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朱熹:孔子之后第一儒》 图书 |
| 唯一号: | 130820020230003745 |
| 颗粒名称: | 一、以理制欲 |
| 分类号: | B244.75 |
| 页数: | 7 |
| 页码: | 84-90 |
| 摘要: | 本文讲述了朱熹将天理理解为儒家伦理观念,包括仁、义、礼、智等社会关系和道德准则。他认为天理是人所应具备的,是人的本性赋予的。人欲则指的是人的生理欲望,如对美食、美色、安逸等的追求,也称为物欲或私欲。朱熹强调天理和人欲在行为上常常同时存在,但他认为二者之间有严格的区别,不能混淆。他提倡用道德伦理来控制人的物质欲望,认为道心应主宰人心,使得人的行为符合天理的标准。此外,朱熹还提出了道心和人心的概念,道心指的是人的道德观念,人心则指的是人的生理需求和知觉。他认为每个人都同时具备人心和道心,但要用道心来引导和控制人心。朱熹强调人必须警惕和克制人欲,通过修养和修身来达到克制人欲的目的。他将人欲比作贼,提倡警戒状态下的持守和克治,以克服人的私欲。他主张通过密切察觉纤毫私欲,识破欲望的欺骗,从而实现对人欲的克制和战胜。 |
| 关键词: | 朱熹 儒家 伦理 |
出版者:东方出版社
本文讲述了以理制欲是人类社会永恒的道德要求——宋明儒学关于“理”“欲”关系论述的现代启示、改铸儒学的新需要、生于忧患,长于坎坷的大思想家、社会政治思想、理为“天地万物之根”的世界本原论、“天命”与“气质”相结合的双重人性论、唤醒天赋观念的“格物致知”论、克人欲、存天理 、“一中又自有对”的辩证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