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格物观与“理”的涵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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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4》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0691
颗粒名称: 一、格物观与“理”的涵摄范围
分类号: B244.7
页数: 2
页码: 095-0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子哲学中的理涵括甚广,其中包括了社会生活的伦理准则、事物的客观属性、人生的根本价值、人的心性之理、人的感官能力的原理以及器物的具体功用等多个方面。朱子对程颐的“格物”观进行了继承和发展,将“格物”解释为“即物而穷其理”,即通过对一事物的研究来深入探究其中的原理。朱子认为,理的穷尽并非局限于一件事物,而是可以类推至其他事物。朱子强调通过学习读书来理解道理,在实际应对事物时才能有所用处。
关键词: 朱子学 核心概念 天理观

内容

朱子哲学中的理,涵括甚广。以“即物而穷其理”解释《大学》的“格物”,是朱子对程颐的“格物”观的继承和发展。既然格物就是即物穷理,那么,所穷之理的范围也自然就构成了朱子哲学中理的涵摄范围。朱子关于格物的讨论很多,此处略引数条以为佐证:
  问:“程子言:‘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积习既多,自当脱然有贯通处。’又言:‘格物非谓尽穷天下之理,但于一事上穷尽,其他可以类推。’二说如何?”曰:“既是教类推,不是穷尽一事便了。且如孝,尽得个孝底道理,故忠可移于君,又须去尽得忠。以至于兄弟、夫妇、朋友,从此推之无不尽穷,始得。且如炭,又有白底,又有黑底。只穷得黑,不穷得白,亦不得。且如水虽是冷而湿者,然亦有许多样,只认冷湿一件也不是格。但如今下手,且须从近处做去。若幽奥纷拏,却留向后面做。所以先要读书,理会道理。盖先学得在这里,到临时应事接物,撞著便有用处。且如火炉,理会得一角了,又须都理会得三角,又须都理会得上下四达,方是物格。若一处不通,便非格物也。”[1]
  行夫问:“明道言致知云:‘夫人一身之中以至万物之理,理会得多,自然有个觉悟处。’”曰:“一身之中是仁义礼智,恻隐羞恶,辞逊是非,与夫耳目手足视听言动,皆所当理会。至若万物之荣悴与夫动植小大,这底是可以如何使,那底是可以如何用,车之可以行陆,舟之可以行水,皆所当理会。”[2]在既有的朱子哲学研究中,《语类》当中的材料受到了极大的关注。然而,由于《语类》当中的材料都是朱子弟子所记,其准确性本身不无可虑之处。另外,语录当中的问答一般都出于相对随意的语境,其条理性和逻辑性也相对较弱。因此,对于朱子这样有大量著述和书信存世的哲学家的研究,还是应该以《文集》和著作的资料为主,而以《语类》为辅。上面引用的这两则材料所涉及的理的范围,颇为芜杂,不成系统,但总结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类:其一,社会生活的伦理准则;其二,事物的客观属性;其三,人生的根本价值;其四,人的心性之理;其五,人的感官能力的原理;其六,器物的具体功用。如何从上述理的内容中得出一个贯通的理解,是理解朱子的天理内涵的关键所在。
  与《语类》中相对散乱的论述不同,《四书或问》对格物过程当中所穷之理的论述就系统得多了:
  昔者圣人盖有忧之,是以于其始教,为之小学,而使之习于诚敬,则所以收其放心,养其德性者,已无所不用其至矣。及其进乎大学,则又使之即夫事物之中,因其所知之理,推而究之,以各到乎其极,则吾之知识,亦得以周遍精切而无不尽也。若其用力之方,则或考之事为之著,或察之念虑之微,或求之文字之中,或索之讲论之际。使于身心性情之德,人伦日用之常,以至天地鬼神之变,鸟兽草木之宜,自其一物之中,莫不有以见其所当然而不容已,与其所以然而不可易者。[3]
  在此朱子清楚地将天理界说为万事万物的“所当然而不容已”和“所以然而不可易”。这一界说有几个问题有待进一步的疏解:其一,“所当然”也就是应然,而“不容已”则是必然,二者如何统一?其二,“不容已”的“所当然”与“不可易”的“所以然”之间有着怎样的关联?其三,在前面引证的《语类》中所涉及的理的内容,如事物的客观属性、器物的具体功用等,又如何以“所当然”和“所以然”来贯通呢?

知识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4

《朱子学年鉴.2014》

出版者:商务印书馆

本书分为特稿、朱子学研究新视野、全球朱子学研究述评、朱子学书评、朱子学研究论著、朱子学研究硕博士论文荟萃、朱子学界概况等九个栏目,收录了《朱熹人性论与儒家道德哲学》、《对方东美朱熹诠释的反思》、《2014年韩国朱子学的研究概况》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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