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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形神、魂魄、鬼神的学说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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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思想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3956
颗粒名称:
第七章 形神、魂魄、鬼神的学说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19
页码:
236-254
摘要:
本文记述了自从“气化”生人和出现人类社会以后,天地间不仅有物质现象,而且有精神现象。那么,意识是什么?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怎样?以及意识的起源,都曾经在中国哲学史上以不同的形式进行论争。朱熹照其哲学逻辑结构的需要,作了自己独到的诠释。
关键词:
形神
魂魄
鬼神
朱熹思想
内容
自从“气化”生人和出现人类社会以后,天地间不仅有物质现象,而且有精神现象。那么,意识是什么?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怎样?以及意识的起源,都曾经在中国哲学史上以不同的形式进行论争。朱熹照其哲学逻辑结构的需要,作了自己独到的诠释。
一、形神论
人的意识现象是怎样产生的?这是人类社会产生以来长期争论的问题,也是科学上和哲学上的一个难题。在漫长的人类思维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以往学者进行了可贵的探索。朱熹利用吸收王充、范缜等人的思想资料,作为其哲学逻辑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朱熹的弟子程端蒙在《语类》中记载:“‘形既生矣’,形体,阴之为也;‘神发知矣’,神知,阳之为也。盖阴主翕,凡敛聚成就者,阴为之也;阳主辟,凡发畅挥散者,阳为之也。”①在“形神”关系问题上,以形为阴的作为,神为阳的作为;阴主敛聚,阳主发散,两者功能有异,形神是阴阳二气化生的。“气之清者为气,浊者为质。(《明作录》云:‘清者属阳,浊者属阳。’)知觉运动,阳之为也;形体(《明作录》作:‘骨肉皮毛’)阴之为也。”①精神或意识的“知觉运动”是“清气”所为,形体是“浊气”所为。那么,是形体在先,还是精神、意识在先?朱熹说:“人生初间,是先有气,既成形,是魄在先。‘形既生矣,神发知矣。’既有形后,方有精神知觉。”②先有气,气成形,体魄在先。有了人的形体以后才有精神知觉,这就是精神在形体以后。朱熹在气——物这个哲学逻辑结构的环节中,论述了气化生精神,精神、意识依气而在的观点。这是对王充、范缜等人思想资料的吸收,这是其所长。可是,也正因为在解决形、神关系问题时,以先后论形、神,使形、神相异,以至有形神二元的倾向。因此,他这样说:“人所以生,精气聚也。人只有许多气,须有个尽时;尽则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而死矣。人将死时,热气上出,所谓魂(按:指精神)升也;下体渐冷,所谓魄(按:指形体)降也。”③这便是一种形神相离说。尽管朱熹在许多地方否定鬼神,但对人死是否为鬼?又有所承认:“然人死虽终归于散,然亦未便散尽,故祭祀有感格之理。先祖世次远者,气之有无不可知。然奉祭祀者,既是他子孙,必竟只是一气,所以有感通之理。……至如伯有为厉,伊川谓:‘别是一般道理。’盖其人气未当尽而强死,自是能为厉,子产为之立后,使有所归,遂不为厉,亦可谓知鬼神之情状矣。”④由于人死体魄归于地,而灵魂离体魄而飞升,因此,人死气散,未散尽或气未当尽而强死,便有鬼和厉鬼的存在。所以祭祀便有先祖来格,一气感通的情状。
