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货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03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货币
分类号: F822.257
页数: 6
页码: 568-573
摘要: 本章记述的是浦城县货币情况包括币种、投放与回笼、省际货币流通等。
关键词: 浦城县 金融 货币

内容

第一节 币种
  据出土文物发现,浦城在汉代就流通秦半两、五铢钱、王莽货泉、董卓小五铢钱等。此后历朝铸钱均在市面流通,且流通过日本宽永通宝、文久永宝,安南景盛通宝、景兴通宝。明末有少量国外流入的银元,俗称“番钱”。清代除继续流通铜钱、银两、银元外,光绪(1875~1908)间,有铜元(每枚铜元值10枚制钱)及光绪元宝(俗称龙洋,银质,每枚7钱2分)流通。
  民国初年,继续流通银两、银元、铜元、铜钱等。银元有袁世凯头像币、龙洋、鹰洋、小银币等,后有孙中山头像币。铜元有孙中山开国纪念币及光绪年间铸造的铜元,没有纸币流通。据民国5年(1916)农历六月初一浦城银业公布的币值:鹰洋每元值银7钱4分7厘,可兑换铜元140余枚;龙洋每元值银7钱4分;角番每元相当于6钱5分2厘。流通的小银币有广东、福建、湖北、江西等铸造的1角、2角,间有香港的五仙及1角。民国22年,废止银两,只准银元流通,碎银和铜钱很少使用,辛泰银行、江西裕民银行、浙江兴业银行、上海中国实业银行等发行的纸币则在浦城市面广为流通,辅币仅流通铜元。民国24年9月,流通钞券除本地私钞外,中央银行钞占十分之六七,中国农民银行、福建东南银行、辛泰银行钞共占十分之一二,余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钞和上海地名券。杂币有江南、湖北、大清、北洋、墨西哥、日本、香港等货币流通市上甚广。10月,福建东南银行钞票在浦城流通有二三万元,原由辛泰银行浦城办事处代理收兑,后该处停业,无兑现机关,百姓蒙受损失。11月4日,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实施不兑换银元的法币制。规定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和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货币为法币(面额最高为10元),禁止银元流通,以法币1元收兑民间银元1元,取缔地方钱庄,禁止使用花票。由于实施不兑换银元的新货币政策,这月上旬,引起人心浮动,物价上涨。嗣后,始渐复原状。但持宝银、杂银兑换法币甚少。实行法币后,每元兑换辅币铜元由3600文减至每元3000~3200文。民国25年2月,银行库存钞票40万元、银币15万元。法币实行后至民国26年,辅币:纸币有中央银行的1角、2角、2.5角、5角券,中国农民银行的1角、2角券,福建省银行的1角、2角、5角券及1分券,江西裕民银行的5角券;硬币有中央银行的1分铜币、1角镍币。单铜元仍准流通,每法币1元按3000文兑换。民国31年2月,关金券(海关金单位兑换券)投入流通,以关金1元值法币20元,与法币并用。当年7月,法币由中央银行独家发行。民国32年,法币贬值,县政府发行“公学粮”糙米券,抵付公教人员薪水,以应付通货膨胀的局面。公学粮面额有90斤、120斤、150斤。民国37年,法币最高面额为500万元。同年8月19日,国民政府规定由中央银行发行金圆券,面额最高为10元,以法币300万元兑换1元金圆券,取代已无法维持的法币,关金券亦同时停止使用。并规定持有黄金、白银、银币和外国币券者须向中央银行兑换成金圆券。金圆券2元等于1银元。浦城县金融机构规定法币、关金券行使和收兑限于11月20日截止。民国38年4月,金圆券面额最高达100万元,其后更加迅猛贬值。每银圆与金圆券的比值,4月1~5日为1万元,6~10日为1.8万元,11~15日为3万元,16~20日为7万元,21~25日为16万元,26~30日为40万元。以至百姓用之糊壁、充柴烧火、折叠玩具。恶性通货膨胀,商业往来十分不便,中国农民银行浦城办事处采取应急措施,发行本票,初由书写签发,后改为机印加盖印章,面额有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20000元、50000元6种,限县内流通。至解放前夕,市面流通的货币多为本票。同时,被禁止使用的银元、铜元、铜钱,又进入流通领域。
