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与“完成体”
完成体是体范畴的一个次范畴,在探讨完成体及其相关的理论问题时,有必要把完成体置于整个体貌范畴的总体框架中加以考虑,这样可能会站得更高一些,对完成体及其相关问题的理解会更为全面。
1.1 体
1.1.1“体”(aspect)又称“动相”、“情貌”、“动态”、“时态”、“态”等,是语言表达中与事件的状况、进程或所处阶段密切相关的一个重要语法范畴。我们按目前通行说法称作“体”,有时也称作“体貌”,主要是为了行文方便,为了适应现代汉语词汇双音节化的需要。
正如对“体”的叫法各不相同,人们对它的理解以及为它所下的定义也互有差异:
吕叔湘(1942)认为:“‘将’、‘方’、‘已’等字离开动词是没有显明充实的意义的。我们说,这些限制词所表示的不是‘时间’,是‘动相’,一个动作的过程中的各个阶段。”①
王力(1943)指出:“凡时间的表示着重在近远、长短及阶段者,叫做情貌。”①
高名凯(1948)认为体“着重于动作或历程在绵延的段落中是如何的状态,……动作或历程的绵延是已完成的抑或正在进行,方为开始抑或已有结果等等”。②
张秀(1957)认为:“‘时’,表达动作的外部特征(在什么时
候发生的),而‘体'则表达动作的内在的或本质的特征(怎样
发生的,以什么方式发生的,是否持续地发生的,是否重复地
发生的,是否完成或达到一定的结果,等等)。”③
进入二十世纪末叶以来,汉语时体研究取得较大突破,出现了陈平(1988)、龚千炎(1995)、戴耀晶(1997)等系统地研究现代汉语时体问题的论著。
陈平(1988)“试图建立一个简明的理论框架”,将“时态”(aspect)与“时相”(phase)、“时制”(tense)放在时间系统的框架之中加以考察,认为“时态表现的是观察有关情状的种种方式,指示情状所处的特定状态”④。不过,陈文主要讨论的是时相结构,对时态结构没有展开论述。真正对时间系统的三元结构理论进行具体阐述的是龚千炎(1995)。
龚千炎(1995)指出:“时态表现事件(event)处于某一阶段的特定状态。时态的观察角度可以是各种各样的,既可以从事件发生前观察,也可以从事件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观察,还可以从事件完成后观察,等等。”①
戴耀晶《现代汉语时体系统研究》是全面研究现代汉语体貌系统的著作。该书在总结吸收国内外有关体貌研究成果的
基础上提岀如下定义:“体是观察时间过程中的事件构成的方式。”②
从以上前修时贤对体的不同理解和表述中可以看到一些共识,即,都认为体与动作(或情状、事件)的过程、阶段、状态有关,而与动作或事件的发生时间无关。从中还可以看到人们对体的看法有所发展:其一,正如戴耀晶(1997)所指出的,早期的研究者对“体”的理解主要着眼于动作,认为体是动词的形态;后期的研究者则着眼于“事件”,认为“体意义的承载单位是句子,动词只有在句子中才能体现出体意义,句子中的每个要素都可以对体意义发生影响”③;其二,早期的定义主要是从语法成分表情达意的功能角度来加以表述,后期的定义则是从语言使用者认知的角度来加以表述。如戴耀晶(1997:5)的表述:“所谓体,反映的就是语言使用者(说话人和听话人)对存在于时间中的事件的观察,用R.Quirk等人的话来说,就是事件(他们只提‘动词动作')是如何‘被注意或被感受的’。”
在国外语言学界,体范畴的研究也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这方面影响较大的学者中,Comrie和Smith的看法很有必要加以关注。
Comrie在《体》(Aspect)一书的绪论中对“体”所下的定义是:“体是对情状内部的时间结构的不同观察方式(aspects are different ways of viewing the internal temporal constituency of
a situation)。”①Comrie指出,他的定义来自于Holt的定义“对过程进展本身的不同观察方式”(different ways of conceiving
the flow of the process itself)。 之所以把Holt的“过程”(pro-cess)改为“情状”(situation),是因为体不仅涉及“过程”,而且也涉及“状态” (state),他用“情状”来包括“过程”和“状态”两个方面。这种看法是很有道理的②。
Smith在《体的参数》(The Parameter of Aspect)一书中认为体系统包括相互作用而又互相独立的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视点体(viewpoint aspect),另一部分是情状体(situation as-
pect )。 视点体对所谈论的情状进行整体或局部的观察,它的功能正如照相机镜头一样,是通过一个特定视点或焦点来反映事件,下面又分为三个小类:完整体(perfective
viewpoints)、非完整体(imperfective viewpoints)和中性体
(neutral viewpoints)。情状体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情状类型,Smith把情状体分为五小类,对此下文另作介绍(参见本章第四节)。总之,传统意义上的“体”只相当于Smith的视点体,而在Smith那里,体(aspect)这一术语的所指范围已经扩大,不仅包括显性的视点体,也包括隐性的情状体。“视点体和情状体共同表达了诸如开始、结束、状态的变化以及持续等有关事件时间方面的信息(Viewpoints and situation types con-
vey information about the temporal aspects of situations such as
beginning,end, change of state,and duration )。”①
Smith的理论扩大了人们的视野,也拓宽了体貌研究的范围。而且确确实实情状体与视点体是密不可分的。不过,情状体更多的是由词或短语的词汇意义来体现,而视点体则更多地由句法平面的语法标记来体现。
1.1.2我们沿用传统的说法,仍然把Smith所说的视点体称作“体”,把Smith所说的情状体称作情状类型(situationtype)。
