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遗书》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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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近思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5579
颗粒名称: 《二程遗书》卷十六
分类号: B244.7
页数: 1
页码: 291
摘要: 本文出自《二程遗书》卷十六阐述了从义的角度看稳妥就是利。至如佛教的学说,都是从利出发立论的,所以就不对。
关键词: 理学 二程遗书 赵景 程颐

内容

7.28 赵景平问:“子罕言利”①,所谓利者何利?曰:不独财利之利,凡有利心,便不可。如做一事,须寻自家稳便处,皆利心也。圣人以义为利,义安处便为利。如释氏之学,皆本于利,故便不是。②
  [译文]
  赵景平问:《论语》上说:“孔子很少谈到利。”所谓利是什么利呢?程颐说:他说的不仅是财利之利,凡是有利己之心,就不可。如做一件事,就考虑如何对自己方便,这都是利己之心。圣人以义为利,从义的角度看稳妥就是利。至如佛教的学说,都是从利出发立论的,所以就不对。

附注

[注释] ①赵景平:程颐门人,生平不详。《论语·子罕》:“子罕言利与命与仁。”②叶采解:“释氏恶死则欲无生,恶物欲之乱心则绝灭人伦。推其本心,惟欲利己而已,是贼义之大者。”

知识出处

近思录

《近思录》

出版者:中州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近思录》是南宋朱熹和吕祖谦编订的理学入门书和概论性著作。它选取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4人语录622条,分类编辑而成。这次整理,以江永集解本为底本,文字校勘,主要参校茅星来集注本,也参考了叶采本与张伯行本,随校随改,未出校记。注释重在指明语言出处或理论渊源,有义理难明者指明义理。有关义理阐释,尽可能借助朱熹、叶采、茅星来、江永、张伯行等旧解,旧解无法借助则自加解说。翻译不是字句对译,以明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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