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自然与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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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思想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4881
颗粒名称: 四、自然与规模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8
页码: 410-41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熹种以感性心理与理性道德、审美感受与政治教化、艺术风格与心性修养的“和合”为旨趣的美学思想,在面临现代感性心理与理性道德、审美感受与政治教化、艺术风格与心性修养的冲突中,也会给人以启迪。
关键词: 自然 规模 美学细想

内容

美与善、文与道、诗与理,都是探讨思想内容与表现形式问题。文和诗怎样令人喜爱,引起共鸣,如心动神怡,可喜可悲,或歌或泣等感情的交流,便蕴涵着审美感受和审美意识问题。当然文与诗的思想内容,可以激起人的审美意境和审美理想,但是诗歌必须有声律和文辞,文章必须有文字和词藻,音乐离不开乐器和声音等要素,文艺的表现形式、手段与思想内容的融合,才能感动人心。之所以如此,就在于它是审美活动,它能表达一种审美感受,创造一种审美意境。
  这种审美感受和审美意境的表达和创造,需要一种艺术风格的美来贯彻,朱熹强调一种质朴自然、平淡有味的风格美,反对华丽纤巧,刻意造作。这种审美意识,可以说是宋代的思潮。程熙曾说诗文应像“天工生出一枝花”的自然美;王安石以“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的质朴、寻常美来称赞好诗;苏轼以“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而品评诗文。朱熹在艺术风格上,亦提倡平淡自然的美。“今人学文者,何曾作得一篇,枉费许多气力;大意主乎学问以明理,则自然发为好文章,诗亦然。”①
  “古人文章,大率只是平说而意自长。后人文章,务意多而酸涩。如《离骚》,初无奇字,只恁地说将去,自是好。后来如鲁直,恁地著力做,却自是不好。”②这种自然、平说、平易,不费力,含有自然而然的意味。但平淡并非淡而无味,自然并非不加锤炼。提倡一种自然而有神韵,平淡而有意味的风格美。在这里,他反对文章没有壮浪的美,而流入胭脂腻粉之类。他说:“今人做文字,却是胭脂腻粉妆成,自是不壮浪,无骨气”③,譬如“杨亿工于纤丽浮巧之文,已非知道者所为”。④亦反对没有韵味,不讲艺术技术风格美,而陷入平庸肤浅之类,“今人诗更无句,只是一直说将去,这般诗一日作百首也得”⑤。
  朱熹曾用一句很形象的话来表达平淡自然而有韵味的艺术风格:“文字自有一个天生成腔子,古人文字自贴这天生成腔子。”⑥腔子,“犹言匡郭,此是方言,指盈于人身而言。”⑦“乃洛中俗语”①。天有自然的意思。文字是“天生成腔子”。含有两方面涵义:
  其一,诗文是自然生出,故质朴、自然、平淡,具有自然美。《语类》记载:“道夫因言欧阳公文平淡。曰:‘虽平淡,其中却自美丽,有好处,有不可及处,却不是阘茸无意思。’又曰:‘欧文如宾主相见,平心定气,说好话相似。’”②平淡中见美丽,说话中见韵味,这便是平淡之美。这种审美的意境,是在平淡中超越平淡。诗文便是从“天生成腔子”中自然流出。欧阳修“《谢表》中自叙一段,只是自胸中流出,更无些窒碍,此文章之妙也”③。胸中自然流出,而不事雕琢。由于朱熹欣赏这种平淡自然的美,因此,他最推崇的不是李白、杜甫,而是陶渊明。“陶渊明诗人皆说是平淡。据某看,他自豪放,但豪放得来不觉耳。其露出本相者是《咏荆轲》一篇,平淡底人如何说得这样言语出来。”④平淡而豪放,真乃真知灼见。
  “天生成腔子”的自然平淡有韵味的风格,并非直接进行伦理道德的说教,那样便庸俗了;也不是非“真味发溢”,而去凭空拼凑诗句。“作诗间以数句适怀亦不妨,但不用多作,盖便是陷溺尔。当其不应事时,平淡自摄,岂不胜如思量诗句?至如真味发溢,又却与寻常好吟者不同。”⑤朱熹并不排斥诗人在激情来潮时抒发情怀,真觉流出。但是,这“真味发溢”,并不是自然的味道,而涵养义理,正心诚意,譬如读圣贤之书,“庶几可以管摄此心,使之常存”⑥。“管摄此心”,犹“平淡自摄”,管摄住自身毋堕于物欲之私,而敬存此心;管摄住自身毋被外物所蔽,而格物穷理,这样自摄,人们便可达到理想的道德境界和优美的美学境界,人的自然情怀、心理情感,都已与伦理道德融合为一,道德的他律转化为道德的自律。这样,所谓“真味发溢”,适怀之作,不仅不与道学相违戾,而且恰恰是道的“真味发溢”,这与简单的道德说教是迥然不同的。
  其二,腔子犹如匡郭,匡郭就意味着有一个框架、规模、范围。“古人文字自贴这天生成腔子”,自不需摹拟、模仿;后人诗文“自有个天生成腔子”,便需要摹拟、模仿。“‘陆教授谓伯恭有个文字腔子,才作文字时,便将来入个腔子做,文字气脉不长。’先生曰:‘他便是眼高,看得破。’”①“入个腔子做”,显然指有一个现存的框架、规模,如何才能做到“入个腔子做”?朱熹提出识、仿、守的三主张。识是指认清古今诗文体制,雅俗向背,以便取舍。仿是指模仿、摹拟前人优秀诗文,“古人作文作诗,多是模仿前人而作之。盖学之既久,自然纯熟。”②“前辈作文者,古人有名文字,皆模拟作一篇,故后有所作时,左右逢原。”③这种摹拟、模仿似不离自然平淡的艺术风格美而言,并不是去追求华丽新巧。“前辈做文字,只依定格依本分做,所以做得甚好。后来人却厌其常格,则变一般新格做。本是要好,然未好时先差异了。”④不主张模仿新格,主观愿望也许是好的,但往往做得差异了。守是指守古本规模。“余尝以为天下万事皆有一定之法,学之者须循序而渐进。如学诗则且当以此等为法,庶几不失古人本分体制。向后若能成就变化,固未易量,然变亦大是难事,果然变而不失其正,则纵横妙用何所不同。不幸一失其正,却反不若守古本旧法以终其身之为稳也。”①朱熹并不反对变,但变需在一定的限度之内,这就是“不失正”;若不失正,即依照他那个“天生成腔子”,便能纵模驰骋,妙用无穷。然而,既变又不失正,很不容易做到,往往好新奇,而务为淫巧。他很有感叹地说:“近年翻弄得鬼怪百出,都无诚实正当意思,一味穿穴,旁支曲径,以为新奇,最是永嘉浮伪纤巧,不美尤甚。而后生辈多宗师之,此是今日莫大之弊。”②难免失正,反不如“守古本旧法”。
