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情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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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思想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4876
颗粒名称: 四、情与才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12
页码: 380-39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体认心、性、情三者的关系是:心对性、情,性对情,构成了心、性、情关系上的动静、体用的关系。
关键词: 哲学 逻辑 朱熹

内容

情是与性、心相对而言的。性是未发,即处于静的状态,情则是已发,即处于动的状态。“性对情言,心对性情言。合如此是性,动处是情,主宰是心。大抵心与性似一而二,似二而一,此处最当体认。”①体认心、性、情三者的关系是:心对性、情,性对情。但单讲心与情的关系时,则“情者心之所动”②。才是那“情之会恁地者”③。构成了心、性、情关系上的动静、体用的关系。
  (一)情的规定
  朱熹约在四十岁左右,提出了情的学说。“心者,固所以主于身,而无动静语默之间者也。然方其静也,事物未至,思虑未萌,而一性浑然,道义全具,其所谓中,是乃心之所以为体,而寂然不动者也;及其动也,事物交至,思虑萌焉,则七情迭用,各有攸主,其所谓和,是乃心之所以为用,感而遂通者也。然性之静也,而不能不动,情之动也,而必有节焉。”④心未感物,一性浑然,而寂然不动,感物而动,则为七情。道义是心体,七情是心用。犹如“性静情动”,动而必合乎中节,这便是和。他对情作这样的规定:
  ——情为动底。朱熹说:“本体是性,动是情。”⑤“静是性,动是情。”⑥又说:“情者,性之动也。”⑦“性安然不动,情则因物而感。”⑧是说,情是能因物而感动,是运动的。情不仅相对于性而动,而且也是心之动。“心包性情,自其动者言之,虽谓之情亦可也。”①“心是浑然底物,性是有此理,情是动处。”②为什么情是心之动呢?这是因为心与情是相通的。“恻隐、羞恶、辞逊、是非是情,然又说道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是非之心,这是情,亦与心通说。”③由于通,而成为心的动。陈淳说:“情与性相对,情者性之动也。在心里面未发的,是性;事物触著,便发动出来底,是情。寂然不动是性,感而遂通是情。”④性静情动,情相对性而言等解释,符合朱熹的原意。
  ——情为发用。朱熹说:“盖性之为德,无所不具,总之则为仁、义、礼、智,而一以包三者,仁也。情之所发,无所不通,总之则惟是四端,一以贯三者恻隐也。”⑤如以性为体,此体是仁、义、礼、智。那么情之发用,就是恻隐、羞恶、辞逊、是非四端,“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情也。”⑥恻隐怎样一以贯三?《语类》记载:“问:‘仁包四者,然恻隐之端,如何贯得是非、羞恶、辞逊之类?’曰:‘恻隐只是动处,接事物时皆是此心先拥出来,其间却自有羞恶、是非之别,所以恻隐又贯四端。’”⑦除四端的情是性之发外,还发为喜、怒、哀、乐,他说:“其为喜、怒、哀、乐,即情之发用处。”⑧喜、怒、哀、惧、爱、恶、欲七情,也是性的发用,《语类》记载:“问:‘喜、怒、哀、惧、爱、恶、欲是七情,论来亦自发,只是怒自羞恶发出,如喜、怒、哀、欲恰都自恻隐上发?’曰:‘哀、惧是那个发,看来也只是从恻隐发。盖惧亦是怵惕之甚者,但七情不可分配四端,七情自于四端横贯过了。’”①朱熹认为,性既可发为四端、七情、四者;心也可发为四端。他说:“心之为物,实主于身,其体则有仁、义、礼、智之性,其用则有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情,浑然在中,随感而应,各有攸主,而不可乱也。”②情是性的发用处,情是心的发见处。