综合各家看法,我们可以对“体”作如下概括:从语言表情达意的功能角度说,体所表现的是事件的状况、进程或所处阶段。从认知的角度看,体范畴反映了人们对事件本身的不同观察方式。比如是从整体上来观察一个事件,还是从局部来观察一个事件。如果对事件不加分解,从整体上加以观察,那么得到的是完整体(perfective);如果对事件加以分解,从局部加以观察,那么得到的是非完整体(imperfective)。根据事件与当时(说话时间或另一参照时间)有无关联,完整体又分为完成体(perfect)和经历体(experiental)。根据所观察的局部的不同,或者说根据所观察的事件处于什么阶段,是开始还是结束,抑或是仍在持续或正在进行之中,非完整体又分为起始体(in-choative)、完毕体(completed)、持续体(continuous)、进行体(progressive)等等。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体范畴的下位分类只是理论上的区分。实际上,体范畴与其他范畴一样,内部成员之间的地位并不平等,不同次类之间有一个渐变过程。一方面,在不同历时平面甚至同一共时平面,同一次范畴的不同成员之间可能有虚化程度的不同,也可能存在语法意义方面的差异。比如现代汉语的“了1”和“过1”都可以表示动作的完成,所以二者有时可以互换,如“吃了饭再走”,也可以说成“吃过饭再走”。从这个角度讲,“过1”与“了1”都属于完成体的成员。但二者的虚化程度和语法意义并不完全相同:“过1”仍是补语性质,虚化程度较低,而“了1”是助词,虚化程度较高,因此二者同现时,“了”只能出现在“过”之后而不能相反;“过1”主要表示动作的完毕,而“了”主要表示状态或结果的实现。另一方面,不同的次范畴之间,或不同的体标记之间又可能具有一定的联系。比如就不同的次范畴的关系而言,相互间的界线并不容易一刀切开,如完整体与非完整体之间,甚至完成体与起始体之间,都是非离散性的连续统(non-discretecontinuum)(参见下节)。
1.2 完成体
在汉语研究中,对“完成”这一术语的使用并不十分规范,传统上认为“了”是典型的表完成的体助词,但是人们通过比较发现,汉语的“完成”与英语中的“完成”不仅不能对等,而且差异很大(赵世开、沈家煊1984;胡明扬1985);与此同时,另有一些学者著文指出,现代汉语中“了”的语法意义是表实现,而不是表完成,如刘勋宁(1988)。在近年的情状类型研究中,不少学者把国外语法学界所提出的三组区别性语义特征之一telic/atelic译作“完成/非完成”,如陈平(1988),于是“完成”又指某一情状在语义上含有内在的自然终结点。
我们根据沈家煊(1995)关于“有界”“无界”的论述和潘悟云(1994)的翻译,除引文外均用“有界”、“无界”来对译telic、atelic,专指情状方面的有无自然终结点,而视点体方面的次范畴之一则仍然沿用传统的“完成”术语。不过,典型的完成体是完整体的一种,是把事件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观察,说明这一事件在当时(说话时间或某一参照时间)已经终止或结束,但仍有某种联系;而我们从历史语法的角度讨论问题,需要显示有关体标记的来源及虚化过程,因此讨论的范围有所扩大。对此我们先以《朱子》的“了”为例略作说明。如(参见第肆章):
(1)忽闻溪边林中响甚,往看之……。看了,去未数里,下雹。(《朱子》35页)
(2)这个自是周公死了,成王赐伯禽,不干周公事。(《朱子》2247页)
(3)到得旱了赈济,委无良策。(《朱子》2640页)
在《朱子》中,“了”处于不同的事件类型,与不同的情状类型相组合,其虚化程度和语法意义有较大区别:有时“了”表示动作的完毕,是对事件的终结点加以观察,如例(1)是说“看”这一动作完毕之后如何如何;有时它表示完成,是对事件的整体加以观察,如例(2)的“死”是瞬间完成的,其过程不能加以分解,如不能说“正在死”、“死毕”,“死了”是把“死”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观察,说明这一变化的完成;有时它表示状态的实现,类似于对事件的起始点加以观察,如例(3)是说“旱”的状态出现之后如何。严格地说,例(1)(3)观察终结点和起始点都应该属于非完整体,例(2)对整个事件加以观察才是典型的完整体之一完成体。这三例所代表的三类“了”在时间结构上存在着明显差异,但从历史语法的角度看,相互间又有密切联系,在总体上都与完成有关:事件完毕意味着整个事件的完成,状态的实现是变化完成造成的结果,只是这种结果被保留下来并延续下去罢了。完毕、完成、实现,实际上构成了一个渐变序列。在这一序列中,“完成”是典型成员,“完毕”和“实现”均为非典型成员。相对于典型成员“完成”来说,“完毕”是尚未完全虚化,而“实现”是过度虚化。
根据汉语体貌表达的实际,也为了更好地显示有关体标记的来源及虚化过程,我们把表示动作或过程完毕、变化完成、状态实现三类语法意义都看作完成体体意义的具体内容。——这是从形式到内容。反过来说,凡是表达这三类体貌意义的助词、副词、语气词,以及已经有所虚化但仍是补语性质的完成动词、趋向动词等,都看作完成体的表达形式。——这是从内容到形式。
我们之所以把副词、通常所说的语气词、甚至尚未完全虚化的动词也包括进来一起讨论,是从整个汉语体貌表达系统的历史、现状和特点等综合起来加以考虑的。
首先它们确实承载着体意义。吕叔湘先生早已指出:“‘将’、‘方’、‘已’等字离开动词是没有显明充实的意义的。”①吕先生说的是副词,有些归为语气词的语法成分,诸如现代汉语的“了”、“呢”和近代汉语的“来”、“哩”等除具有一定的语气意义之外,也同时具有体貌意义。用于动词或谓词性短语之后的“讫”、“毕”、“罢”等完毕义动词和“去”、“起来”等趋向动词也都具有表体用法。
其次,从汉语的特点看,汉语是缺乏狭义形态的语言,所谓词尾或动态助词之类也并不是真正的形态标记。通常所说现代汉语的“体标记”并非严格意义上已经形态化了的东西,有的还具有很实在的词汇意义,如“过1”。既然动词后的“过1”可以看作体标记,那么动词前的“已经”为什么不能看作体标记呢?而现代研究表明,过去所说的动词词尾其实并不一定都从属于动词,也有可能从属于短语或句子。既然同样都有可能从属于句子,那么为什么句中的“了”可以看作体标记,而句尾“了”就不能看作体标记呢?在以下的讨论中可以看到,句中的“了”与句尾的“了”如果所表事件类型相同、所在情状类型相同,就体意义而言并没有本质区别,其区别主要在于体意义之外的语气意义等(参见第肆章)。
第三,从历史语法来看,即使是狭义的形态标记通常也是从词汇形式逐步演化而来。现代汉语的动态助词“了”是由完毕义动词逐渐演化而来,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如前所述,共时平面中各表达形式之间在虚化程度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为了探索演化过程,考察的范围自然应该放宽一些。李如龙(1994∶7)在谈到汉语方言的体貌研究时提出如下观点:“在研究过程中,搜集材料、罗列事实时不妨把标准放宽些,归纳类别,理论分析时则应该把标准收紧些。这样,就可以做到既不遗漏语言事实,又不至于失之纷繁而不得要领。”这一看法也完全适用于近代汉语体貌研究。
第四,汉语方言语法研究表明,在中国境内的许多方言中,有些体貌范畴主要依靠动词前的体标记或句尾的体标记来表达,如吴方言中,表示进行的体标记“勒海”总是置于动词之前,“勒海”虽然可以置于动词之后,但表示的是持续。正如李如龙(1994)所说:“在吴方言和闽方言,用‘勒海’或‘嘞’置于动词之前表进行,置于动词之后表持续,二者判然有别。”①又如在河南南部的商城等地,表示动作进行和持续的体标记是句尾的“得”。如:
(4)父亲:你妈呢?