  民国期间,在浦城县的革命根据地流通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发行的纸币和银币,面额有1元、2角、1角5分等。
  1949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随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浦城后流通,这时市面流通的货币有人民币、银元、铜元等。1950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禁止一切外币、金银流通(允许收藏)。银行设金银收兑专柜,以银元1枚兑换第一套人民币1万元,实现统一币制。1955年3月1日发行第二套人民币,面额有1元、2元、3元、5元、10元5种,还有1分、2分、5分、1角、2角、5角6种辅币,以1元比1万的比值收兑第一套人民币。当年10月与11月,在浦城分别销毁第一套人民币5万元券1231125万元、1万元券9156110万元、5千元券232753万元、1千元券48210.7万元、5百元券18865.9万元、2百元券6125.66万元、1百元券3288.17万元、50元券11.53万元。1957年12月1日,开始增发1分、2分、5分3种金属硬辅币。1962年4月20日开始发行第三套人民币,面额有1元、2元、5元、10元,还有1角、2角、5角的辅币。1964年4月15日起收兑由苏联制版印刷的3元、5元、10元3种人民币,并禁止在市面流通。1980年4月15日增发1角、2角、5角金属辅币和1元金属币。1981年,浦城出现兑换和囤积金属硬辅币的现象,市面流通的硬辅币骤然减少,商店找零困难,银行增发纸辅币以应付。1984年10月1日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35周年纪念币,面值1元,其后还发行地区性的和重大活动、节日的金属纪念币多种。1987年开始增发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9种第四套人民币。
  第二节 投放与回笼
  解放前,浦城货币投放与回笼仅见一些零散资料。民国24年(1935)9月,中央银行浦城办事处投放14.75万元,回笼4.21万元。民国25年7月,浦城各行发行货币128.3万元,其中中央银行79.13万元、中国银行5.6万元、中国交通银行3.57万元、中国农民银行31万元、其他9万元。民国26年4月,中央银行浦城办事处经付解款6.61万元,现兑4.04万元。营业收入4.16万元,同业送来1.49万元,共经收款5.65万元,发行额1.4万元。中国农民银行发行额1.2万元。
  1954年投差53.2万元,1957年投差59.3万元。1958年“大跃进”中,信贷资金充分供应,基建挤财政,财政挤银行,银行发票子,在物资供应未相应增加的情况下货币发行过多,投差猛增至121.9万元,比1957年增加1.06倍。1959年投差继续增至125.4万元。1960年投差略有下降,为84万元。1961年起,由于自然灾害和工作失误所造成的影响,致使货币投差又开始猛增,1961年为347.5万元,比上年增加3.14倍,1962年为416.6万元,又比上年增加19.9%。经过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压缩集团购买力,紧缩开支,回笼货币,至1963年起投差开始下降,1963年投差188.3万元,比上年下降54.8%。1964年投差55.9万元,又比上年下降70.3%。“文化大革命”期间,货币投差又逐步上升,1973年投差增加到355万元,以后略有下降。1980年起,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发展商品经济,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扩大劳动就业,提高职工工资待遇,增加货币发行,货币投差又逐年急剧上升,1980年投差629.5万元,至1984年投差达1114万元。