  ——情本为善。朱熹说:“人之情,本但可以为善,而不可以为恶,则性之本善可知矣。”③“情本自善,其发也未有染污,何尝不善。”④是说以情见性,既性本善,则情亦本善。但发而有染污,便为不善。当有人问:“仲舒以情为人之欲如何?”朱熹回答说:“也未害,盖欲为善、欲为恶,皆人之情也。”⑤欲为善就是欲之为善,欲为恶就是欲之为恶。所以,欲有善、恶之分。如果情发而合乎一定节度,便是善;发而不合乎一定节度,就是不善。陈淳解释说:“情之中节,是从本性发来,便是善,更无不善;其不中节,是感物欲而动,不从本性发来,便有个不善。”⑥情有善有不善。但过去说情有两个偏执:“孟子论情,全把做善者,是专指其本于性之发者言之;禅家不合,便指情都做恶的物,却欲灭情以复性。”⑦孟子本于性之发,以情为全善,佛教以情为“全恶”,灭情复性。朱熹以情为有善有恶,便补孟子和佛教之弊。譬如说,“四端”是善;喜、怒、哀、乐及七情则有善有恶。
  朱熹所说的“情”,相当于感情。感情既出于人的本性的接物而动,也是心(以“心之官则思”)的遇物而感动,因为它是人心或本性的表现,所以具有动的特性;其表现的形式,即性和心的发用,便有四端,喜、怒、哀、乐及七情等形态;其性质,有善有不善。因此,“情”是“性”在人身上的表现形态。
  (二)才的规定
  才也是性在人身上的显现。朱熹说:“人有是性,则有是才。”①在才的善恶、清浊问题上,程颐与孟子的解释是不同的。孟子认为“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②对此,朱熹在《语类》中有所说明。《语类》载:“问:孟子言情、才皆善,如何?’曰:‘情本自善,其发也未有染污,何尝不善,才只是资质,亦无不善,譬物之白者,未染时只是白也。’”③才犹情一样,其本都是善的。孟子只看到了善的一面,这“是说本来善底”④,即从大本上说的。程颐却认为,“性即理也,理则尧舜至于涂人一也。才禀于气,气有清浊,禀其清者为贤,禀其浊者为愚。”⑤才禀于气质之性,气有清浊,才亦有清浊,禀清者为贤、为善,禀浊者为愚、为恶。是说才按其所禀,而有善有恶。朱熹进一步指出了孟子和程颐的差异:“程子此说才字,与孟子本文小异。盖孟子专指其发于性者言之,故以为才无不善。程子兼指其禀于气者言之,则人之才固有昏明强弱之不同矣,张子所谓气质之性是也。二说虽殊,各有所当,然以事理考之,程子为密。”⑥二说虽各有所当,但以程颐的解释较为妥贴、细密。这是因为孟子讲才犹如讲性一样,“不曾说到气上,觉得此段话无结杀,故有后来荀、扬许多议论者。韩文公亦见得人有不同处,然亦不知气禀之异,不妨有百千般样不同。”①这便是由于孟子不讲气质、不细密而引起荀、扬的论争,到了张、程“说出气字,然后说杀了”②。才把这个问题解决了。
  才是什么?朱熹曾作这样规定:
  ——才是材质。“才犹材质。”③《语类》解释:“或问:‘《集注》言才犹材质,才与材字之别如何?’曰:‘才字是就理义上说,材字是就用上说。……材是用木旁,材字便是指适用底说,非天之降才尔殊,便是就义理上说。’又问:‘才字是以其能解作用底说,材质是合形体说否?’曰:‘是兼形体说,便是说那好底材。’又问:‘如说材料相似否?’曰:‘是。’”④才犹材质,不仅是就才的本体,即理义说的,而且是兼形体的,即其表现形式说的。但材质也有人的自然素质的意思。
