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外书》卷十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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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近思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5700
颗粒名称: 《二程外书》卷十二
分类号: B244.7
页数: 1
页码: 377
摘要: 本文出自《二程外书》卷十二阐述了今天的州县守令,只有规定人民的产业这一件事不能做,其他在法度中,很有些可做的事,只怕人不去做罢了。
关键词: 理学 二程外书 程颐

内容

10.55 伊川先生云:今之守令,惟制民之产一事不得为,其他在法度中,甚有可为者,患人不为耳。①
  [译文]
  程颐说:今天的州县守令,只有规定人民的产业这一件事不能做,其他在法度中,很有些可做的事,只怕人不去做罢了。

附注

[注释] ①制民之产:《孟子·梁惠王上》:“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不得为:张伯行解:“阻于时势而不得为。”茅星来解:“甚有可为者,如训士则设书院、明礼让之类,养民则修陂塘、兴水利以及常平、平粜之类。”

知识出处

近思录

《近思录》

出版者:中州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近思录》是南宋朱熹和吕祖谦编订的理学入门书和概论性著作。它选取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4人语录622条,分类编辑而成。这次整理,以江永集解本为底本,文字校勘,主要参校茅星来集注本,也参考了叶采本与张伯行本,随校随改,未出校记。注释重在指明语言出处或理论渊源,有义理难明者指明义理。有关义理阐释,尽可能借助朱熹、叶采、茅星来、江永、张伯行等旧解,旧解无法借助则自加解说。翻译不是字句对译,以明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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