女儿:做饭得。
儿子:没在做饭,在床上躺着得。
“做饭得”是说正在做饭,“在床上躺着得”是指处于“在床上躺着”这一状态持续之中。
既然方言中可以用动词前的成分或句子末尾的成分作为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体貌标记,那么在历史语法研究中自然也不应该把类似的形式排除在外。
其实,把副词、语气词、完毕义动词纳入体貌范畴研究并非我们的独创,许多学者在具体研究中都是这样实践的。如梅祖麟《现代汉语完成貌句式和词尾的来源》、《先秦两汉的一种完成貌句式》两篇文章,讨论的都是完毕义动词;在张双庆主编的《动词的体》所收论文中,大多涉及表体副词和语气词。
我们不妨把“体标记”这一概念区分为狭义和广义两个:狭义的体标记指表体的形态,是完全虚化的纯语法形式;广义的体标记指所有表体形式,包括纯语法形式、词汇形式、句子结构等,只要是表达体意义的“标记”或“记号”(mark),均称作“体标记”(aspectmark)。
有特定的体标记就可以表示特定的体意义,但没有某一特定的体标记并不等于不具有某种体意义。完成体体意义的表达除了常见的表体副词、助词、语气词、尚未完全虚化的动词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手段,例如不用任何显性标记的“零形式”,在一定语境中也可以表示完成体体意义。不过,“零形式”是无标记项,我们这里只讨论有标记项。
1.3 《朱子》的完成体体标记系统
根据上一小节的讨论,结合近代汉语研究实际,《朱子》的完成体体标记系统及其主要成员可归纳为:
体副词:既、已、已自、已是、既已、已经
体助词:了、过、却、得、取、着
体语气词:了、矣
完毕义动词:讫、毕、罢
趋向动词:下
这是从词类的角度所作的划分。其实从历史语法的角度看,可以忽略词类之别,在表述上直接按体标记在句中的位置分别称作“前标记、中标记、后标记”,这样“毕、下”之类也可以与句中的“了、却”等一起纳入中标记之内。如果是这样,那么《朱子》完成体体标记系统是:
前标记:既、已、已自、已是、既已、已经
中标记:讫、毕、罢、下;了、过、却、得、取、着后标记:了、矣
在以下的几章中我们选取“了”、“过”等《朱子》中使用频率较高、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体标记进行重点考察,对另外一些体标记或进行简要讨论,或留待以后探索。
二、体与事件
2.1 事件
体与动作有关还是与事件有关?与之相关的句法问题是:体与动词有关还是与句子有关?早期的研究者认为体与动作有关,认为在形态丰富的语言中,体范畴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动词形态的不同;在形态贫乏的汉语中,含有体意义的“了”、“着”等也都是动词的词尾。但是,最近的研究者通常认为,体表现的是“事件”(龚千炎1994,戴耀晶1997)。对所谓“事件”,张秀(1959)在研究汉语语气系统时作过如下表述:
下列四种情况都可以叫做一个事件:(一)某一主体进行一个动作(如,“我说话”);(二)某一主体经历了一个状态(如:“我很高兴”,又:“他的脸红了”);(三)某一主体具有某种性质或特征(如:“这朵花是红的”);(四)某一主体属于某一类型(如:“我是学生”,“他当了先进工作者
了”)。①
按照张秀的表述,事件在句法上的体现就是以动作动词、属性动词、形容词及其连带成分构成的句子。戴耀晶(1997)曾将张秀对“事件”的理解引入现代汉语体貌系统的研究之中。戴先生明确指出:“动词是体意义的集中体现者,研究动词对于体的研究有特殊的重要作用,但是,动词并不是体意义的唯一体现者,甚至也不是体意义的承载单位。体意义的承载单位是句子,动词只有在句子中才能体现出体意义,句子中的每个要素都可以对体意义发生影响。”②。
戴先生的看法是有道理的。当然,我们认为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也不必过于拘泥,应该看到,体既与动作有关,也与事件有关,还可以与性质状态发生联系。体现在句法上则是,体标记既可以从属于动词、形容词,也可以从属于谓词性短语,又可以从属于句子。如:
(1)a.吃了再走|红了再吃
b.吃了饭再走|红透了再吃
c.吃完三大碗了|他们在寝室跳舞呢
a组的“了”分别从属于动词“吃”和形容词“红”,b组的“了”分
别从属于动宾短语“吃饭”和动补短语“红透”;c组的“了”和“呢”从属于句子。
我们赞同体貌表现事件的看法,但鉴于不同学者对“事件”有不同的理解和界定①,我们有必要对“事件”的内涵重新作一说明。我们把由动词、形容词、谓词性短语,甚至句子形式等语法单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过程、关系、状态等各语义单位统称为事件。这样,既可以从总体上说体是表示事件的,又可以具体地说,某一体标记表示某一事件如何如何,或者更具体地说,表示某一动作或某一过程之类如何如何。比如“吃过再走”,“过”从属于“吃”,“吃”是动作,因此我们可以说“过”表示动作的完毕;与此同时,“吃”是“过”所表示的一个事件,因此我们也可以说“过”表示该事件的完毕。在这种情况下,“事件”与“动作”是统一的。但是,“动作”、“状态”等只是事件的一个下位概念,在具体句子中它与事件不可能都是一致的。如“吃过野兔”,动作是“吃”,但与“过”发生关系的事件是“吃野兔”这一过程。“过”表示“吃野兔”这一过程曾经发生,而不仅仅是说“吃”这一动作曾经发生。此时“过”表示的事件便不是动作而是过程。再如“不吃野兔了”,“吃”是动作,“吃野兔”是个过程,“不吃野兔”是一种状态,“了”表示该状态的从无到有,其体意义可概括为表示状态的实现(参见第肆章),此时“事件”是一种状态,而与动作、过程均无关。①
2.2 事件类型
一个句子可以只表述一个事件,也可以表述多个事件。前者可称为单一事件句,后者可称为复合事件句(参见戴耀晶1997)。顾名思义,单一事件句中只含有一个事件,句法上体现为单句。如:
(2)他已经吃完饭了。
复合事件句由两个或两上以上事件组成,句法上可以体现为单句,也可以体现为复句。
(3)他吃了饭之后就回家了。
