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朱子学年鉴.2017》 图书 |
唯一号: | 130820020230001115 |
颗粒名称: | 2017年度中国台湾朱子学研究成果综述 |
分类号: | B244.7 |
页数: | 7 |
页码: | 164-170 |
摘要: | 本文讨论了朱子学中心与理的关系,并对朱子与佛教的观点进行了比较。文章指出,虽然不能将朱子判定为“心即理”,但也不能将心与理划分为二元或者将心视为他律。作者认为,朱子认为佛教的“以心求心”观点将心视为客体,而在朱子看来,心是主体,不能陷入这种困境。作者认为,朱子心与理的关系可以说是“心与理一”,即心本具理,并且理能在心中发动。朱子的格致工夫意涵指的是发挥心中本有的道德之理,并通过体认道德法则来实现。此外,格物工夫也是为了体证那个“已知之理”,而不是心外的理。 |
关键词: | 朱子学 心与理 明心见性 |
本书设有“特稿”“朱子学研究新视野”“全球朱子学研究述评”“朱子学书评”等栏目,收录了《“仁者人也”新解》《朱子学的构建与中华文化主体精神的重建》《宋明理学的基本特征与思想精华》《朱熹与陈亮往来书信编年考证》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