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8》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0098
颗粒名称: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分类号: D624
页数: 6
页码: 120-12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南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南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南平市 委员会

内容

【南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3月28日上午,大会开幕。市长李川作关于南平市人民《政府工作》,听取市计划委员会主任黄良旺作《关于南平市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市财政局局长柯炳添作关于南平市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下午,各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和计划、财政报告。3月29日上午,各代表团继续审议政府工作和计划、财政报告酝酿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下午,各代表团继续审议政府工作和计划、财政报告并审议三个报告决议草案。3月30日上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振盛作关于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枝聪作关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齐裕辉作关于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通过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郭上龙副主任、市人民检察院齐裕辉检察长辞职请求的决定,通过南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办法。3月31日上午,各代表团审议市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三个报告决议草案。下午,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补选李宝书为南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补选徐文华、姚祖武为南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补选陈岩山为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各项决议:①通过关于开展依法治市的决议;②通过关于南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③通过关于南平市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④通过关于南平市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⑤通过关于南平市人民政府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⑥通过关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⑦通过关于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共南平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林克敏在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于2日闭幕。
  【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学习领会省人大党组关于做好人大工作的七条原则意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的贯彻落实,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坚持讲政治,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贯彻依法治国方针,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市人大常委会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依法治市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决定和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依法治市的决议,积极指导,主动协调,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为依法治市奠定基础。常委会召开由市委宣传部及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研究探讨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的新举措。在督促抓好“三五”普法工作的同时,抓住新法律出台和颁布周年纪念日的时机,大张旗鼓地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周、宣传月系列活动;举办了法律知识培训班,有计划地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督促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对各自执行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督促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作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决议的重中之重,狠抓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成员经常深入到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单位检查指导,听取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的情况汇报,认真督促和指导市公、检、法机关建立和实行了“两错”责任追究制。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检、法机关实行“两错”责任追究制情况的汇报,提出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的措施,有力促进了“两错”责任追究制在全市公、检、法机关中认真实施,增强了司法干警的法律观念和办案责任感,提高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在全市的正确实施。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常委会先后组织对《行政处罚法》、《科技进步法》、《环境保护法》、《农业法》、《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15项法律法规在市里实施情况的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提高执法检查的实效。积极配合全国、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检查了《农业法》、《福建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市的实施情况。