(4)他吃了饭之后,匆匆忙忙地穿上外衣,赶紧坐车回家了。
例(3)是单句,其中包括“吃饭”和“回家”两个事件;例(4)是复句,包括“吃饭”、“穿衣”、“坐车”、“回家”四个事件。
有时候两个事件或两个以上的事件之间在表达时间信息方面,地位是不平等的,有的用于表示背景时间信息,如例(3)(4)的“吃饭”;有的表示前景时间信息,如两例中的“回家”。例(4)的“穿衣”相对于“吃饭”来说也是表示前景时间信息,但相对于“回家”又是提供背景时间信息。
我们把表示背景时间信息的事件称作背景事件(back-groundevent),把表示前景时间信息的事件称作前景事件(foregroundevent)。
在句法形式上,背景事件与前景事件有一些区别:(一)背景事件在句中常常是粘着的,而前景事件在句中则是自由的。如例(3)的“吃了饭之后”不能单说,而“回家了”可以单说。再如《朱子》中的例子。
(5)季子既归,而闵公被杀,庆父出奔。(《朱子》2162页)
“季子既归”语意未完,是粘着的,而“闵公被杀”和“庆父出奔”是自由的。
(二)背景事件常常是有标记的,而前景事件通常是无标记的。如现代汉语中表示背景事件通常用“时”、“后”、“前”等标记,如:
(6)他是到了北方之后才发胖的。
(7)他上大学以前教过五年书。
有了这些标记之后,在句法上往往因为“时”、“后”之类的加入从而使VP变为修饰成分,而在语意上VP表示背景时间信息的功能不仅没有改变,而且会得到进一步突显,变得更为明确。
英语的when+vp、while+vp、after+vp、before+vp之类通常也是表示背景时间信息。不过似乎没有汉语那么严格。如①:
(8)Donotforgettoreturnthisbookformewhenyougotothelibrary.
(9)ⅠwasenteringtheworkshopwhenIheardsomebodycallafterme.
显然例(8)的when+vp表示背景时间信息,但例(9)when+vp则是表示前景时间信息。译成汉语是:“我正往车间进,忽然听见背后有人叫我。”when分句译成汉语后就变成了前景事件句。
(三)背景事件与前景事件本来是相对的概念,没有前景事件也就无所谓背景事件。但是,没有背景事件,句子仍然可以有别的语言成分表示背景时间信息。如:
(10)他昨天5点钟以前已经起了床。
句中“5点钟以前”表示“已经起了床”的背景时间信息。相对而言,“已经起了床”仍然可以看作表示前景时间信息,仍可以称作前景事件。因此,单一事件句通常也就是前景事件句。
2.3 事件类型对体的影响
事件类型对体标记的选用和体意义的表达具有一定的影响,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
其一,不同的事件类型会对体标记有不同的选择。如“既”和“已”,二者都是把事件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观察,表明事件先于某一参照时间存在并延续到这一参照时间。按照最普通的说法,二者都是表示完成。但是在背景事件句中通常只用“既”而不用“已”。用“既”的句法结构“既VP”是粘着的,后面语意未完,需要另有后续成分。如:
(11)既克,公问其故。(《左传·庄公10年》)
(12)既熟,则其发见自不差。(《朱子》2263页)
而在前景事件句中,通常用“已”而不用“既”。如:
(13)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史记·老子传》)
(14)当时楚甚强大,僭王已非一日。(《朱子》2165页)
在《朱子》中,“既”和“已”都可以与“了”同现,但在背景事件句中“了”只与“既”同现而不与“已”同现;而在前景事件句中“了”只与“已”同现而不与“既”同现。如:
(15)如人下种子,既下得种了,须是讨水去灌溉他,讨粪
去培拥他,与他耘锄方是。(《朱子》2087页)
(16)到周时只千八百国,较之万国,五分已灭了四分已
上,此时诸国已自大了。(《朱子》2181页)
实际上前景事件与背景事件中的“了”在语法意义方面是有区别的,虚化程度也不尽相同(详细地讨论请参考第肆章)。
“已自”、“正是”以及早期的“已经”也都类似于“已”,通常只用于前景事件句中(参见第叁章第二节、第三节)。
再如现代汉语的“过”,通常分为“过1”和“过2”。“过1”所表事件通常是粘着的,比较适宜用在背景事件句中,而不能自由地用于前景事件句,如(17a);当必需用于前景事件时,其后一般要加上“了”来完句,如(17b):
(17)a.吃过1饭再去。 吃过1饭。
b.他已经吃过1了。 他已经吃过1。
而“过2”所表事件通常是自由的,比较适宜表示前景事件,一般不能用于连续事件的背景事件中。如:
(18)他吃过2蛇。 吃过2蛇再走。
其二,同一体标记用于不同事件类型的句子中时,其虚化程度和语法意义会有所不同。如《朱子》中的“了”:
(19)a.如理会这一事未了,又要去理会那事,少间都成无理会。须是理会这事了,方好去理会那事,须是主一。(《朱子》2779页)
b.未几,便出来定三秦,已自侵占别人田地了。(《朱子》2302页)
(19a)“理会这事了”表示背景时间信息,与“理会这一事未了”相对,可知“了”是动词性质,虚化程度较低。(19b)“已自侵占别人田地了”,表示前景时间信息,其中的“了”与(19a)中的“了”一样用于动宾结构之后,但虚化程度明显高于(19a)。除虚化程度不同之外,语法意义也不相同:(19a)的“了”严格地说仍具有很实在的词汇意义,不过在历史语法研究中,词汇意义与语法意义有时不必严格区分,而且事实上词汇意义与语法意义之间本来就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联系,本来就是一个渐变的非离散的连续体。因此我们可以说(19a)中“了”的功能或语法意义是表示事件的完毕,同时表示相对的先时,即前一事件先于后一事件发生。(19b)的“了”处于句尾,其语法意义是表示状态的实现,同时又表示语气意义,具有信息提示功能(参见第肆章第三节)。
即使在现代汉语中,处于背景事件句中的“了”和处于前景事件句中的“了”,其语法意义也是有区别的。例如:
(20)a.他吃了饭才走。