如果说在承认“神道设教”这点上范缜与朱熹是共同的话,那么,在“形神相即”与“形神相离”这个理论问题上却有异。但也不能把朱熹与佛教的“神不灭论”视为一途。“然已散者不复聚。释氏却谓人死为鬼,鬼复为人,如此则天地间常只是许多人来来去去,更不由造化生生,必无是理。”①人死气散而不复聚,便否定了鬼的存在。只有在没有散尽,或不当散而强死的特殊情况下,还有鬼存在。因此,他反对佛教所说的“人死为鬼”、“鬼复为人”,“投胎转世”,生死轮回说。两者不能等同。
虽朱熹以精神、意识运动是气所化生,但这是就朱熹哲学逻辑结构中的气——物这个环节而言的。如果从整个哲学逻辑结构来讲,则还有理——气这个环节。理作为朱熹哲学的形上学范畴,它是气的化生者,并且只有理与气合,才能有人,“理与气合,故能成形”。②气自身也由理所化生,何况意识依赖于气呢?即使气化生意识,也无碍于理的形上性。因此,当人们提出人的精神知觉运动是“心之灵”或“气之为”时,朱熹是这样回答的:“不专是气,是先有知觉之理。理未知觉,气聚成形,理与气合便能知觉。譬如这烛火,是因得这脂膏,便有许多光焰。”③烛光之喻,取自桓谭和王充。所不同的,此烛的脂膏是理与气合而成的,已和桓、王单由气构成的烛有别。尽管朱熹也以烛光喻形神,但此形已变质,是由理为之主了。人得理以有生,即生命,包括形体。而原由阳气构成的精神、意识活动,精神知觉运动不离理,“所知觉者是理,理不离知觉,知觉不离理”④。神知依赖形体而存在,转化为神知依赖理而存在。因而,在气——物这一阶段中透露出合理因素。
二、魂魄论
朱熹基于形神关系论,进一步论证了体魄和灵魂,即形体和精神的关系问题。
(一)何谓魂魄
魂与魄是中国哲学史上古老的概念。朱熹有这样一段话:“或问:魂魄之义?曰:子产有言:‘物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孔子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郑氏注曰:‘嘘吸出入者,气也。耳目之精明为魄,气则魂之谓也。’《淮南子》曰:‘天气为魂,地气为魄。’高诱注曰:‘魂,人阴神也。魄,人阳神也。’此数说者,其于魂魄之义详矣。”①从春秋到汉,关于魂魄的论述,基本已备。他的学生陈淳解释说:“所谓始化,是胎中略成形时,人初间才受得气,便结成个胚胎模样,是魄。既成魄,便渐渐会动,属阳,曰魂。及形既生矣,神发知矣,故人之知觉属魂,形体属魄。”②从这里可以看出:一是,物开始形成时,结成一个胚胎模样,是体魄,即是形体;“魄阳是魂”。二是,气神之盛,是魂,故说“天(阳)气为魂”;耳目精明是形体,是“魄”,故曰“地(阴)气为魄”。他们对于魄的规定基本上是明确的,即指人的形体而言,而于魂的规定则不清。
魂是什么?
魂,《说文》:“阳气也,从鬼云声。”朱熹则赋予魂以更多的含义,归纳起来,有这样几个方面:
——魂是精神或意识的活动。“会思量讨度底便是魂。”①所谓“思量”,就是思维活动。人的思维活动是属于意识范围的。因此,他又说:“人之能思虑计画者,魂之为也;能记忆辨别者,魄之为也。”②“思虑计画”,即指人的精神、意识活动。所以,朱熹说:“魂属精神。”③“魂即神也,而属乎阳。”④“知识处是神,记事处是魄。”⑤神相对于魄,显然是指魂。“知识处”,即认识、意识;“记事处”,是指魄,是思维的器官。可见,魂是精神、意识这是魂最基本的特性。
——魂是灵。魂既为精神,在人死后,便可离形而升。因此,魂便具有灵魂的特性。“魄者形之神,魂者气之神。魂魄是神气之精英,谓之灵。”⑥所谓灵,《楚辞辩证》解释说:“旧说以灵为巫,而不知其本以神之所降而得名。盖灵者,神也,非巫也。”⑦魂即神灵。“魂升为神,魄降为鬼。”⑧所以,当有人问:“今愚民于村落杜撰立一神祠,合众以祷之,其神便灵。”朱熹回答说:“可知众心之所辐凑处便自暖,故便有一个灵底道理。所以祭神多用血肉者,盖要得藉他之生气耳。”⑨众心都信仰它,其神便灵,故说“人心聚处便有神”⑩。这个神灵,实质上是人们的精神作用,是人心之所聚,是人创造神。