在开展《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中,常委会组织了3个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有关配套制度的材料、抽查行政处罚案卷等方法,对市直18个单位贯彻《行政处罚法》的情况进行抽查,指出有些执法部门该作为而不作为、执法交叉或空档、行政处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市人大把加强个案监督作为加大对“一府两院”监督力度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在监督工作中坚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向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具体的监督意见,并跟踪落实。同时,实施《福建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人大、政府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撤销等制度。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常委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依法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重视决定权的行使,继通过《南平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之后,对题出《关于制定南平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议案》。针对城市规划管理亟需加强的状况和城建、环保等单位赴外地学习取经,反复调查研究,积极协助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拟定《南平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草案)》,经过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颁布实施。还重视抓好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在《南平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实施10个月以后,深入到5个县(市)10多个乡镇村了解贯彻实施情况。各地普遍反映,该《规定》切合农村的实际,受到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加强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以及财政预决算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关于1997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和199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关于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市计委关于199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做出关于批准1997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的决议。“6·22”特大洪灾发生后,在市委的统一部署下,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和动员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救灾的斗争。常委会党员副主任坚持在挂点县(市、区)检查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并深入开展灾情调查,及时编发《救灾情况反映》,得到省人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主任会议及时安排听取和审议了市民政局、水电局关于灾民安置、重建家园和水利工程修复工作的汇报。8月,常委会领导先后陪同省人大组织的原南平地区8位党政领导、省人大袁启彤主任一行深入各县(市、区)走访、慰问受重灾的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和特困户,检查指导受灾乡镇的恢复重建工作,为部分重灾乡镇落实了部分资金和项目。常委会第26次会议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抗洪救灾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情况的汇报。12月下旬,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2个视察组深入部分乡镇、村视察抗洪救灾、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以及人民群众生活安排等情况。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视察报告,再次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出审议意见。积极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常委会就如何在大灾之年努力实现全市经济总量、财政收入和城乡居民收入“三个增长”,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与发展,常委会采取与县(市、区)人大上下联动的方式,对本地的工业企业改革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深入企业调研,两次听取市工业办关于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发展情况的汇报,提出了审议意见。针对全社会关注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热点问题,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办理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议案《加强再就业工程建设与管理,努力推进再就业工作》的情况汇报。为配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及乡镇进行调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粮食对口调拨难、仓容暴满、经营损亏等问题,专题向省上呈送报告,得到省人大的重视,为搞好市区一体化建设,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到财税部门了解市财源状况,组织财税部门的负责人到外地学习市区一体化建设的经验。专题听取市计委关于项目工作情况汇报,多次视察了重点项目开发情况,并经常委会议进行审议,提出了审议意见。市人大配合省人大视察组,检查视察了5个县(市)的春耕备耕生产情况,督促落实农业生产计划。为推进全市农业和林业产业化的进程,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实施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汇报和关于林业改革和林业产业化建设情况的汇报。大力推动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市人大常委会重视督促财政对社会事业的投入,特别是对科技的投入,使市级财政对社会事业投入的预算安排依法到位。