b.他已经吃了饭。
(20a)的“了”更多的是表示完成,(20b)的“了”更多的是表示结果的实现。
其三,事件类型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表体形式的虚化方向。例如“既”,作为时间副词一般用于背景事件句,表示完成和相对先时。正因为它一般总是处于背景事件句,所以又虚化为引出前提、相当于“既然”的连词用法(参见第叁章第一节)。如:
(21)a.宋、卫既入郑,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散。(《左传·隐公10年》)
b.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左传·僖公31年》)
c.王既定负遗俗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矣。(《史记·赵世家》)
从a到b到c,“既”从表时体意义到兼表时体和前提,再到表示前提,相当于“既然”,正好构成了一个渐变序列。而这一变化是在背景事件句中实现的。同样表示完成的“已”、“已自”、“已是”等因为一般用于前景事件句,所以也就不容易虚化为引出前提的连词用法。
再如句尾“了”。处于背景事件句末尾的“了”,因为后面需要后续成分,所以很难虚化为通常所说的表事态的“了z”。而处于前景事件句末尾的“了”因为后面可以不必有别的成分,因此就很容易虚化为“了2”。至于不表变化纯表语气的“了”则只能从前景事件句末尾的“了”进一步虚化而来,而不可能从背景事件句中的“了”演变而来(参见第肆章)。
三、体与时
体表现的对象是事件,然而与体相关的另一个重要的语法范畴“时”(或称“时制”)所表现的对象也是事件,还有其他一些语法范畴也与事件有关。既然同样是表现事件,那么体与时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3.1 体与时的区别
体关心事件本身的进程,而时则关心时间进程中事件所处的位置。事件总是在一定时间内发生的,即使是静态事件也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延续。时范畴正是将事件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观察,看它是在什么时候发生的。
根据观察的基准点的不同,时有“绝对时制”和“相对时制”之分。绝对时制是以说话时间(记作S)为基准,如果事件在说话时间之前发生则为过去时;与说话时间同时发生,则为现在时;在说话时间之后发生,则为将来时。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绝对时制的三时系统。鉴于“汉语中已然和未然的对立比过去、现在、将来的对立在语法形式上表现得更为突出”①,李铁根(1999)把汉语的绝对时一分为二:已然和未然,其中已然包括过去和现在。这是比较符合汉语实际的。
相对时制又称“关系时制”(张秀1957),它不是以说话时间为基准,而是以某个特定的参照时间(记作R)为基准,表示事件发生时间(记作E)与参照时间的顺序关系。也分为三种:
E先于R发生,则为“先时”(anterior);
E与R同时发生,则为“当时”(simultaneous)②;
E后于R发生,则为“后时”(posterior)。
可见,虽然体与时所表达的对象都是事件,但体是表现事件的状况和进程,而时则表明事件发生的时间。二者是两个不同的语法范畴。
3.2宁河县体与时的联系
体与时虽然属于不同的语法范畴,两者之间却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3.2.1首先,体与时之间常常难以截然分开。有时两者可以共用同一个标记,使得同一语法形式同时兼有表时和表体双重功能。如《朱子》中的例子:
(4)a.问“五殊二实”一段,先生说了,又云:……(《朱子》2409页)
b.逐一说了后,又反复论议一段,如此亦自好。(《朱子》2295页)
例中“了”表示完成,这是“了”的表体功能。与此同时,它所在的“V1了V2”格式又表示V1与V2之间的先后关系,“V1了”实际具有表明V2发生的时间位置的功能,为V:提供背景时间信息,因此“V1了”具有表时功能。而这一功能可以直接通过“了”来实现,如(4a);也可在“V1了”之后加“后”,如(4b),此时“V1了”的表时功能更得到了突显。从这个角度来说,背景事件中的“了”在表示体意义的同时,又具有表示先时的功能。也正因为“了”有表时功能,所以可以与“时”之类专用于表示时制的词语配对使用:
(5)古人祭山川,只是设坛位以祭之,祭时便有,祭了便
无,故不亵渎。(《朱子》2262页)
不少学者注意到,在现代汉语中,“了”可以用在过去事件句中,也可以用在未来事件句中。如:
(6)a.昨天我吃了饭才走。
b.明天我吃了饭再走。
从而认为“了”只具有体意义,而与时间无关。从绝对时制的角度看,这样认为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从相对时制的角度看,“了”不仅具有体意义,而且具有时意义。例(6)“吃了饭”实际表明了“走”的时间,在“走”的时候,“吃饭”先已发生。这类句子都是连续事件句,“了”用于背景事件句中,句法上是粘着的,需要有后续成分。若没有后续成分句子就不能成立。如:
(7)明天我吃了饭。
之所以需要有后续成分,就是因为要有另一事件作为参照时间以保证“了”所表事件的先时性。如果句中有其他能保证“了”所表事件先时性的参照时间,那么该句子也可以不必有后续成分即可成立:
(8)明天六点钟,我已经吃了饭。
“吃饭”这一事件在说话时间是未然的,但是在“明天六点钟”却是已然的,它仍是先于参照时间(明天六点钟)而发生。所以说“了”在表示完成体体意义的同时,仍具有表示先时的功能。
3.2.2其次,时制的不同对体标记的虚化程度和体意义的表达有时会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朱子》中的“过”(参见第伍章第四节):
(9)a.《孝经》一书,文字不多,先生何故不为理会过?
