“恻隐之心”是指在见到他人危难时候,自然生出的“切身之痛”的反应。所谓“羞恶之心”,是指我与人在看到“不善”的时候自然产生的“羞愧、讨厌”的反应。“辞让之心”,是指在面对他人时候,自然产生的“将自己放后,让他人优先”的反应。“是非之心”,是指当知道他人之“善”的时候,想到“是”,知道他人之“恶”的时候,想到“非”的反应。以上任何一点,都是在与他者的关联中所产生的无法抑制的反应。
  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
  不过,从这一“生命”的“天地之心”中所由来的基础性的性能,在现实中却是很难发动的。究其原因,朱熹在此列举了两点,其一是由“气禀”而来的拘束,其二是由“人欲”而来的“蔽塞”。
  与上文的“虚灵不昧”相同,此处大概也可以用镜为范例来
  进行理解。只要“明德”是“气”,那么就像镜的性能会被其金属材质所左右一样,各个有所偏差的“气”之材质,也会随之带来“虚灵不昧”的程度偏差。朱熹以构成“明德”之“气”的偏差为中轴,列举了“轻—重”“厚—薄”“清—浊”等例子。
  而且,正如镜的表面如果沾上污垢,其性能上就会大打折扣,与此类似,“饮食、男女之欲”等人欲也会给“明德”的“虚灵不昧”状态带来阴翳。那么,“明德”的“具众理而应万事”这一功用便无法明晰、自然地实现,而沉入了浑浊之渊。
  那该怎么办呢?如何能重返“明德”本来的“明”即“虚灵不昧”的状态呢?其方法便是“明明德”,但是具体如何来做呢?这便要实行“格物致知”。

知识出处

朱子:『职』的哲学

《朱子:『职』的哲学》

本书从朱熹的生平入手,回到时代与历史交错的现场,认为朱熹在社仓的实践中开启了他的理学世界的构建。同时,他从秦汉以来的“职”的政治含义和宋代以来对君权的讨论中汲取思想。最终,朱熹拈出“职”这一个字,串联起“理”“事”“性”“命”等核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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