——魂是无形的。正由于魂是精神、意识的活动,是神灵,是此,它是无形迹的。“魂乃精气中无形迹底。”①既无形迹,便也捉摸不定。
——魂是动的。“魂性动,故当其伸时,非无魄也,而必以魂为主。”②又说:“魂动而魄静。”③所谓魂动,便是指运动作用。“运用动作底是魂。”④“动者,魂也;静者,魄也,‘动静’二字括尽魂魄。凡能运用作为,皆魂也,魄则不能也。今人之所以能运动,都是魂使之尔。”⑤能运动、能作为的是魂。魂的这种特性,使它能无所不在,无时不有,而不消亡。
从这些规定性来看,朱熹认为魂是灵魂、无形迹、能运动、能作为的精神现象;而将魂规定为精神或意识,揭示了魂的本质特征。然而,正如朱熹哲学逻辑结构的冲突一样,在对魂的规定上也存在着冲突。他既以魂是精神或意识,而又以魂为气。“气曰魂,体曰魄。”⑥“气为魂,血为魄。”⑦“气是魂谓之精,血是魄谓之质。”⑧即是说气是魂。气若作为质料,则与精神、意识冲突;若作为一种观念、概念,则无冲突。
朱熹以气为魂,当时梁文叔提出疑问:“体魄既是两物,不知魂与气亦为两物否?”⑨他回答说:“魂、气细推之,亦有精粗,但其为精粗也微,非若体魄之悬殊耳。”⑩以精、粗来区别魂、气,不足以说明魂与气的本质特性。因而,当陈安卿继续提出:“先生(指朱熹)答梁文叔书谓:鼻之知臭,口之知味,魄也;耳目中之煖气,魂也。淳窃以为魂不离气,魄不离体。”①即提出魂不离气,魄不离体时,朱熹则进一步回答:“王丞说魂即是气,魄即是体,却不是。须知魂是气之神,魄是体之神,可也。”②朱熹不同意把魂与气直接等同起来,以“魂者气之神”③。此神,既可作伸解,也可作变化妙用解。是说魂是气的变化妙用。
既释魂,现在来释魄。什么是魄?《说文》:“魄,阴神也,从鬼白声。”段玉裁注:“阴当作侌。阳言气,阴言神者,阴中有阳也。”魄即是阴气。朱熹既吸收了汉人的思想资料,而又予以发挥。他对魄作了这样的规定:
——魄是形体。“看来魄有个物事形象在里面,恐如水晶相似,所以发出来为耳目之精明。”④就人身上说,就是“四肢九窍与夫精血之类”⑤。“且如月,其黑晕是魄也,其光是魂也,想见人身魂魄,也是如此。”⑥黑晕就是指月中黑影。在这里,朱熹的话包含有二层意思:一是,就人的形体的四肢、九窍、精血而言;二是,就魄这个物事的特性而言,它不是一般的事物,而是“一个晶光坚凝”⑦的特殊“物事”。
——魄是人的感觉器官。“耳目鼻口之类为魄,魄即鬼也。”⑧“魄既为人的耳、目、鼻、口等感觉器官,朱熹进一步说明其作用。“精,魄也(耳目之精明为魄)。”①“先儒言:‘口鼻之嘘吸为魂,耳目之聪明为魄。’也只说得大概。”②耳能聪,目能明,这是耳目感官的感觉作用。因此,“见于目而明、耳而聪者,是魄之用。”③“魄是如水,人之视能明,听能聪,心能强记底。有这魄,便有这神,不是外面入来,魄是精。”④耳能听,有聪的功用;目能视,有明的功用。正由于魄具有耳目聪明的功用,所以人老魄衰而目昏耳聋。“魄盛则耳目聪明能记忆,所以老人多止昏耳瞆,记事不得,便是魄衰而少也。”⑤这倒是经验之谈。
——魄是能思维的器官。思维器官本身不是思维、意识,而是形体。他说:“(魄)阴主藏受,(魂)阳主运用。凡能记忆,皆魄之所藏受也。……他能记忆底是魄。”⑥魄是主藏受的器官,它不是一般的“藏受”,而是记忆藏受的器官,即是思维的器官。“会记当去底便是魄。”⑦魄,这种思维器官,具有二种功能:一是藏,就是储藏记忆或思维。《语类》载有:“‘人有尽记得一生以来履历事者,此是智以藏往否?’曰:‘此是魄强,所以记得多’。”⑧由于魄强,便储藏很多以往的记忆;二是受,便是接受记忆或思维。如果说,孟子“心之官则思”,以“心”为思维的器官,一直为人们所沿用的话,那么,朱熹以魄为思维器官,而不苟同前人。
——魄是主静的。“魄主静。”①“魂动而魄静”②。由于魄是形体,所以它是不作为的,故为静。其实,魄既主藏受,从另一视角来说,也不是不动的。
从上述种种规定来看,朱熹认为魄是形体、人的感觉器官、思维器官等,表述了魄的基本特征。但是,既以魄为思维器官,由于表达的不确切和概念运用的不严密,往往把思维的器官与思维本身混淆起来。“能知觉底是魄。”③这既可理解为能知觉的器官,也可理解为能知觉底,即魄是思维。《语类》曾载:“能听者便是。如鼻之知臭,舌之知味,皆是。但不可以‘知’字为魄。才说知,便是主于心也。”④眼、耳、鼻、舌都是感觉器官,“主于心”的心,是思维器官。知臭、知味作为鼻、舌的生理功能来说,它本身不是思维。因此,他认为知不是魄,即思维不是魄。这有一定道理。