还就《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体育法》在全市贯彻实施的情况,职业教育和“双基”迎检工作,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工作,先后组织了5次执法检查和专题调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保护环境和资源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来抓,一是配合省、市新闻单位开展了“’ 98环保世纪行”活动,根据省人大环境委的安排,评选了全市的1997年度全省“一佳五优”单位;二是专题审议了贯彻新的《森林法》,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问题,就全市生态林,防护林建设,发挥林业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三是督促抓好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各县(市、区)开展以《环保法》为主题、以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主线的联合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从讲政治、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真正把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常委会密切联系群众的“主业”来抓,不断地改进信访工作的方法,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信访工作由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负总责,并成立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来信来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协调和督促信访工作。常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认真学习贯彻省人大《关于深入做好信访工作,劝导群众尽量不要越级上访的意见》,有力地推进全市人大信访工作走上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1998年,常委会及各委、办、室共收到人民群众来信673件,接待来访151批2014人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一些久拖不决的重大、疑难信访件得到妥善解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在中共南平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把好人事任免法律程序关,做到任前进行法律知识测试,任时要求被任命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作任职表态发言,任后由主任会议成员同被任命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并颁发任命书。经充分调查,责成审计局进行财务审计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财委主任、教委主任、侨办主任进行了述职评议。同时,主任会议对市审计局局长、统计局局长、监察局局长进行了述职评议。
  三、密切同代表的联系,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的基础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作为一项经常性和基础性的工作,坚持不懈,抓紧抓实。一是健全和完善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坚持实行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都邀请部分本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联系代表的分工安排,在开展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中,主动与各县(市、区)的人大代表保持密切联系。二是积极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根据常委会审议议题需要,多次召开有关代表座谈会,收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代表深入厂矿企业、乡村基层进行视察;开展市代表“一封信”活动,发动代表及时反映各方面的情况,定期向本级代表寄送《人民政坛》、《南平人大》等有关学习资料。为提高代表视察的实效,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在本行政区域内省、市人大代表开展一年一度视察活动。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部分在南平的省人大代表赴泉州开展视察活动,并做好部分在泉州的省人大代表到南平视察和检查指导。三是加强对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工作。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7件,经大会主席团审定2件作为大会议案,其余15个连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122件,一并提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要所有议案、建议都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从答复的质量看,代表建议所提出的问题,得到全部解决的29件占21%;部分解决的22件占17%;正在解决或纳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8件占20%;因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暂不能解决的予以解释说明的58件占42%。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复。
  四、切实加强指导,确保县级人大换届选举顺利进行。1998年,市人常委会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研究并制定了《南平市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由市委批转到各县(市、区)贯彻执行。全市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全面铺开后,市人大常委会着重从四个方面抓好指导和监督:一是认真学习,及时传达,全面部署;二是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责任;三是深入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适时召开四次“转段会”,总结推广浦城试点县经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克敏同志还明确提出要实现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六个目标要求”。经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各地都做到了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和换届选举工作两不误,选举工作比往届做得更实更细更好,实现了省人大提出的依法周全圆满完成县级人大换届选举任务的目标。