  1985年开始,商品经济发展,与邻省各县加强横向经济联系,市场经济日趋繁荣。货币投差变为净回笼,结束自1954年以来净投差的态势。1985年净回笼1065.2万元。1986年,净回笼达2003.2万元,居全区二市、八县之冠,存款余额达10423万元,比上年增2299.6万元,其中储蓄比上年增长43.12%;现金累收累放分别比上年增长20.7%和16.07%,现金净回笼为2003.2万元,比上年多回笼938万元;贷款余额9220.9万元,比上年减少362.4万元。1987年,继续净回笼2675.8万元,1985~1987年计净回笼5744.2万元。但是存在不稳定的因素:工农业总产值比货币流通总量增长量低,工资性投放现金超过工农业总产值,每百元货币社会商品保证减少,商品回笼下降,行政企业管理费增加,货币回笼有相当部分是将木材、毛竹大量销往外省而获得的。1988年又出现现金投放大于回笼,投差达915.8万元,当年消费基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长43.87%,达2226.1万元,高于1984年以来平均增长速度。农副产品收购现金投放比上年增长40.58%,达1457.3万元。农村信用社收入4453.2万元,而支出达8565.8万元。储蓄收入9889万元,而支出达10902.7万元。信用回笼的减少,加之现金管理削弱,现金超库存、坐支等情况严重,以致造成1988年重现货币投差。
  第三节 省际货币流通
  民国期间,浦城县为闽、浙、赣三省毗邻地区土产货物集散地,自江浦公路建成后,为闽北一带货运转口站,浦城与浙江、江西及福建邻县以及杭州、上海、福州货币流入流出较为频繁。民国24年(1935)9月,中央银行浦城办事处汇出款为5.1万元,汇入款为13.29万元。当时,浙江衢州汇水比浦城低,浦城人十之八九携款到衢州汇出。民国25年4月,汇水统一。5月,中央银行浦城办事处汇出为12.97万元,汇入为1.46万元,汇出以上海、杭州居多。民国26年2月,汇出款为20万元,汇入款为18万元。3月,因公路阻断,银行汇款只通电汇,这月汇出为10.1万元,汇入为9.3万元。民国32年6月中央银行浦城分行汇入2000万元,汇出700万元,中国农民银行浦城办事处汇入款超汇出款三分之一。
  解放后,浦城与外省毗邻的江山、龙泉、广丰的经济往来密切,货币流通量大。货币流通渠道主要有四:一是禽、畜、蛋等从这3个县补充。生猪1979年流入2483头,1980年流入2500头;鲜蛋1979年流入22吨,1980年流入6.2吨。二是这3个县有较多手工业者流入,其收入很大一部分汇往原籍。三是浦城的轻工产品、药品有相当大的部分依靠外地。四是个体户外出采购。货币流入主要渠道是浦城销售农副产品和木材、毛竹的收入。1980年,全县流出厚朴15~25吨、毛竹2万多支、桐油7吨、土纸25吨、棕片4.3吨、白笋干5.5吨。自解放初至1984年,浦城与浙江的江山、龙泉和江西的广丰在货币流通中都为投差。1973~1984年,浦城流入江山货币为347.43万元,而流出1697.72万元,净流出1350.29万元;浦城流入龙泉货币437.67万元,流出1189.17万元,净流出751.5万元;浦城流入广丰货币574.03万元,流出999.1万元,净流出425.07万元,浦城对3个县的净流出共2526.86万元。
  1985~1987年,浦城对江山、龙泉、广丰3县(市)每年均实现净流入,3年共计净流入888.59万元。主要原因为:1987年浦城已同7省14县(市)600多个单位建立横向经济联系,流通范围;辐射扩大,由此引起货币流通进出额达1000万元;多层次贸易市场形成,1987年春、秋两季边界贸易会及花桥、东峰边界贸易点展销成交额达1565万元,流入金额达500万元;木材市场开放以来浦城流到江山、广丰、龙泉的木材及旧木料占全部流出的40%,是年,流到以上地区的木材达1.56万立方米,金额593.6万元;调整农业结构,几种常规农副产品由流入变为流出。鲜鱼传统由龙泉流入浦城,1987年由浦城流入龙泉20吨,净增额22.8万元;蔬菜由浦城流入龙泉72吨。1988年,又出现净流出,金额达245.92万元。其主要原因为大宗农副产品滞销积压:全县木材流出减半,压库木材达1.7万多立方米;压库成品茶叶340多吨,价值1500万元左右。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阅读

相关地名

浦城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