(二)魂与魄的关系
精神与形体、意识与体魄的关系,是哲学的重要问题。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当自然界出现生命运动的时候,便逐渐产生了意识。朱熹在前人探索的基础上,作了论述和发挥。
朱熹认为,魂与魄、精神与形体的关系,既相离又不相离。所谓相离,是指魂与魄不同质,互相差分而对待;所谓不相离,是指魂与魄的融合性,相互依赖而渗透。“人生时魂魄相交,死则离而各散去,魂为阳而散上,魄为阴而降下。……凡能记忆,皆魄之所藏受也,至于运用发出来是魂,这两个物事本不相离。他能记忆底是魄,然发出来底便是魂;能知觉底是魄,然知觉发出来底又是魂。虽各自分属阴阳,然阴阳中又各自有阴阳也。或曰:‘大率魄属形体,魂属精神’。”①这则记载,把魂与魄,即精神与形体的关系,基本上说清楚了。
1.就其相离来说,魂与魄不仅具有不同特性,而且具有不同的功用。从人来看:魂(精神)与魄(形体)相互交感,相互作用,便生人;一旦人死,则魂与魄相离而不“和”。朱熹说:“魂愈动而魄愈静,魂愈热而魄愈冷,二者相离,则不得其和而死矣。”②魂为动、为热,魄为静、为冷。动——静、热——冷对待冲突而不和谐、协调,而导致死亡。如果说,这种对待冲突是和合物对待的方面,有其合的话,那么,这种对待冲突若向前跨一步,即魂、魄的动静、冷热破了原来的和合体,即“和”后,“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③。魂、魄各自“离而散去”,不再互相依存,便为“神不灭”论留下根据。
尽管魂魄相离是神不灭论的理论基础,而朱熹又与气(“阴阳”)之聚散相结合,而更显复杂。“物之终始,莫非阴阳合散之所为。”④“阴阳合散”,就是气之聚散,聚则物之始,“物生始化云者,谓受形之初,精血之聚,其间有灵者,名之曰魄也。既生魄阳曰魂者,既生此魄,便有暖气,其间有神者,名之曰魂也。”⑤聚而为人,便有魂、魄,即精神和形体。散则人死,魂魄相离。“魂升于天,魄降于地。阳者,气也,魂也,归于天;阴者,质也,魄也,降于地,谓之死也。知生则知死,只是此理。”⑥“升天”、“降地”这里魂魄散去的总趋势,其间也有不同情况:一是魂气未尽散。“若是诚心感格,彼之魂气未尽散,岂不来享?”①祀祖先以诚心,便感格来享。二是魂气相传。“若世次久远,气之有无不可知,然奉祭祀者既是他子孙,必竟只是这一气相传下来,若能极其诚敬,则亦有感通之理。”②即使相隔千年,然一魂气相传,自能感通。这里所说的魂气,实具有灵魂的意思。既然“魂”可相传千年有余,那么,它自是离形魄而独立存在的。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是同社会运动形式的产生和发展相联系的,从无生命——有生命——人类社会,意识的起源是同整个客观世界发展密不可分的。从单个人来说,随着人的生命的消亡,人的意识运动也停止了。所谓脱离体魄的魂(精神),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2.就其不相离来说,魂魄相互联系而融合。朱熹认为,魂魄对待双方发生作用的形式是相互交感。气是魂称为精,血是魄称之质,“此两个相交感,便能成物”③。魂魄交感成物,犹如“阴阳相感”④成物。“精,魄也(耳目之精明为魄),气,魂也(口鼻之嘘吸为魂),二者合而成物。”⑤又说:“(魂魄)二者既合,然后有物,《易》所谓‘精气为物’者是也。”⑥魂魄相互作用、和合而成人物。
魂、魄两者不仅相互交感,而且各以对立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魂之热而生凉,魄之冷而生暖,惟二者不相离,故其阳不燥,其阴不滞,而得其和矣。”①魂热、魄冷、冷而暖,热而凉。有冷而有热,有热而有冷;无冷也就无所谓热,无热也就无所谓冷。因此,“无魂则魄不能以自存”②,魂、魄相依不相离。由于这种关系,所以魂虽阳而不燥,魄虽阴而不滞,魂、魄融突而共处于一个和合体中,这就是“得其和”,否则就是“不得其和”。朱熹举例说:“水一也,火二也,以魄载魂,以二守一,则水火固济而不相离,所以能永年也。”③水、火相对相济,魂魄相异相济,而不相离,这样才能保持事物的永年。
