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氏易传·比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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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近思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5554
颗粒名称: 《程氏易传·比传》
分类号: B244.7
页数: 2
页码: 274-275
摘要: 本文出自《程氏易传·比传》阐述了在上位的人使在下的人亲附自己,一定要有这三种品德;在下的人去跟从在上的人,一定得要求在上的人具备这三种品德,如此就不会有灾祸。
关键词: 理学 程氏易传 比传

内容

7.3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①传曰:人相亲比②,必有其道。苟非其道,则有悔咎。故必推原占决③,其可比者而比之,所比得“元、永、贞”,则无咎。“元”谓有君长之道,“永”谓可以常久,“贞”谓得正道。上之比下,必有此三者;下之从上,必求此三者,则无咎也。
  [译文]
  《比》卦卦辞说:“比:吉,推究一下原占的结果,如果具备元、永、贞三者,去亲附就不会有灾难。”程颐解释说:人与人相亲相附,一定要有原则。如果违背原则去亲附,就会有悔恨和灾难。所以一定要推究一下占筮的结果,决断那些可以亲附的人而去亲附,所亲附的人具备元、永、贞三德,就没有灾难。“元”是说这人具有君长之道,“永”是说亲附可以长久,“贞”是说得行正道。在上位的人使在下的人亲附自己,一定要有这三种品德;在下的人去跟从在上的人,一定得要求在上的人具备这三种品德,如此就不会有灾祸。

附注

[注释] ①此为《周易·比卦》卦辞。按“比,辅也,下从上也”。《比》卦的意思是辅佐,是在下的顺从在上的。比是比附之意。此条即讲在下的亲附在上的原则。无咎:没有灾祸。②亲比:亲近依附。《荀子·王霸》:“唯便僻亲比己者之用,夫是之谓小用之。”③占决:以占卜推断事情,这里是判断、推断之义。

知识出处

近思录

《近思录》

出版者:中州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近思录》是南宋朱熹和吕祖谦编订的理学入门书和概论性著作。它选取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4人语录622条,分类编辑而成。这次整理,以江永集解本为底本,文字校勘,主要参校茅星来集注本,也参考了叶采本与张伯行本,随校随改,未出校记。注释重在指明语言出处或理论渊源,有义理难明者指明义理。有关义理阐释,尽可能借助朱熹、叶采、茅星来、江永、张伯行等旧解,旧解无法借助则自加解说。翻译不是字句对译,以明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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