(《朱子》2141页)
b.某尝问季通:“康节之数,伏羲也曾理会否?”曰:“伏羲须理会过。”某以为不然。(《朱子》1609页)
两例“过”所附着的事件都是“理会”,但a中的“过”类似于“一过”,显然还不能看作表经历的“过2”,我们称之为“过。”;b中的“过”已经完全虚化,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过2”。两例的本质区别在于,a中“过”处于未然事件,b中处于已然事件。
再如现代汉语的“了”。马希文(1983)、吕叔湘(1999)、沈家煊(1999)都曾注意到,含有去除、消失义的动词如“吃、喝、扔、卖、忘、丢”等用在祈使句时,其后的“‘了1’表示动作有了结果,跟动词后的‘掉’很相似”①。如:
(10)吃了它! 把饭吃了!
宰了它! 把狗宰了!
祈使句所表示的事件是未然的;同样是这些动词,如果处于表已然的句子中,或者句中有参照时间来保证这些动词所表事件的先时性,那么其后的“了”则可能不是表示结果,不再相当于“掉”,而是表示完成。如:
(11)他已经吃了饭。 他把饭吃了。
他吃了饭才能走。 他把饭吃了才走。
大概正因为有未然已然之别,“把饭吃了”之类才会有歧义:
(12)a.把饭吃了!快一点!
b.把饭吃了,才感觉舒服多了。
a是祈使句,为未然事件,“了”表示结果(相当于“掉”);b是陈述已然事件,“了”表示完成。
3.2.3此外,时制还会限制体标记的使用。这一点实际是从前面谈到的体与时常常难以截然分开衍生出来的。如“快”、“必须”之类的时间副词或助动词后面的事件一般是未然事件,在这类未然句中,表完成的“了”不能出现。如:
(13)*他们快要放了假。 他们必须吃了饭。
这其实主要是受“了”的时意义的制约,“了”表示先时,而“快要”等表示后时,二者有矛盾。但是下面的句子是可以成立的:
(14)他们快要放假了。 他们必须吃饭了。
这是因为该例是将“快要放假”、“必须吃饭”作为一个完整事件提出来的。也就是说,与“了”结合的事件是“快要放假”、“必须吃饭”,而不是“放假”、“吃饭”。在说话时,“快要放假”、“必须吃饭”作为一种状态已经出现(参见第肆章第2.2.2小节)。“快要”、“必须”与“了”属于不同的组合层次,因此相互间没有矛盾。
四、体与情状类型
4.1 不同的情状分类
4.1.1情状类型(situationtype)最早是西方学者根据动词词义本身所具有的内在时间结构特点划分出来的类别。早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就注意到动词有动态和状态之别①,其后影响最大的是Z.Vendler,他在1957年所写的《VerbsandTimes》(收入《LinguisticsinPhilosophy》,Ithaca:CornellUniversityPress,1967)一文中给动词分为四种情状类型:活动(activity)、完结(accomplishment)、达成(achieve-
ment)、状态(state)。①
在国内研究方面,张秀(1957)的分类值得重视,他将动词分为三类:
1.限界动词:——这是表现有终极目的的动作的动词,也就是吕叔湘先生提出过的“一经发生便算完成”的动词,如“来、丢、决定、遗失、成……”。
2.持续动词:——这是表现本身具有持续性、不间断性的动作或状态的动词,如:“爱、恨、懂、是、知道、希望、包括……”。
3.中性动词:——不属于以上两类的就是“中性动词”,如“站、坐、找、劳动……”。②
其后马庆株(1981)的动词分类系统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他根据动词带时量宾语的歧义类型,结合动词的语义特征给动词分成四种类型,可概括为:
非持续动词…………………死类[+完成][—持续]
持续动词:强持续动词……等类[—完成][+持续]
弱持续动词……看类[+完成][+持续][—状态]
……挂类[+完成][+持续][+状态]
虽然马庆株没有为他的分类贴上情状标鉴,但其实质是对动词所进行的情状分类。
4.1.2早期的情状分类限于动词本身,后来中外研究者大都注意到情状类型不仅与动词有关,而且与谓语部分或整个句子有关。
邓守信(1985)明确提出:“不同的语境(即“情状”——引者注)基本上是句子谓语的分类,而非动词本身的分类,虽然与动词分类有着相当程度的关系。”他根据Vendler的分法仍将情状分为四类,指出:
“活动表明纯粹的动作过程,如‘走路’”。
“完结则表明达到了动作的目标,如‘走到学校'”;
“达成不牵涉到动作只表明某种情况的出现,如‘干了'”;
“状态只表明一个情况的存在,如‘快乐’”。
陈平(1988)划分情状类型所依据的是去掉时体标记以后的整个句子。他根据[±静态](state)、[±持续](durative)、[±完成](telic)三对区别性特征的各种组合方式,将汉语句子表现的情状分成下面五种类型①:
静态 持续 完成 例句
I.状态 + 谁都不相信他的话
Ⅱ.活动- + -他每天在操场上跑步
