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督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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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2779
颗粒名称: 环境监督管理
分类号: X321
页数: 2
页码: 331-3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5年-1997年南平市环保部门对环境监督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环境 监督 管理

内容

1995年,为改善南平地级市的环境质量,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首先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对新上项目严格按照规划要求选址定点,坚持“先环评,后建设”的原则,把环保“三同时”贯穿生产建设的始终。根据市政府环保专题会议纪要精神,逐步扩大试行“三同时”保证金制度。在福建源光亚明发展有限公司、南平鸿兴纸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推行“三同时”保证金制度,取得较好效果。全年市本级审批市属建设项目38项,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38项,执行率100%,审批乡镇及街道建设项目50多项,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40项。“三同时”执行情况,市本级审批38项,执行37项,执行率97%。乡镇及街道建设项目50多项,执行50项,执行率91%,合理选址布局100%,新增并投入使用治理设施13台(套)。其次,加强对新建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对未批先建项目,责令其补办手续,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对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延平西芹铁合金厂、建阳酒厂新增5000吨啤酒生产线技改项目,责令其补办手续,限期治理。第三是加强对乡镇、街道环保监督站的管理,搞好常规监测工作。对污染小、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采取先审批后评价办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南平汽配厂、电镀中心等55个企业的锅炉烟尘、工艺粉尘和废水的常规监测;加强对南平金碧天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9个企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测;加强对武夷山疗养区等3个企业建设项目环评监测。对擅自停止环境设施运行的2家企业分别处以加收1倍排污费和罚款1万元的处罚。全年完成1023家水污染物排放单位的申报和技术总结编制工作,并发放注册证;完成延平区64家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的申报和总结工作;完成放射性污染源现场监测和技术总结工作,并通过专家鉴定。全年环保设施运转率达92%。
  1996年,强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管理。对严重污染、高耗低效项目和国家禁止的“八小”项目,坚决不审批,对未办环保审批手续的南平电业局钢厂、南平啤酒厂“二锅九罐”填平补齐技改项目,责令补齐有关手续,并处以经济处罚。对未执行环保“三同时”手续的西芹铁合金厂等项目,给予处罚,并限期建设环保设施;对环保“三同时”滞后的南平啤酒厂、建阳啤酒厂6家企业给予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全年建设项目(包括乡镇、街道企业)“三同时”执行率为89%,“三同时”合格率为96%,环评执行率97.6%。同时,强化城市环境管理,组织开展沿街早夜摊点,店面煤灶改气灶和饮服店油烟的污染防治工作及延平湖水环境污染调研防治工作。市环保局全年办理南平市区建筑工地作业手续43件,开展夜间建筑施工场地检查96次,征收排污者6.5万元;检查城市“三厅”130家次,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6000元,罚款2000元。
  1997年,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坚决制止污染回潮。首先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把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全市审批新建项目336项,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334项,执行率99.4%,“三同时”执行336项,执行率100%。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2家企业分别处罚5000元和1000元。对“三同时”滞后的8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限期整改并处罚16.1万元。其次,加强对污染源单位的环境监督管理,严格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对全市26个行业、869家乡镇工业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共登记排放水污染物企业224家,排放气污染企业219家,排放噪声污染企业159家。认真清查污染企业污染排放量,核定排污费征收额度。全年,市本级组织污染物排放现场检查102家;检查“三厅”125家次,责令限期整改24家;检查建筑工地56家,检查环保设施73次218台(套),环保设施运转率85%以上。

知识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政法工作、军警、侨务 涉台工作、工业经济、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1995—1997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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