  五、切实提高整体素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始终坚持机关学习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党的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省委、省人大关于依法治省的决定、决议和省人大党组关于做好人大工作的七条原则意见,不断地提高人大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加强了人大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形成了浓厚的“干人大、爱人大、学人大”的良好气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市委的领导这下,主动向市委反映情况、报告工作,特别是一些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市委讨论决定,并认真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常委会着重从提高整体素质入手,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常委会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掀起学习邓小平理论新高潮,举办了人大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读书班。重视抓好人大机关工作作风建设,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若干规定》,加强人大机关廉政建设;积极开展“深入三讲教育,改进机关作风”活动;积极投入6月中下旬的抗洪救灾斗争;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树立了市人大机关“依法履职,服务大局,勤政廉洁,情系人民”的良好形象。制定《南平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拟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草案)》,进一步修订了市人大机关工作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使人大机关工作更加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人大的联系和指导。坚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基层人大工作情况,帮助解决一些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定期召开全市人大主任联席会议和常委会各委、办、室工作会议。加强对县级人大工作的指导,举办了两期县人大干部培训班;组织开展了评选优秀市代表和全市人大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活动。重视加强同上级人大和兄弟地(市)人大的工作联系,主动向上汇报工作,认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以1998年底在职者为准)
  主 任:林克敏
  副主任:郑振盛祖忠福杨庆贤钟木
  张健正 曾瑞萍李宝书李元
  郭上龙(因任职年龄到于1998年3月
  辞职)
  秘书长:朱土申
  副秘书长:龚树燕 莫敬忠
  常务委员:朱美珍 王炳根 王超凡 许纪平
  苏志成 陈文献 林秀兰 周杰光
  林焕明 林周 姚祖武 李忠
  龚树燕 陈长就 潘兆祥 徐文华
  莫敬忠 熊时豪
  市人大常委会所属机构负责人名单
  (以1998年底在职者为准)
  办公室主任:龚树燕
  农经委主任:莫敬忠
  法制委主任:李 忠
  人事代表委主任:陈长就
  教科文卫委主任:徐文华
  研究室主任:熊时豪
  财经委副主任:陈 民
  教科文卫副主任:林英明
  农经委副主任:陈学文
  城建环保委副主任:陈建仁
  办公室副主任:黄金兰
  研究室副主任:林金福
  法制委副主任:王 敏
  人事代表委副主任:于叶
  助理调研员:林菊秀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名单
  (以1998年底在职者为准)
  延平区人大常委会
  主任:李志让
  副主任:王荣标 陈绍栋 吴自鉴 袁宗教
  邵武市人大常委会
  主任:吴克荣
  副主任:李加珍 江灿仁 杨亚庭 孙柏庭
  武夷山市人大常委会
  主任:姚承培
  副主任:梁继武 李秀卿 方美英 熊明星
  建瓯市人大常委会
  主任:杨玉龙
  副主任:周奎文 朱德钧 殷斌 张金泰
  建阳市人大常委会
  主任:白炳义
  副主任:周进财 张国雄 牛相盛 甘秀华
  顺昌县人大常委会
  主任:肖炎忠
  副主任:邓子成 陈嘉亮 黄春娣 黄朝荣
  浦城县人大常委会
  主任:周琳孙
  副主任:吕国权 胡利孙 周祥茂 郑仁潭
  光泽县人大常委会
  主任:陈尧钦
  副主任:黄青云 张热起 张秋发 周云龙
  松溪县人大常委会
  主任:魏秉进
  副主任:王铭泉 张国坤 吕新春 何幼平
  政和县人大常委会
  主任:魏万能
  副主任:张振津 马绍贤 宋金兰 叶福钦
  各乡镇人大常委会主席名单
  (以1998年底在职者为准)
  延平区
  西芹镇:刘文高
  塔前镇:鄢舜坤
  王台镇:张世禄
  来舟镇:黄克锦
  峡阳镇:叶盛泉
  大洋乡:刘发坦
  茂地镇:陈水连
  大横镇:陈伟
  夏道镇:朱锡勇
  炉下镇:王建榕
  太平镇:任富文
  樟湖镇:曾令德
  南山镇:张辑仁
  洋后镇:胡秀凤
  赤门乡:林顺安
  巨口乡:魏德煜
  邵武市
  水北镇:郭国霖
  城郊镇:杨文良
  沿山镇:谢保朝
  和平镇:黄华东
  大埠岗镇:卓龙庆
  卫闽镇:付金伙
  洪墩镇:黄良筒
  拿口镇:张其发
  下沙镇:邓令全
  大竹乡:肖泽生
  吴家塘乡:方玉清
  金坑乡:李兴秧
  桂林乡:陈标金
  肖家墩镇:蔡忠明
  张厝乡:高良福
  武夷山市
  崇安镇:陈显良
  城东乡:汪永文
  武夷镇:江金文
  星村镇:罗维生
  兴田镇:朱新贵
  五夫镇:苏永喜
  吴屯乡:吴章文
  岚谷乡:毛媚仔
  上梅乡:吴立群
  洋庄乡:林佳成
  建瓯市
  徐墩镇:林瑞金
  吉阳镇:李成兴
  房道镇:郑友生 葛永锦
  南雅镇:熊孙炎
  迪口镇:张道授 纪文超
  玉山镇:朱禹德
  小桥镇:吴永辉
  东峰镇:张礼赋
  顺阳乡:张松峰 陈少华
  东游镇:叶章和
  水源乡:陆修荣
  川石乡:高木旺
  小松镇:吴剑琴 黄家海
  龙村乡:张扬春
  建阳市
  潭城镇:王泽元
  童游镇:周炎坤
  莒口镇:李道荣
  麻沙镇:陈汉昌
  书坊乡:陈利青
  黄坑镇:巫金成
  将口镇:邱建坤
  崇雒乡:丁瑞清
  徐市镇:刘文才
  水吉镇:陈水霖
  漳墩镇:陈庆棋
  回龙乡:林建茂
  小湖镇:罗金培
  顺昌县
  双溪镇:李遂 林惠龙
  水南镇:王道正
  建西镇:魏永富 程家旺
  大历镇:吴炳生 兰水有
  岚下乡:裴浙龙 张金发
  高阳乡:周贵全
  埔上镇:张上进 范吉生
  大干镇:陈锦松 杨流富
  洋墩乡:林继明 史强
  仁寿镇:吴伦金 吴宪亮
  洋口镇:兰春农
  际会乡:何永生 谢昌华
  元坑镇:林友成 吴建文
  郑坊乡:陈盛金 张志礼
  光泽县
  鸾凤乡:郑善舟
  崇仁乡:王长源
  寨里镇:黄金良
  司前乡:刘英旺
  华桥乡:石国球
  止马镇:邱家寿
  李坊乡:邱年生
  杭川镇:高贤琼
  浦城县
  南浦镇:李世强
  水南乡:刘政生
  万安乡:林忠贵
  莲塘乡:徐福兴
  富岭镇:叶烈聪
  水北街镇:黄国华
  仙阳镇:范贤炎
  忠信镇:徐允如
  管厝乡:陈庆文
  九牧乡:沈理森
  盘亭乡:熊剑亮
  官路乡:周华斌
  临江镇:周兴
  永兴镇:张先群
  古楼乡:周坤抬
  山下乡:施汉兴
  枫溪乡:李宁贵
  石陂镇:王长美
  豪村乡:高德雄
  政和县
  熊山镇:连志养
  星溪乡:许马监 陈德才
  石屯镇:叶文雄 宋兰裕
  东平镇:陈金灼 杨上荣
  铁山镇:叶滋焕 周师禄
  外屯乡:谢其茂
  镇前镇:宋其保
  杨源乡:范云生 张荣军
  澄源乡:宋陈灿
  松溪县
  溪东乡:施义林
  渭田镇:吴明政
  旧县乡:丁文继
  河东乡:范熙杰
  松源镇:范久有
  茶坪乡:杨隆成
  郑墩镇:伊远尧
  花桥乡:伊小奴
  祖墩乡:叶风健

知识出处

南平市年鉴1998

《南平市年鉴1998》

本年鉴主要收集和记载南平市1997年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全书设特载、大事记要、政治、群众团体、工业经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社会生活等类目。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