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南平年鉴2012》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0726
颗粒名称: 民国时期
分类号: K928.6
页数: 2
页码: 35-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1年南平市民国时期的建置沿革。
关键词: 建置沿革 南平市 民国时期

内容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州、厅)改道,实行省、道、县三级政区制。福建省设东、西、南、北4道,闽北为北路道,道所在地南平(辖16县)。民国3年6月,改为建安道。民国16年废道,实行省、县二级政区制,闽北各县直属福建省。
  民国22年11月“福建事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人民政府,在闽北设延建省。民国23年1月,福建人民政府失败,2月成立福建省政府。7月由于福建省属“剿匪”省份,为便于督察,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度,设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全省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闽北境内设第三(驻南平)、第九(驻邵武)、第十(驻浦城)3个行政督察区。民国24年10月,福建省改划为1市7个行政督察区,闽北境内设第二(驻南平)、第三(驻浦城)2个行政督察区。民国27年8月,第三行政督察区专署由浦城移驻建阳。此后,两区建制沿续至民国38年5月南平地区大部分县解放。

知识出处

南平年鉴2012

《南平年鉴2012》

出版者: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本年鉴记载了南平市2011年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情况。设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貌、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南平市人民政府、政协南平市委员会等栏目。

阅读

相关地名

南平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