作为魂、魄的精神与形体的关系来说,精神或意识必须依赖形体而存在,朱熹称这种关系为“以魂守魄”。“老子云:‘载营魄。’是以魂守魄。盖魂热而魄冷,魂动而魄静。能以魂守魄,则魂以所守而亦静,魄以魂而有生意。”④魂守魄,既有魂、魄不离的意识,也有魂依魄的意思。“魂”本动,而以所守而静;“魄”本静,而以所守而有生意,魂魄相依而相济。
魂魄既相离,而又不相离的关系,似乎是冲突的,但在朱熹的哲学逻辑结构中又是圆通的。相离,是指在人死的条件下,魂归于天,魄降于地而言的;“不相离”,是指魂魄两者融合或相交感生物,即指活人而言的。在这里,朱熹利用了人的生、死这种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和人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来比喻魂(精神、意识)与魄(形体、肉体)的相离与不离的问题,为人死后的魂魄离散留下余地。
三、鬼神论
如果说魂魄论是关于精神与形体关系的深入揭示和论述,那么,鬼神论则是发挥精神与形体的作用的。朱熹的鬼神论是对汉以来企图摆脱世俗鬼神迷信的尝试的一种继承。汉时,对鬼神大致有这样几种解释:(1)以“人〔死〕为鬼,有知,能害人”①。(2)“鬼者,归也;神者,荒忽无形者也。”②《韩诗外传》说:“人死曰鬼,鬼者归也,精气归于天,肉归于土,血归于水,脉归于泽,声归于雷,动归于风,眠归于日月,……呼吸之气,复归于人。”③(3)“鬼神,阴阳之名也。”④从传统的世俗神鬼迷信中解脱出来,而赋予新义。朱熹基本上沿袭了汉以来关于鬼神的观点,并有所发挥。
(一)何谓鬼神
在朱熹哲学逻辑结构中,与魂魄论相联系的是鬼神论。陈淳说:“《左传》曰:‘心之精爽,是谓魂魄。’《淮南子》曰:‘阳神为魂,阴神为魄。’魂魄二字,正犹精神二字。神即是魂,精即是魄,魂属阳为神,魄属阴为鬼。”⑤神具有精神、意识的意思,鬼具有形体、体魄的意思。朱熹说:“因言魂魄鬼神之说,曰:只今生人便自一半是神,一半是鬼了。但未死以前则神为主,已死之后,则鬼为主。”⑥人生以精神、意识活动为主,人死以形体为主。
对于鬼神,朱熹作了如下的规定:
——鬼神是实理。《语类》这样记载:“问:‘南轩鬼神一言以蔽之曰诚而已,此语如何?’曰:‘诚是实然之理,鬼神亦只是实理。若无这理,则便无鬼神,无万物,都无所该载了。’”①诚有实和实在的意思,“诚,实也。言鬼神是实有者”②,因而以诚为实理,鬼神也便是实理了。然而,“鬼神”在朱熹哲学逻辑结构中,是属于形而下的,即使是半神半鬼,也只能是间乎形而上、下之间的。这又与“鬼神亦只是实理”之说发生冲突。
——鬼神是“阴阳之气”。“鬼神通天地间一气而言,魂魄主于人身而言,方气之伸,精魄固具,然神为主;及气之屈,魂气虽存,然鬼为主,气尽则魄降而纯于鬼矣,故人死曰鬼。”③鬼神是通天地间的气,鬼神便是形而下的。《语类》记载:“鬼神主乎气而言,只是形而下者。但对物而言:则鬼神主乎气,为物之体;物主乎形,待气而生。盖鬼神是气之精英。”④鬼神作为气来说,即使是气之精英,也是形而下者,而不是形而上者。然对于事物来说,不仅待气而生,而且鬼神为物之体。既然鬼神是气,自是无知,不害人,不主宰自然和社会。他这样说:“‘鬼神者,二气之良能’,是说往来屈伸乃理之自然,非有安排布置,故曰‘良能’也。”⑤这里所谓良能,是指固有的气的屈伸运动。陈淳解释:“良能,言二气之屈伸往来,是自然能如此。”⑥如是,则朱熹的鬼神论颇接近于无神论。
——鬼神是宇宙现象的代表。“鬼神是阴阳二气往来屈伸。天地间如消底是鬼,息底是神;生底是神,死的是鬼。以四时言之,春夏便为神,秋冬便为鬼。又如昼夜,昼便是神,夜便是鬼。以人言之,语为神,默为鬼;动为神,静为鬼。以气息言之,呼为神,吸为鬼。”①息、生、春、夏、昼、语、动、呼等属神;消、死、秋、冬、夜、默、静、吸为鬼,鬼神犹如阴阳一样,是一个实虚范畴,它像现成的套子,凡自然和社会中一切具有相对意义的事物、概念,都可以由鬼神来表示,这样,鬼神便是先在的模式。