  朱熹美善合一、文道合一、诗理合一的审美观,便是从美——善、文——道、诗——理对应的各要素、成分中,寻找如何能达到和谐、均衡,这便是和美。这种把各种对待要素、成分和谐地融合起来的和之美,并不是强调此一方面而否定彼一方面,或强调彼一方面去否定此一方面。每一和美的事物中,各种对待的因素都是有机地联系着,相依不杂,相分不离,彼此制约,而构成一个整体。在这个有机整体中,各种对待要素的地位、作用、功能、发展都符合一定的节度,既没有过,也无不及。“和便事事都要和,这里也恰好,这处也中节,那处也中节。若一处不和,便不是和矣。”③又说:“和则处处皆和,是事事中节,那处不中节,便非和矣。”④和从善、道、理来说,处处都符合善、道、理的节度,无过、无不及,而没有失正,“圣人品节裁限,使事事合于中正,这个当在这里,那个当在那里,更不得过”⑤。中而正,不偏不倚。从“天生成腔子”的质朴自然,平淡有味的艺术风格来说,“顺于自然,便是和”,“发见出来,无非自然”⑥,便是平淡自然之美。
  美是外在的给人以精神愉快的感性形式与内在的伦理道德的理性要求的和谐合一。这样,朱熹就把和作为审美评价的标准。“尝观嘉祐以前诰词等,言语有甚拙者,而其人才皆是当世有名之士。盖其文虽拙,而其辞谨重,有欲工而不能之意,所以风俗浑厚。至欧公文字,好底便十分好,然犹有甚拙底,未散得他和气。到东坡文字便已驰骋,忒巧了。及宣、政间,则穷极华丽,都散了和气。”①拙是指质朴自然,平淡有味;工是指纤丽浮巧,刻意求工。诗文虽质朴自然,但辞藻谨重,并非无工,而是自然之工。譬如欧阳修好底和拙底的诗文,就是把冲突的诸方面融合起来,达到一种没有过或不及的理想状态,这种理想状态就是和或称和气,它是把阴阳、刚柔、清浊、天地等相互冲突的诸方面融合起来,这是对美的均衡和谐法则的掌握。均衡和谐美的法则的破坏,犹如苏轼文字忒巧,穷极华丽,便是不中节,无过不及的太过,就冲散了和气。
  朱熹体知和把握了美的法则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那就是一切相互冲突诸方面的和谐合一,都是一个凝聚和离散结构,即和谐合一的形成是对待诸方面的凝聚,和谐合一的破坏是对待诸方面的离散。朱熹对于对待方面在凝聚和离散中,否定对待方面某一方面、侧面被片面强调、夸大的思辨,使中国美学、艺术、诗文,能在对各种对待方面的挑激中自觉不自觉地调整各种关系,达到情与理的和谐合一,避免了对待方面各自片面的发展以及各种割裂合一的形式。虽然,有时也不免出现对于和谐合一美的破坏,但从总体来看,是一种暂时的现象。对于和谐合一美的追求,是贯穿中国美学自始至终的合乎规律性的特点。
  朱熹美学逻辑结构是:从理(道、善)出发,通过美(文、诗),把伦理道德原则、规范或自然界合乎规律的现象和能给个体以精神愉快的感性形式、艺术表现融合起来,达到美与善、文与道、诗与理的和谐合一,这便是和的境界。简言之,即理(道、善)——美(文、诗)——和。
  第一,在朱熹思想、哲学逻辑结构中,理(道、太极、至善)既是宇宙万物形而上本体、本根,亦是人类社会的最高原则、原理。它既超越于万事万物,人类社会,是客体存有。它不为尧存,亦不为桀亡,对于任何事物、人兽都一视同仁,没有差别;又寓于事事物物、人兽草木之中,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它不虚悬架空在那里,而必须有一个挂搭、安顿的地方。因而它又是实理。理作为世界万物形而上本体,又必须通过具体事或物来体现或表现;无事事物物的体现或表现,便无所谓理(道、太极),无理(道、太极),万物亦无存在的根据。构成理与物的相依不离关系。它在美学中,便构成了理与诗、道与文、善与美的相依不离关系。
  第二,美、文、诗,虽以善、道、理为根据,但也有其相对的独立性,本体与本体的体现,本原与本原的流出,毕竟不是一样的。美、文、诗各自在自己的领域中,经分析地扬弃和综合地创造①,而提出了质朴自然、平淡有味的艺术风格、审美意识,使诗、文的表现形式之美达到了圆融境界,说明了文、诗的表现形式美怎样引起人们精神或感性的愉快,在审美感受中陶冶、默化人们的心理感情,使人心动神怡。朱熹并不否定感性形式的美和感性享受的审美愉快的社会作用,以及它所具有的社会伦理道德意义。在诗、文、艺术的实践中,与道、理融合起来,构成朱熹美学逻辑结构的第二层次。
  第三,和是朱熹美学的完满境界,审美的理想。美与善、文与道、诗与理既有其相对独立性,而要合乎一定适度地合一起来。从宇宙万物(天)与人类社会(人)的和谐合一中体认和,到人自身的道德知识(知)与道德实践(行)的和谐合一体认和的过程,也就是社会的伦理道德的理性要求与诗文给人的精神的感性愉快和谐合一的过程。在朱熹和美的层次中,是对于美与善、文与道、诗与理合一的肯定,以达到感性心理欲求和理性道德规范、审美感受的形式与政治教化的内容、诗文的艺术风格与心性的修养工夫的和谐合一。诗文的价值和社会意义就在于达到这个合一,美就是这个和谐合一的表现。然而,朱熹要求这种和谐合一要恰到好处,要符合一定的节度,而这个节度是“天生成腔子”,把这个“腔子”作为理想,又束缚了自身美学思想的发展。
  朱熹这种以感性心理与理性道德、审美感受与政治教化、艺术风格与心性修养的“和合”为旨趣的美学思想,是人们长期被这些冲突所挑战和折磨后的思考,也是人们在超越这种冲突过程中所产生的追求或所作的努力。这种思考、追求和努力,在面临现代感性心理与理性道德、审美感受与政治教化、艺术风格与心性修养的冲突中,也会给人以启迪。

