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文集》卷五《为家君应诏上英宗皇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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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近思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5594
颗粒名称: 《二程文集》卷五《为家君应诏上英宗皇帝书》
分类号: B244.7
页数: 2
页码: 301-302
摘要: 本文出自《二程文集》卷五《为家君应诏上英宗皇帝书》阐述了治国根本是第一是立志,第二是责任,第三是求贤。
关键词: 理学 二程文集 程颐

内容

8.3 伊川先生曰①:当世之务,所尤先者有三:一曰立志,二曰责任,三曰求贤。今虽纳嘉谋,陈善算,非君志先立,其能听而用之乎?②君欲用之,非责任宰辅,其孰承而行之乎?君相协心,非贤者任职,其能施于天下乎?此三者本也,制于事者用也。三者之中,复以立志为本。所谓立志者,至诚一心,以道自任,以圣人之训为可必信,先王之治为可必行,不狃滞③于近规,不迁惑于众口,必期致天下如三代之世也。
  [译文]
  程颐说:当世之事,特别应该优先做好的有三项:第一是立志,第二是责任,第三是求贤。尽管有人献上好的谋略,陈述好的计划,如果君主不先立志,能听从并采用吗?君主想采用,而不责成专任于宰辅大臣,那谁来接受去执行呢?国君宰相同心协力,没有贤者在下任职,那么能够推广于天下吗?这三项是治国根本,至于具体临事裁断,那只是具体应用。这三者之中,又以立志为根本。所谓立志,就是至诚一心,以实行圣人之道为己任,以圣人之垂训为必定可信,以先王之治法为必定可行,不被近世的规则习俗束缚,不被众说纷纭所迷惑,而坚定地以使天下达到上古三代之治为目的。

附注

[注释] ①此条乃摘编程颐《为家君应诏上英宗皇帝书》而成。《二程文集》题下注:治平三年。治平为宋英宗年号。②责任:责其事专其任。嘉谋:高明的经国谋略。《尚书·君陈》:“尔有嘉谋嘉猷,则入告尔后于内,尔乃顺之于外。”善算:好的谋划。③狃与滞都是拘泥、局限之义。

知识出处

近思录

《近思录》

出版者:中州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近思录》是南宋朱熹和吕祖谦编订的理学入门书和概论性著作。它选取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4人语录622条,分类编辑而成。这次整理,以江永集解本为底本,文字校勘,主要参校茅星来集注本,也参考了叶采本与张伯行本,随校随改,未出校记。注释重在指明语言出处或理论渊源,有义理难明者指明义理。有关义理阐释,尽可能借助朱熹、叶采、茅星来、江永、张伯行等旧解,旧解无法借助则自加解说。翻译不是字句对译,以明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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