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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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1-2012》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0376
颗粒名称: (一)
分类号: B244.7
页数: 2
页码: 53-5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子认为,礼即是天理的外在形式,是人们行为处世及处理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和礼仪制度。他将礼与理互为表里,认为礼是理的实践形态,通过践行礼仪,人们能够实现天理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落实。朱子特别强调礼的实行和执行,认为礼的践履是实现天理的唯一途径,并且关注“天理”对世俗社会的影响和干预。在他的理学体系中,礼学占据重要位置,构建了以性理学说为核心的形而上的理学体系。
关键词: 行为准则 道德规范 礼仪制度

内容

什么是“礼”?朱子认为,“礼”即“理”,礼是天理的外在形式,“礼”与“理”是互为表里的。他说:“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3]他认为“礼”与“理”的主要区别是,“理”是形而上的,是一种无形无迹的观念形态,而“礼”则是形而下的、可见、可行、可凭据的实践形态。他说:“礼即理也,但谓之理,则疑若未有形迹之可言。制而为礼,则有品节文章之可见矣。”[4]他进一步解释说:“所以礼谓之‘天理之节文’者,盖天下皆有当然之理。今复礼,便是天理。但此理无形无影,故作此礼文,画出一个天理与人看,教有规矩可以凭据,故谓之‘天理之节文’。”[5]有学生问朱子,“礼”之所以叫做“礼”而不谓之“理”,是不是因为“礼”是实在的、具体的、有可以落实的地方?朱子回答说:“只说理,却空去了。这个礼,是那天理节文,教人有准则处。”[6]
  朱子又认为,礼是“人事之仪则”,也就是说,礼是人们行为处世及处理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和礼仪制度。朱子在解释《孟子》“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时说:“何谓约?礼是也。”[7]他认为,礼就是约。什么是约呢?他说就是“上自朝廷,下达闾巷,其仪品有章,动作有节。”[8]约,有二层含义,一为“要”,一为“约束”。要就是主要的原则、规范,而这些原则规范是用来约束人的行为举止的。细察朱子在各种场合使用“约”字的情况,可以发现,他有时用第一义,有时用第二义,而更多的时候则二种含义兼而有之。在解释孔子“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时,他先引用侯氏曰:“博我以文,致知格物也。约我以礼,克己复礼也。”[9]再引胡氏曰:“惟夫子循循善诱,先博我以文,使我知古今,达事变,然后约我以礼,使我尊所闻,行所知。”[10]这里约的主要含义在“要”、在“知”——即原则、规范。在解释“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时,他说:“君子学欲其博,故于文无不考;守欲其要,故其动必以礼。如此,则可以不背于道矣。”[11]并引程子曰:“博学于文而不约之于礼,必至于汗漫。博学矣,又能守礼而由于规矩,则亦可以不畔道矣。”[12]这里他强调的是约的“约束”之义。所以,他说,有君臣关系,就必然有君臣相处的原则、规范;有夫妇关系,就必然会有夫妇相处的原则、规范;父子、朋友、师长莫不如此,这就是礼。
  朱子的理学思想,特别重视礼的实行和执行。他认为,既然礼具有天理的本质及其规范性,那么,践履就是天理在现实生活中得以实现的唯一途径。所以,他认为,“礼者,履也,谓昔之诵而说者,至是可践而履也。”[13]他认为,礼的践履是第一性的。古代未必有礼经(文字),他指出:“然古礼非必有经,盖先王之世,上自朝廷,下达闾巷,其仪品有章,动作有节,所谓礼之实者,皆践而履之矣。故曰‘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待其人而后行’,则岂必简策而后传哉!”[14]他还特别强调“知崇礼卑”,指出,践履礼,不能好高骛远,更不能厌弃礼的卑微与琐碎,礼正是在日常生活的各种细节中体现出来的。惟其如此,才能够“成性存存,而道义出矣”[15]。
  在朱子庞大的理学体系中,礼学占据极其重要的位置。朱子集理学之大成,构建了以性理学说为核心的形而上的理学体系。但是,他同样关注与重视“天理”与“人心”的连接与过渡,重视“天理”对形而下的世俗社会的影响与干预。在他看来,“礼”就是进行这种影响和干预的最有力的手段。所以他说:“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也。”他的学生兼女婿黄榦对此解释说:“盖自天高而地下,万物散殊,礼之制已存乎其中矣……人禀五常之性以生,则礼之体始具于有生之初。形而为恭敬辞逊,著而为威仪度数,则又皆人事之当然而不容已也。圣人因人情而制礼,既本于天理之正。隆古之世,习俗醇厚,亦安行于是理之中。世降俗末,人心邪僻,天理堙晦,于是始以礼为强世之具矣。先儒取其施于家者,著为一家之书,为斯世虑至切也。晦庵朱先生以其本末详略犹有可疑,斟酌损益,更为《家礼》。务从本实,以惠后学。盖以天理不可一日而不存,则是礼亦不可一日而或缺也。先生教人,自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以修其身,皆所以正人心复天理也。则礼其可缓与?”在他看来,理与礼互为表里,理,是管人的内心——心性;礼是管人的行为——节文。理与礼的结合,就实现了一个文明人所必须具备的由内而外的天衣无缝的塑造。他认为,礼是理的“事”化和“物”化,“礼”中自然包含着“理”。他把这比喻为形和影的关系。
  在一次与学生讨论《论语·子路》“卫君待子为政”章时,学生问他“何以谓之‘事不成则礼乐不兴?’”朱子回答说:“‘事不成’以事言;‘礼乐不兴’以理言。盖事不成,则事上都无道理了,说甚礼乐!”[16]学生又问:“此是礼乐之实,还是礼乐之文?”朱子说:“实与文元相离不得。譬如影便有形,要离那形说影不得。”[17]又说:“事不成,如何得有礼乐耶?”“事若不成,则礼乐无安顿处。”[18]
  理蕴含在礼中,礼表现在“事”、“物”中。

知识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1-2012

《朱子学年鉴-2011-2012》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为2011-2012年朱子学年鉴。内容包括本刊特稿2篇、朱子学研究新视野7篇、全球朱子学研究述评6篇、朱子学研究新著38篇、朱子学书评3篇、朱子学研究优秀硕博士论文82篇、朱子学研究论文荟萃54篇、朱子学研究重大课题4篇、朱子学国内外学术动态6篇、朱子学研究机构介绍3篇、朱子学研究学者介绍13篇、2011-2012年朱子学新书索引、2011-2012年朱子学论文索引556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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