附注

①《朱子语类》卷一三九。 ②同上。 ③同上。 ④《答李伯谏》,《朱文公文集》卷四十三。 ⑤《朱子语类》卷一四〇。 ⑥《朱子语类》卷一三九。 ⑦《朱子语类》卷五十三。 ①《朱子语类》卷五十三。 ②《朱子语类》卷一三九。 ③同上。 ④《朱子语类》卷一四〇。 ⑤《朱子语类》卷十一。 ⑥同上。 ①《朱子语类》卷一三九。 ②同上。 ③同上。 ④同上。 ①《跋病翁先生诗》,《朱文公文集》卷八十四。 ②《答陈肤仲》,《朱文公文集》卷四十九。 ③《朱子语类》卷二十二。 ④同上。 ⑤同上。 ⑥同上。 ①《朱子语类》卷一三九。 ①参见《朱子语类》卷一三九《论文》和卷一四〇《论文下(诗)》。

知识出处

朱熹思想研究

《朱熹思想研究》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朱熹是南宋时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本书运用哲学逻辑结构的方法,提示了朱子理气先后、理一分殊、格致心思、持敬知行、心性情才、诗理自然的理性精神。以及其天理君权、理欲义利、心术王霸、人伦教育的道德精神。诠释其哲学致广大、尽精微之存在,梳理其思想前后之变化,贯通其内在的思想逻辑结构,肯定其在中国思想史、哲学史上的地位。本书凝聚了作者多年研究朱子思想的体悟,是当前国内论述朱子思想最全面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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