Ⅲ.结束- + + 乐队正在演奏“蓝色多瑙河”
Ⅳ.复变- - + 太阳正在升起
Ⅴ.单变 - - - 煤气罐突然爆炸了
国外学者方面,Smith(1997)认为句子的情状类型由动词及其参与者所组成动核结构(verb constellation)表述。她依据的也是三组语义特征[静态/动态](static/dynamic)、[有界/
无界](telic/atelic)、[持续/瞬间](durative/instantaneous),也分出五种情状类型①:
Situations Static Durative Telic
States + + -
Activity - + -
Accomplishment - + +
Semelfactives - - -
Achievement - - +
4.2情状结构是层级系统
从上节的介绍中可以看到,在进行情状分类时,有的学者只考虑动词,如张秀;有的学者依据的是体标记以外的整个句子,如陈平;有的学者则依据包括时体标记在内的整个谓语部分,如邓守信。戴耀晶(1997)认为:“情状的研究必须分层面(level)考察,至少应该区分动词层面的情状与句子层面的情状。”他还分别为动词和句子进行了情状分类。他的动词分类是:
现代汉语动词分类简表静态 属性、关系:是,姓,等于,标志着 心理感觉:知道,相信,抱歉,怕 姿势:站,坐,躺,蹲,住 位置:戴,拿,挂,吊,抱
动态 动作 瞬间:踢,砍,碰,咳嗽 持续:看,吃,想,洗澡 结果 瞬间:死,爆炸,醒,见 持续:变好,长大,走进
他的句子分类及其说明是:
“静态句子情状表明存在某种情况,它不反映活动和变化。”
“活动句子情状表明一个动作过程,它不反映动作是否有
个内在终结点。”
“完结句子情状表明一个动作,同时指出该动作有一个内
的终结点。”
“达成句子情状表明一种变化,该变化或者是瞬间达到,或者是某种活动造成的结果。”①
我们完全赞同戴耀晶关于情状分类应该区分不同层面的
点,也基本赞同他对动词和句子所作的分类。这里我们打算在戴擢晶研究的基础上稍微作点补充和调整:其一,戴先生的分类表中不包括形容词,然而形容词也有情状类型的问题。据张国宪(1995,1998,1999)的系列研究,绝大多数形容词是延续性形容词,典型的终结性形容词只有“烂”、“破”、“碎”等有限的几个。鉴于这几个词“在瞬间情状句中量性特征明显弱化”,张国宪(1999)指出“有些语法学家认为是动词,不无一定的道理”。我们认为,这几个所谓终结性形容词确实应该看作动词。这样我们可以大体上把形容词笼统地看作静态动词的一类。其二,戴先生的分类表中有“变好”、“走进”之类动补短语的例子,可见戴先生的动词分类是包括短语的。而短语中不仅动补短语有情状类型问题,状中短语、述宾短语等也有情状类型的问题。如《朱子》中的例子:
(1) 他乃将拜送之门外再拜为拜送,门外两拜了,又两拜,为拜既。(《朱子》2266页)
(2) a.尝随至人家,才相见,便都看了壁上碑文。(《朱子》2600页)
b.此却似倒看了文义矣。(《朱子》525页)
例(1)如果单看动词“拜”则为瞬间动作动词,所表动作可以重复地一直进行下去,类似于现代汉语的“敲”、“咳嗽”之类,没有自然终结点。但例(1)中与“了”结合的“两拜”用现在的话说是“拜两次”,有自然终结点,不可能一直进行下去。可见状心短语“两拜”和“拜”的情状是不同的。例(2)a与b的动词都是“看”,如果单看动词,则均为活动情状;如果把与“了”组合的事件作为一个短语来看,则例(2a)的“看壁上碑文”是[+动态][+持续][-有界]的活动情状;例(2b) “倒看文义”意思近似于现在的“看倒文义”,是[+动态][-持续][+有界]的达成情状。由此可见,短语的情状与动词的情状并不完全一致,所以在进行情状分类时也应该区分短语层面。
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在讨论情状类型时是不是应该将“了、着、过”之类的时体标记纳入考虑范围之内。邓守信(1985)在说明达成情状时曾举了“干了”一例,说明他是将时体成分考虑在内的;而陈平(1988)则明确指出,“了、着、过”等“不宜纳入考虑范围之内”。从“干”与“干了”的时间结构来看,二者显然是有区别的。就“干”而言,它是表示一种恒定不变的状态,是静态情状,而“干了”则表示一种变化,属于达成情状。可见“了”的有无会对情状类型产生影响。既然如此,那么在进行情状分类时就应该把“了”等纳入考虑范围之内。沈家煊(1995)曾经指出:“数量词和‘了’有相同的作用,都能使无自然终止点的动作变为有自然终止点(如由‘吃饭’变为‘吃一碗饭’和‘吃了饭’)或使动作的自然终止点变为实际终止点(如‘吃一碗饭’变为‘吃了一碗饭’或‘吃一碗饭了’,由‘吃了饭’变为‘吃了一碗饭’或‘吃了饭了’)。”从情状类型的角度来看,“吃饭”是活动情状,“吃一碗饭”是完结情状,“吃了一碗饭”是达成情状,这样分析大概不会有争议。既然“一碗”和“了”都可以改变情状类型,那么在情状分类时为什么就可以考虑“一碗”而不可以考虑“了”呢?
