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宋代儒者及士大夫对同居共财大家庭的宣扬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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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及其后学的历史学考察》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3824
颗粒名称: (三)宋代儒者及士大夫对同居共财大家庭的宣扬与实践
分类号: B244.7
页数: 7
页码: 35-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宋代的儒者们不仅在理论上设计了新的家族制度和伦理规范,而且许多儒者和士大夫家庭还亲自实践这些新的家族制度,并试图通过自身的经验推动社会对新制度的认可和推行。他们主要参考了三代先秦时期的礼制,特别是周代的礼制,将"宗子法"作为家族的重要追求和模仿对象。
关键词: 宋代 共财 实践

内容

宋代儒者们不仅从不同的层次和角度来设计新的家族制度与家族、家庭伦理规范,而且有不少儒者和士大夫家庭,还身体力行,亲自实践这种新的家族制度,试图以自身的经验,使宋代的家族制度得到社会的认可与推行。
  我们在前面已经论述到,宋代的许多儒者对于新的家族制度的设计,更多的是依仿于三代先秦时期的礼制,特别是周代的礼制。“宗子法”成了大部分宋代儒者最为关键的家族追求与模仿对象。
  “宗子法”的核心是在家族内部建立一种祭祀和控制管理家族事务的权威,家族必须在“宗子”的领导下得以延续和发展,家族内部的所有族人,都必须围绕在“宗子”的周围,从而形成一种以“宗子”为主轴,不断向外围扩大的家族体制。而形成这样一种从核心向外围扩大的家族体制,其最理想的实践方式,无过于累世同堂、同爨共食了。这正如司马光在《家范》中所推崇的那样:“国朝公卿能守先法久而不衰者,唯故李相昉家。子孙数世二百余口,犹同居共爨。田园邸舍所收及有官者俸禄,皆聚之一库,计口日给饼饭,婚姻丧葬所费皆有常数,分命子弟掌其事。”①
  在宋儒们的倡导、推动和实践之下,四世同堂、五世同堂等形式的同爨共食大家庭样板,在宋代得到较多的涌现。这种风气,还对元明清时代的家族制度产生了某些直接的影响。根据今人王善军所搜集到的资料,宋代同居共财的著名大家庭有142家。其累世共居及其家族人口规模情景有如下表。②
  根据王善军的研究分析,宋代同居共财大家庭最为集中的地区是陕州湖城县、池州铜陵县、徽州婺源县,分别为一县三家。如果依次计算它们的比例状况,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陕州共有七县,宋初户数为17443户,平均每县2492户。湖城县的同居共财大家庭比例为万分之十二。用同样的方法计算可知,铜陵县的同居共财大家庭比例为万分之五点四,婺源县的同居共财大家庭比例则为万分之三点五。其他地区的比例,自然比这要小得多。而且,这些同居共财大家庭也处在不断产生和不断消亡的过程中,表中所列的数字未必都同时存在,再加上宋初的户口数在宋代应该是较少的时期,所以,以上的推论比例很可能是偏高的。①
  就宋代整个民间社会的家族、家庭结构而言,以父母、子女以及祖父母为家庭成员的小家庭结构是普遍现象。累世同居的大家庭,只能是少数的范本。而这种范本,正是宋代儒者重建新的家族制度的理想中的典型。正因为如此,在宋代儒者以及士大夫的大力倡导和宣扬之下,这种累世同居大家庭就特别地突显出来。不仅许多儒者、士大夫热衷于为其树碑立传,广为宣扬,而且政府也在不同的场合予以旌表鼓励。与此同时,一些著名的儒者和士大夫也参与到这种累世同居大家庭的实践中去,这就使得宋代累世同居大家庭的范本更加具有社会影响力。这其中,南宋著名理学家陆九渊家族,就是一个十分突出的例子。
  陆九渊是与朱熹同时代的一位儒学复兴的代表性人物、心学创始人。陆氏兄弟将重建家族的理想付诸实践,使得该家族连绵十世,数代同堂,千人共居,这在宋代是比较罕见的,不仅得到了当时朝廷的多次表彰,而且成为宋代家族制度重建的楷模。《宋史·儒林传》中分别记载了陆九渊兄弟的事迹云:
  陆九龄字子寿。……九龄尝继其父志,益修礼学,治家有法。阖门百口,男女以班各供其职,闺门之内严若朝廷,而忠敬乐易,乡人化之,皆逊弟焉。与弟九渊相为师友,和而不同,学者号“二陆”。……
  九韶字子美。其学渊粹,隐居山中,昼之言行,夜必书之。其家累世义居。一人最长者为家长,一家之事听命焉。岁迁子弟分任家事,凡田畴、租税、出内、庖爨、宾客之事,各有主者。九韶以训诫之辞为韵语,晨兴,家长率众子弟谒先祠毕,击鼓诵其辞,使列听之。子弟有过,家长会众子弟责而训之;不改,则挞之;终不改,度不可容,则言之官府,屏之远方焉。……①
  陆九渊曾经为自己的三位兄弟撰写过墓志铭,也都提到本家族同爨共食的经历。如仲兄陆九叙的墓志云:
