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兵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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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莒口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853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兵建设
分类号: E289.57
页数: 4
页码: 415-4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莒口镇民兵建设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创建、变动与发展、深化改革 调整规范。
关键词: 莒口镇 军事 民兵建设

内容

一、创建
  1949年9月全县区公所及交通要道都建立民兵组织。土地改革时民兵组织普遍扩大,1951年,全县每个乡和行政村都建立民兵组织。乡设民兵中队部,下设分队和小队,每个中队辖3至5个分队,每个分队辖3至5个小队,每个小队15人。在人口特别分散或集中的地区,为便于领导,酌情增减。民兵分为基干队和自卫队,凡符合参加民兵条件的年龄在18至30岁,身体健康,政治可靠的男性公民,以及曾是普通民兵编为自卫队,每个乡另组织一个小队或一个分队的民兵基干队,作为执行任务的骨干。1952年,民兵组织经过整顿,分别编为基干民兵(年龄在18—25岁),普通民兵(年龄26—35岁)自卫队(年龄在35岁以上者)。1954年全县民兵编为9个区队,莒口后山区属第四区队。1956年,在合并乡委员会的同时,将各乡中队合并成一个乡队部;原中队部仍然保留,归新建立的乡队领导。同时以7~9人组成武装委员会,领导乡队部,各乡队部设队长1人,副队长3人,指导员1人,副指导员2人。基层组织以合作社、生产队、生产组为单位,编为普通民兵中队、分队、小队,基干民兵单独编为分队和班,不设基层中队,直接由乡队领导。
  二、变动与发展
  1958年,民兵组织变动较大。6月,预备役和民兵组织合并组编,将原来小乡队部改为民兵中队部,并以新乡成立乡队部。编队时以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为骨干,基干民兵为基础,将年满18至40周岁的男女公民编入民兵。8月,将乡队、中队、分队、小队改为营、连、排、班编制。全县基干民兵编为3个营,莒口与麻沙、界首、黄坑编为第三营。9月,县组建民兵师,莒口公社组建一个团(为第九团),下辖3个营,10个连,团长黄文斌,政委陈德才。1961年,莒口公社设立人民武装部,配备专职武装干部。同年6月,《民兵工作条例》颁布后,进行民兵组织调整,解决出入,转队问题,经组织调整,当时莒口公社民兵建制为11个民兵营,55个普通民兵连和6个基干民兵连。1965年8月,莒口公社组建一个武装基干民兵连,由144人组成,14日,举行武装基干民兵授枪仪式。1970年莒口公社武装基干民兵由一个连扩编为两个连。
  1975年,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大办民兵师”热潮,重建民兵师,任命师、团干部。莒口公社编制为一个团,15个营,45个连,配备各种枪支198支。1979年,县组建武装基干民兵机动营,本社亦随之组建。2月,县组成民兵参战团,编为5个步兵分队与7个专业兵分队,本社组成民兵通讯连。是年,民兵工作重点是武装基干民兵的调整和整顿,撤去知青点武装基干民兵和基干民兵44人。
  1981年,缩小民兵组建规模,8月,撤销县民兵师和公社民兵团建制,保留公社基干民兵营等指挥机构。在基干民兵中不再设武装基干民兵。在农村以生产大队为单位编营或连。人口在1500人以上的大队编为营,1500人口以下的编为连。基干民兵以生产队为单位编连、排、班,普通民兵以生产队为单位编为班,归属大队民兵营领导。基干民兵,普通民兵分别编组,专业技术分队跨大队(单位)编连。年满18—35岁的男性公民和年满18—28岁的女性公民编入民兵组织;凡年龄在28岁以下的退伍军人以及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编为普通民兵。民兵干部和专业技术骨干的年龄可延长到35岁。
  三、深化改革 调整规范
  随着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从1983年起民兵工作也进行改革,其原则是:“规划数不变,减少每年发展数,延长发展时间,突出重点,组训结合,确保质量”。1985年,遵照中共中央军委提出的“减少数量,提高质量,突出重点,搞好基础”的民兵工作方针。在减少基干民兵数量的同时,扩大专业技术兵的组建比例。1983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1985)22号文件和省军区的要求,县、乡组织民兵开展“以劳养武,率兵致富”和参加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活动。我镇后山村作为试点村。1989年开始组建基干民兵应急分队,进一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1991年,新的《民兵工作条例》颁布。是年,对基干民兵采取“先编后训”的方法,并对基干民兵严格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应征公民政治审查条件》的规定进行政治审查,以纯洁民兵组织。同时加强民兵营组织建设,要求农村民兵营长,必须参加村支部委员会或村委会。1992年,民兵工作主要是落实《福建省民兵基层建设纲要》,民兵基层建设以“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和“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为标准。用三年的时间,使90%以上的民兵营达到规范化标准。组织民兵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建立“以劳养武”基地。我镇将上㘵民兵训练基地作为“以劳养武”基地。1993年,根据中办发(92)13号文件精神,全县开展达标,创先进人武部,民兵营(连)活动,基层人武部和村民兵营规范化建设走上轨道。1994年,贯彻南京军区颁发的《民兵组织整顿暂行规定》,落实“八五”期间基干民兵组织发展规划。按占基干民兵10%的要求编足女基干民兵。1996年,继续落实民兵营长进村“两委”,是年7月,县人武部在莒口召开全市民兵营(连)规范
  化建设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1998年6月,建阳市召开第七届民兵代表大会,我镇选
  18名代表出席。是年,深化民兵工作调整改革,压缩基干民兵规模,调整组织。1999
  年,落实《福建省基层武装部和民兵营(连)部规范化建设》现场会。2000年,是深化民
  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最后一年。民兵工作紧紧围绕适应“市场”和“战场”的需要,着眼于
  “打赢”的要求。莒口基干民兵编为一个步兵连和一个侦察连,此外另编有由18人组
  成的基干民兵应急分队。6月,省军区在建阳市召开全省县(市、区)人武部全面正规
  化建设现场会,参观了莒口镇人武部和莒口村民兵营。8月,省军区对民兵工作调整
  改革进行了检查验收。

知识出处

莒口镇志

《莒口镇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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