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执法得到加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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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2536
颗粒名称: 农业行政执法得到加强
分类号: F327.57
页数: 2
页码: 191-192
摘要: 本节记述了南平市依照农业“两法”和有关条例法规,农业行政执法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法制基础建设,利用机构改革的契机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南平市 农业 行政执法

内容

1995年,全市依照农业“两法”和有关条例法规,一抓依法稳定农技推广机构队伍,巩固农业执法大检查成果,保证推广机构和队伍的相对稳定,全市共有乡镇“三站”机构308个,专业技术人员1382人。二抓种子的生产经营和市场管理,强化种子“三证一照”的管理,核发种子生产许可证1712份,经营许可证44份。当年处理赔偿13个种子组合8.61万公斤,依法赔偿农户160.7万元,并与工商、司法等部门严厉打击经营伪劣种子行为。三抓动植物的检疫检验,办理兽医卫生合格证866份.“双检”人员检疫检验牲畜70.25万头、家禽263.77万只,处理病畜1473头。组织植检人员在搞好稻水象甲、美洲斑潜蝇和产地检疫的同时,重点抓调运检疫,共检疫7743批次、果苗54.38万株、水稻种子72.2万公斤、各种农副产品4567万公斤。四抓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共清理涉及农民负担文件1936份2407个项目,各种达标升级活动57个,废止涉农负担文件718份,取消项目1003个,为农民减轻负担7674万元。是年,农民平均承担村提留、乡统筹26.7元,负担“两工”7个左右,控制在《条例》规定限额之内。印发农民负担监督手册19.92万册,接待来访人员527人次,查处涉农违纪事件172起、金额453.8万元。
  1997年,农业行政执法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法制基础建设,利用机构改革的契机,市农业局增设政策法规科,成立10多人的行政执法队伍,首期培训60多人的政策法规骨干力量,并与省农业厅联合汇编《农业政策法规选编》,收集农业及涉农的政策法规170多件,下发《农业政策法规选编》1000多套,邵武、顺昌、建阳、浦城、松溪、武夷山均成立政策法规机构,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一手抓农业行政执法,加强“五大执法”力度:一是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采取“一个漏斗向下”的监督办法,通过健全“三项制度”,开展“十个一”专项治理,坚持“四按”原则,严格控制村提留、乡统筹及“两工”的“收、管、用”。二是加强种子生产经营管理。依照种子管理条例,取缔非法制种1052亩,查处非法经营案件329件,净化种生产经营市场。三是动植物检疫检验。组织“双检”人员检疫检验牲畜219.69万头,家禽1206万只,处理违章事件125起;组织植检人员,检疫杂交水稻制种1.55万亩,检疫水稻种子和农产品8068批次45.3万吨,果苗19批次300万株,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四是农资市场和质量管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改革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的通知精神,落实农资经营“一主两辅”政策,清理整顿农资经营实体,加强化肥、农药、兽药的经营与质量管理,抽样监测化肥样品15个(次),检查兽药经营店123家,查处违章事件31起。五是农村财务监督管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村财管理规定.在1061个村级单位开展村财审计,审计金额5.23亿元,查出违纪单位102个、金额186万元。

知识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南平市年鉴(1995—1997)》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纪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政法工作、军警、侨务 涉台工作、工业经济、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等类目,主要记载了南平市1995—1997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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