  公姓陆氏,名九叙,字子仪。抚州金溪人。曾大父演,大父戬,父贺,赠承事郎。母饶氏,赠孺人;继母邓氏,封太孺人。……公气禀恢廓,公正不事形迹。群居族谈,公在其间初若无与,至有疑议,或正色而断之以一言,或谈笑而解之以一说,往往为之涣然。家素贫,无田业,自先世为药肆以养生。兄弟六人,公居次。伯叔氏皆从事场屋,公独总药肆事,一家之衣食百用,尽出于此。子弟仆役分役其间者甚众,公未尝屑屑于稽检伺察,而人莫有欺之者。商旅往来,咸得其欢心。不任权诡计数,而人各献其便利以相裨益,故能以此足其家而无匮乏。后虽稍有田亩,至今计所收,仅能供数月之粮。食指日众,其仰给药肆者日益重,公周旋其间,如一日也。公娶余氏,先公十一年卒。余氏孝顺出于天性,娣姒皆以为莫及。当穷约时,公之子女,衣服敝败特甚,余氏或时及之,公即正色呵止,必伯叔氏为之处,乃始得衣。虽公之衣服器用,亦往往如此。及伯季有四方游,虽至窘急,裹囊无不立具。①陆九皋的墓表云:
  陆氏徙金溪,年余二百,嗣见九世。公居五世,讳九皋,字子昭。……先君子居约时,门户艰难之事,公所当,每以条理精密,济登平易。吾家素无田,蔬圃不盈十亩,而食指以千计,仰药寮以生。伯兄总家务,仲兄治药寮,公授徒家塾。以束脩之馈补其不足。先君晚岁,用是得与族党宾客,优游觞咏,从容琴弈,裕然无穷匮之忧。当时是,公于妻子裘葛未尝问也。②
  综合以上所记述,我们大体可以知道陆九渊家族,从其先祖高、曾之时,就有共居同财的传统。家族中的事务,“一人最长者为家长,一家之事听命焉”,其他兄弟辈,各有所职,共同支撑家族的延续,“子弟分任家事,凡田畴、租税、出内、庖爨、宾客之事,各有主者”。就陆九渊兄弟而言,“伯兄总家务,仲兄治药寮,公授徒家塾”,此外的三个兄弟,则可专心于读书仕进或做学问。家族内的日常生活供给分配,一由家长或主事者主张,没有私心。“合族而食,每轮差子弟掌库三年。”③如主持家族生计主要来源即药业生意的陆九叙,手中掌握的钱财最多,但是“公之子女,衣服敝败特甚,余氏或时及之,公即正色呵止,必伯叔氏为之处,乃始得衣。虽公之衣服器用,亦往往如此。及伯季有四方游,虽至窘急,裹囊无不立具”。为了加强家族内的团结认同,更好地达到敬宗收族的效果,每天“晨兴,家长率众子弟谒先祠毕,击鼓诵其辞,使列听之。子弟有过,家长会众子弟责而训之;不改,则挞之;终不改,度不可容,则言之官府,屏之远方焉”。
  陆九韶撰写有《居家正本制用篇》,对自己家族的实践进行了进一步的诠释。在这篇文章中,他反复强调教训家族子弟知书识礼的重要性:“古者民生八岁,入小学,学礼乐射御书数。至十五岁,则各因其材而归之四民。故为农工商贾者,亦得入小学。七年而后就其业。其秀异者,入大学而为士,教之德行。凡小学大学之教,俱不在言语文字。故民皆有实行,而无诈伪。愚谓人之爱子,但当教之以孝弟忠信。所读须先六经论孟,通晓大义。明父子君臣夫妇昆弟朋友之节。知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以事父母,以和兄弟,以睦族党,以交朋友,以接邻里。使不得罪于尊卑上下之际。次读史,以知历代兴衰。究观皇帝王霸,与秦汉以来为国者,规模措置之方。功效逐日可见,惟患不为耳。”“夫事有本末,知愚贤不肖者本,贫富贵贱者末也。得其本,则末随。趋其末,则本末俱废。此理之必然也。今行孝悌,本仁义,则为贤为知。贤知之人,众所尊仰。箪瓢为奉,陋巷为居,己固有以自乐,而人不敢以贫贱而轻之。岂非得其本,而末自随之。夫慕爵位,贪财利,则非贤非知。非贤非知之人,人所鄙贱。虽纡青紫,怀金玉,其胸襟未必通晓义理。己无以自乐,而人亦莫不鄙贱之。岂非趋其末,而本末俱废乎。”而遵行孝道,更是家族兴盛与永续的根本之道,“至如奉亲最急也。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祭祀最严也。蔬食菜羹。足以致其敬。方不是因贫乏而废礼义。凡事皆然。则人固不我责。而我亦何歉哉。如此。则礼不废而财不匮矣”。“一家之事。贵于安宁和睦悠久也,其道在于孝悌谦逊。”①
  响着后世。因此,清代陈宏谋在编撰《训俗遗规》收录陆九韶的《居家正本制用篇》时,在按语中说:“门内之地,至性所关。虽极愚顽之人,岂无天良之动。而有时视门内如路人,非礼犯分之事,悍然不顾者,名利之心夺之耳。于名利上看得重一分,即于天伦轻一分矣。梭山先生论居家而先之以正本。其言正本也,以孝弟忠信,读书明理为要,而以时俗名利之积习为戒,其警世也良切。至于制用之道,不过费以耗财,亦不因贫而废礼。随时撙节,称家有无,尤理之不可易也,陆氏十世同居,家法严肃,高风笃行,可仰可师。读此,亦足以知其所由来矣。”①显然,以理学著称的江西抚州金溪陆氏家族,很好地实践了宋代儒者所设计的新的家族制度的理想范本。

知识出处

朱熹及其后学的历史学考察

《朱熹及其后学的历史学考察》

本书主要考察朱熹及其后学们究竟为当时的社会做了些什么,以及这些事情对当时以及后世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朱熹和他的学生们,有从政的经历,也有当平民的经历,他们在所谓的“行”的实践上,表现更多。鉴于此,作者从历史学的角度考察朱子学,突破了从哲学视角研究朱子学的传统。与从哲学视角注重“想什么”不同,历史学更注重“做什么”。作者以自己所擅长的中国经济史和社会史领域,对朱熹及其后学在这两个领域的所作所为,做出了尝试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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