——鬼神是运动的一种情状。“鬼神者,气之往来也。”②“鬼神,只是气之屈伸”③,“二气之分,实一气之运。故凡气之来而方伸者为神,气之往而既屈者为鬼。阳主伸,阴主屈,此以一气言也。故以二气言,则阴为鬼,阳为神。”④鬼神是阴阳二气固有的运动形态,它表现为屈伸往来。所谓伸,有伸张、生长的意思;屈,是退缩、停止的意思。往,有消逝、过去的意思;来,有回来,复归的意思。“神,伸也;鬼,屈也。如风、雨、雷、电初发时,神也;及至风止、雨过、雷住、电息则鬼也。”⑤“草木方发生来是神,雕残衰落是鬼;人自小至壮是神,衰老是鬼,鼻息呼是神,吸是鬼。”⑥凡伸、生、来属阳,称为神;凡屈、往、老属阴,称为鬼。这都是作为鬼神的阴阳二气运动情况而言的。而鬼神这种屈伸往来的运动,是不假外力的自身固有的运动。“横渠谓‘二气之良能’,何谓‘良能’?曰:‘屈伸往来,是二气自然能如此。’’”⑦是阴阳二气自然的生长、衰落、春来、寒往的运动。
——鬼神何物不在,何时不有。既然鬼神是“阴阳之气”的运动变化,气何处不有,何时不在,鬼神亦何所而不在。“鬼神不过阴阳消长而已。亭毒化育,风雨晦冥,皆是。在人则精是魄,魄者鬼之盛也;气是魂,魂者神之盛也。精气聚而为物,何物而无鬼神。”①何物无鬼神,鬼神则是一个普遍的存在的东西。《语类》记载,当时有人问:“体物而不可遗,是有此物,便有鬼神。凡天下万物万事皆不能外夫鬼神否?”朱熹说:“不是有此物时,便有此鬼神,说倒了。乃是有这鬼神了,方有此物,及至有此物了,又有能违夫鬼神也。”②朱熹同意天下万物万事皆不外鬼神的说法,而于有此物便有鬼神则不同意,他认为,应先有鬼神后有物,有物后又不能违鬼神。“将鬼神做主,将物作宾,方看得出是鬼神去体那物,鬼神却是主也。”③在这里,是朱熹自己“说倒了”。
朱熹认为,鬼神是一切自然观象的代表,是运动的一种情状,是自然能如此,这都是对汉以来关于鬼神说的发展。而以“鬼神”为“实理”,则是其哲学逻辑结构的需要,体现了理学哲学的特征。在这里,朱熹对于鬼神的解释,已无迷信的气味。把鬼神作为事物运动的一种形态或“阴阳之气”,是对于鬼神的合理的描述,即是元描述。
然而,摆脱一种传统的根深蒂固的习惯观念是多么曲折和艰难!尽管朱熹作了尝试,但习惯观念也还在鬼神说上表现出来。《语类》记载:“又问:‘世之见鬼神者甚多,不审有无如何?’曰:‘世间人见者极多,岂可谓无,但非正理耳。如伯有为厉。’”,④这就是说,“鬼神”是存在的。
即使是承认鬼神存在的情况下,朱熹也是抱着孔子“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的态度,把鬼神之事放到“第二著”的地位。“义刚将鬼神问目呈毕,先生曰:‘此事自是第二著,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此说尽了。今且须去理会眼前事,那个鬼神事,无形无影,莫要枉费心力。”①朱熹主张着实做好眼前的实事,不要枉费心力去理会无形无影的鬼神。对鬼神采敬而远之的态度。并以鬼神为惑。“或问:‘鬼神有无?’曰:‘此岂卒乍可说!便说,公亦岂能信得及。须于众理看得渐明,则此惑自解。’”②他认为解惑之法,是将其放在一边,告诫理会得众理渐明,则鬼神之惑自解,是有见地的。
(二)鬼神的功用和妙用
朱熹的鬼神说是发挥精神与形体的妙用的。“鬼神者,有屈伸往来之迹。如寒来暑往,日往月来,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皆鬼神之功用。此间可见也。忽然而来,忽然而往,方如此,又如彼,使人不可测知,鬼神之妙用也。”③就鬼神的功用说,是指鬼神的屈伸往来等运动形式:“以功用谓之鬼神,此以气之屈伸往来言也。”④“鬼神如阴阳、屈伸、往来、消长。”⑤既然是指自然事物现象的屈伸、往来、消长,那么,它必是有形迹可窥见的。“鬼神是有一个渐次形迹。”⑥“功用是有迹底。”⑦正因为“有迹底”,所以能看见。这是一层意思。