关键是要分清层次,把“了”等体助词看作某一情状结构的一个部分,看它们与谁结合。如例(2a)“看了壁上碑文”,“了”与[+动态][+持续][—有界]的活动情状“看壁上碑文”结合,结合后的“看了壁上碑文”变为[+动态][—持续][+有界]的达成情状。
再如现代汉语的“吃了饭了”,“吃饭”是活动情况,该活动情状与句中“了”结合则变为达成情状“吃了饭”;该达成情状再与后一“了”结合,变为“吃了饭了”。“吃了饭了”与“到达山顶了”从情状结构来看是一样的,都是“达成情状+了”,结合后都仍然是达成情状。这里有两个“了”,两个“了”的区别可以套用上面所引沈家煊先生的话加以说明:前一个“了”是“使无自然终止点的动作变为有自然终止点”,后一个“了”是“使动作的自然终止点变为实际终止点”。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情状也有结构层次问题,也是一个层级系统:动词(包括形容词)有动词的情状,短语有短语的情状,句子有句子的情状。情状的结构层次与句法上的结构层次可以是对应的,但并不总是对应的,如“吃了饭”,在句法结构方面是“了”与“吃”组合,而在情状结构方面则是“了”与“吃饭”结合。①
4.3 与情状有关的表述
从上节可知,中外学者对情状的划分大都是依据[士动态][±持续][士有界]三组语义特征。三组特征可以简单地解释为:
所谓动态,即表明变化,不是恒定不变。
所谓持续,即存在一个续段,不是瞬间完成。
所谓有界,即含有一个内在终结点,不能无限制的延续。
在进行具体的体貌研究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同时考虑以上三个方面,也可以只考虑其中一个或两个方面。例如“看”,如果只需要考虑一个方面,那么,从[士动态]的角度考虑,是动态动词,属于动态性情状,此时可以与“有、无”、“不看”等静态性情状相对;从[士持续]的角度考虑,是持续动词,属于持续性情状,此时与“死”、“看见”等非持续性情状相对;从[±有界]的角度考虑,是无界动词,属于无界情状,此时与“听《梁祝》”、“看这本书”等有界情状相对。如果同时从[±持续][士有界]两方面考虑,“看”是可持续的、无界的(或云无内在终结点的)情状,此时与瞬间完成的,有内在终结点的情状如“见、死”等相对。如果同时考虑三个方面,那么“看”是动态的,可持续的,无界动词,属于通常所说的活动情状;此时与静态情状的“有”等、完结情状的“看一场电影”等、达成情状的“见”等相对。
在具体研究中,着重从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来考虑和表述,主要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需要。从下文《朱子》完成体的研究实际看,将情状类型大体三分是比较便于揭示完成体体意义的渐变过程的:
动态 持续 举例
延续情状 + + 吃、读书、看《孟子》
终结情状 + - 死、昏倒、见得这个
静态情状 - + 有、红、不在旧时处
4.4 情状类型与体意义的表达
如前所述,Smith(1997)把情状类型看作体的一部分,称作情状体(situationaspect),这自然有她的道理。我们沿袭传统看法,将视点体与情状类型分别对待,但也不得不承认二者之间确实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这一点从前面的讨论中,已经可以明显地看出来。这里仅从两方面略作说明:
首先,不同情状类型对体标记的选择有不同的限制。如“到达山顶”是动态的、瞬间完成的终结情状,终结情状可以与“了”同现但不能与“着”同现①。如:
(3)a.到达了山顶
b.到达着山顶
其次,不同的体标记,甚至同一个体标记在与不同情状类型的事件结合时,其虚化程度和语法意义可能出现较大差异。如“了”:
(4)a.而今只是贪多,读第一篇了,便要读第二篇;读第二篇了,便要读第三篇。(《朱子》2087页)
b.盖先得于夫,方可见舅姑;到两三月得舅姑意了,舅姑方令见祖庙。(《朱子》2274页)
c.且如深衣有大带了,又有组以束之。(《朱子》2326页)
(4a)的“读第一篇”是[+动态][+持续]的延续情状,与之结合的“了”尚未完全虚化,仍可看作完毕义动词。(4b)“得
舅姑意”是[+动态][—持续]的终结情状,与之结合的“了”表完成;(4c)“有大带”是[—动态][+持续]的静态情状,与之结合的“了”表示状态实现。对此以下的具体分析中多有揭示,此不赘述。
五、小结
本章对“体”、“完成体”及相关理论问题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和探讨。主要是在吸收国内外有关体貌研究理论的基础上,通过《朱子》及现代汉语中与完成体有关的例证,说明相关概念以及体与事件类型、体与时制、体与情状类型的密切联系。主要结论有:
(一)体的定义可以从人的认知和语言的功能两个方面加以表述和理解,即:体反映了人们对事件的不同观察方式,表现的是事件的状况、进程或所处阶段。
(二)从历史语法的角度看,完成体的体意义主要包括完毕、完成、实现,构成一个渐变序列;而在完成体的体标记系统中,除了包括完成体助词之外,也应该包括表体副词、语气词和尚为补语性质的表体动词,共同构成一个包括“前标记”、“中标记”、“后标记”在内的完成体体意义的表达系统。
(三)在句法上体标记既可以从属于动词、形容词,也可以从属于谓词性短语,还可以从属于句子。凡是可以与体标记结合的动作、行为、过程、关系、状态等可以统称为“事件”。事件有前景事件和背景事件之别。事件类型不同,对体标记的选用和体意义的表达具有一定的影响:不同的事件类型会对体标记有不同的选择;同一体标记用于不同事件类型的句子中时,其虚化程度和语法意义会有所不同;事件类型还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表体形式的虚化方向。
(四)体与时虽然属于不同的语法范畴,但二者之间却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同一个语法形式可以同时兼有表时和表体双重功能;时制的不同对体标记的虚化程度和体意义的表达会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时制类型会限制体标记的使用。
(五)情状也有结构层次问题,也是一个层级系统:动词(包括形容词)有动词的情状,短语有短语的情状,句子有句子的情状,关键是要分清结合层次。情状类型与体意义的表达关系非常密切:不同情状类型对体标记的选择有不同的限制;体标记与不同情状类型的事件结合时,其虚化程度和语法意义可能会有较大差异。在进行具体的体貌研究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同时考虑[±动态][±持续][士有界]三组语义特征,也可以只考虑其中的一组或两组。但本书倾向于把情状类型粗分为延续情状、终结情状和静态情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