另一层意思是,鬼神“兼精粗而言,是说造化”①。“鬼神者,造化之迹。”②所谓“造化之迹”,是指造作万物而能看得见的。从人来看,“人自方生,而天地之气只管增添在身上,渐渐大,渐渐长成,极至了便渐渐衰耗,渐渐散,言鬼神自有迹者而言之。”③“造化之迹”,就是“阴阳之气”化育万物的过程以及事物发展过程而留下的形迹。
就其妙用说,似专指“神”而言,他说:“所谓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妙处即是神;……不测者,则谓之神。”④神的妙用,即是神妙莫测。“以妙用谓之神,是忽然如此,皆不可测,忽然而来,忽然而去,忽然在这里,忽然在那里。”⑤正由于飘忽不定,所以是“无迹可见”和“变而不可知底”⑥。既无形迹,又不可知,且是功用之所以然者。这种描术,似指精神或意识而说的。
鬼神之所以具有功用和妙用,是由于鬼神的冲突融合。鬼神作为一个和合体的两个方面。无疑应是有界分的。《语类》记载:“问:‘先生说鬼神自有界分,如何?’曰:‘如日为神,夜为鬼;生为神,死为鬼,岂不是界分。’”,⑦日(昼)夜、生死都是冲突双方,鬼神也为冲突双方。《语类》记载:“伸是神,屈是鬼否?先生以手圈桌上而直指其中,曰:这道理圆,只就中分别恁地,气之方来皆属阳,是神;气之反皆属阴,是鬼。日自午以前是神,午以后是鬼;月自初三以后是神,十六以后是鬼。”⑧这是就鬼神的相对待而讲的。
鬼神不仅相互对待,而且相互感通和渗透。“鬼神只是气。屈伸往来者气也。天地间无非气。人之气与天地之气常相接,无间断,人自不见。人心才动,必达于气,便与为屈伸往来者相感通。”①气相互感通,作为气的鬼神,无疑也相互感通。既相感通,而必相联结,这便是鬼神冲突的融合性。
从鬼神和合的角度来看,两者则是互相渗透的。“以一气言,则方伸之气亦有伸有屈,其方伸者神之神,其既屈者神之鬼;既屈之气,亦有屈有伸,其既屈者鬼之鬼,其来格者鬼之神。天地人物皆然,不离此气之往来、屈伸、合散而已,此所谓可错综言者也。”②神为伸,鬼为屈。“方伸之气”为神,神中有伸有屈,这便有两种情况:神之伸者,为“神之神”;神之屈者,为“神之鬼”。“既屈之气”为鬼。鬼中“有屈有伸”也有两种情况:鬼之屈者,为“鬼之鬼”;鬼之伸者,为“鬼之神”。鬼神互相错综、渗透,而交织成不断屈伸往来的运动,从而吴现了鬼神的功用和妙用。
关于精神、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问题,在历史上曾经被中外科学家和哲学家所关注。朱熹在前人的基础上,对问题的探讨的确深入了一步,超越传统看法,而有所创新。正如黄子洪在《朱子语类门目》中所说:“鬼神其别有三:在天之鬼神,阴阳造化是也;在人之鬼神,人死为鬼是也;祭祀之鬼神,神示、祖考是也。三者虽异,其所以为鬼神者则同。知其异,又知其同,斯可以语鬼神之道矣。”③鬼神在不同场合、界域、环境中,有不同的含义,人们对其理会亦不同,但其所以为鬼神,则都认为是气的屈伸往来的变化运动。
附注
① 《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①《朱子语类》卷三。 ②同上。 ③同上。 ④同上。“伯有为厉”,事见《左传》昭公七年。 ① 《朱子语类》卷三。 ② 《答刘叔文》,《文集》卷四十六。 ③ 《朱子语类》卷五。 ④ 同上。 ①《九歌》,《楚辞辩证·上》,《楚辞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189-190页。 ②《北溪先生字义》卷下。 ① 《朱子语类》卷三。 ② 同上。 ③ 《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④ 《朱子语类》卷六十三。 ⑤ 同上。 ⑥ 《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⑦ 《九歌》,《楚辞辩证·上》,《楚辞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185页。 ⑧ 《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⑨ 同上。 ⑩ 同上。 ①《朱子语类》卷三。 ②《答王子合》,《文集》卷四十九。 ③《九歌》第二,《楚辞集注》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47页。 ④《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⑤《朱子语类》卷三。 ⑥同上。 ⑦《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⑧《朱子语类》卷八十三。 ⑨《答梁文叔》,《文集》卷四十四。 ⑩同上。 ① 《答陈安卿》,《文集》卷五十七。 ② 同上。 ③ 《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④ 同上。 ⑤ 同上。 ⑥ 同上。 ⑦ 《朱子语类》卷三。 ⑧ 《朱子语类》卷六十三。 ①《答吕子约》,《文集》卷四十七。 ②《朱子语类》卷三。 ③同上。 ④同上。 ⑤《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⑥同上。 ⑦《朱子语类》卷三。 ⑧同上。 ① 《朱子语类》卷三。 ② 《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③ 同上。 ④ 同上。 ①《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②同上。 ③《朱子语类》卷三。 ④《中庸章句》第十六章。 ⑤《九歌》,《楚辞辩证·上》,《楚辞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190页。 ⑥《朱子语类》卷八十三,另见《朱子语类》卷三。 ① 《朱子语类》卷三。 ② 同上。 ③ 《朱子语类》卷八十三。另见《朱子语类》卷三,文字相同。 ④ 《朱子语类》卷三。 ⑤ 《答吕子约》,《文集》卷四十七。 ⑥ 《九歌》,《楚辞辩证·上》,《楚辞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190页。 ①《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②《朱子语类》卷三。 ③《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④同上。 ① 《论死篇》,《论衡》卷二十。“死”字据黄晖的《论衡校释》补。 ② 《论死篇》,《论衡》卷二十。 ③ 《太平御览》卷八八三引。 ④ 《论死篇》,《论衡》卷二十。 ⑤ 《鬼神》,《北溪先生字义》卷下。 ⑥ 《朱子语类》卷六十三。 ①《朱子语类》卷六十三。 ②同上。 ③《答梁文叔》,《文集》卷四十四。 ④《朱子语类》卷六十三。 ⑤同上。 ⑥《鬼神》,《北溪先生字义》卷下。 ① 《朱子语类》卷六十八。 ② 《答徐居甫》,《文集》卷五十八。 ③ 《答吕子约》,《文集》卷四十七。 ④ 《朱子语类》卷六十三。 ⑤ 《朱子语类》卷三。 ⑥ 《朱子语类》卷六十三。 ⑦ 同上。 ①《朱子语类》卷三。 ②《朱子语类》卷六十三。 ③《朱子语类》卷三。 ④同上。 ① 《朱子语类》卷三。 ② 同上。 ③ 《朱子语类》卷六十八。 ④ 同上。 ⑤ 同上。 ⑥ 同上。 ⑦ 同上。 ①《朱子语类》卷六十八。 ②同上。 ③《朱子语类》卷六十三。 ④《朱子语类》卷六十八。 ⑤同上。 ⑥同上。 ⑦《朱子语类》卷三。 ⑧《朱子语类》卷六十三。 ① 《朱子语类》卷三。 ② 《朱子语类》卷六十三。 ③ 《朱子语类》卷首。
知识出处
《朱熹思想研究》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朱熹生活的时代、身世和经历,朱熹的经济思想、政治学说,朱熹哲学的逻辑结构,朱熹的史学思想、教育思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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