  ——才是人之才能。《语类》载:“舜功问:‘才是能,为此者如今人曰才能?’曰:‘然。’”⑤人的本性具有的一种才能或能力,也可以说是心或性所发用的能力。“才是心之力,是有气力去做底。”⑥譬如“尽恻隐之才”,“必当至于博施济众,尽羞恶之才,则必当至于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禄之千乘弗顾,系马千驷弗视,这是本来自合恁地,滔滔做去。”⑦就是按照恻隐、羞恶之才去做的能力。他举例说:“性便似自家所受之职事,如县尉职事便在捕盗,主簿职事便在掌簿书,情便似去亲临这职事,才便似去动作行移,做许多工夫。”①性是天子诰敕上赋予的“职事”(工作任务),情是亲临这职事,才就是去办理此工作任务,做许多工夫。又以水为喻,“心,譬水也;性,水之理也。性所以立乎水之静,情所以行乎水之动,欲则水之流而至于滥也。才者,水之气力所以能流者。”②水之理是性,水之动是情,水流而滥是欲,水之能流的气力是才,所谓能流的气力,就是指“其流有急有缓”③的不同而言的。可见,才就是指人的一定才能能力。
  ——才有善恶。朱熹在区别了孟子和程颐论才的小异以后说:“要之,才只是一个才,才之初亦无不善,缘他气禀有善恶,故其才亦有善恶。孟子自其同者言之,故以为出于性;程子自其异者言之,故以为禀于气。……要之,须兼是二者言之,方备。”④朱熹主张,既要看到有是性,则有是才,性本善,才初无不善;又要看到气质和气禀有清浊、善恶,才亦有善恶。兼孟子和程颐之说,才完备。因此,当有人问“能为善便是才”时,他回答说:“能为善而本善者是才。若云能为善便是才,则能为恶亦是才也。”⑤就是说,才是能为善、能为恶的一种能力。
  才是材质,是人的能力、才能,具有善恶,相类于情。它同情是否有差别呢?《语类》记载:“问:‘情与才何别?’曰:‘情只是所发之路陌,才是会恁地去做底。且如恻隐,有恳切者、有不恳切者,是则才之有不同。”⑥“情与才绝相近。但情是遇物而发,路陌曲折,恁地去底;才是那会如此底。”①“会如此底”的“会”,即南方人说的会做不会做的会。
  孟子以才是出于性的先天的材质,程颐以才是禀于气质的先验本能,朱熹以才为性的先验的能力、才能。以其先验性来讲,则是与孟、程无别的。“人之有才者,出来做得事业,也是它性中有了,便出来做得。”②不过,朱熹有时与“形体”联系起来,则为独见,但没有发挥。
  (三)心统性情
  张载提出“心统性情”,而得到朱熹称扬:“横渠云:心统性情,此说极好。”③又说:“如横渠心统性情一句,乃不易之论。”④以至与程颐的“性即理也”一样,是“颠扑不破”⑤的。朱熹认为,“统”有两层意思:一是兼。“心统性情,统犹兼也”⑥。二是主宰。“统是主宰,如统百万军,心是浑然底物,性是有此理,情是动处。”⑦此统,就是兼和主宰的意思。为什么心能统性情?在朱熹看来,“性者理也,性是体,情是用。性情皆出于心,故心能统一。”⑧性、情都出自心,所以心能统性情。
  朱熹“心统性情”论,包含有这样一些思想:
  1.心惯已发、未发。朱熹说:“未发只是思虑事物之未接时,于此便可见性之体段,故可谓之中,而不可谓之性也。发而中节,是思虑事物已交之际,皆得其理,故可谓之和,而不可谓之心。心则通贯乎已发未发之间,乃大易生生流行,一动一静之全体也。”①所谓“思虑事物未接之时”和“思虑事物已交之际”,即未发和已发,朱熹解释:“当此之时,仁、义、礼、智之苗脉已在里许,只是未发动,及有个合亲爱底事来,便发出恻隐之心,有个可厌恶底事业,便发出羞恶之心。礼本是文明之理,其发便知有辞逊;智本是明辨之理,其发便知有是非。”②仁、义、礼、智为未发,即思虑事物未接;一旦合亲爱底、厌恶底事来,便发出恻隐、羞恶、辞逊、是非来,这就是已发。
  至于心贯通乎已发、未发之间,朱熹说:“惟其得夫天地生物之心以为心,是以未发之前,四德具焉,曰仁、义、礼、智,而仁无不统;已发之际,四端著焉,曰恻隐、羞恶、辞让、是非,而恻隐之心无所不通。”③心的未发具四德,已发为四端,这便是心贯未发、已发。从喜、怒、哀、乐来说,“心者主乎性而行乎情,故喜、怒、哀、乐未发则谓之中,发而皆中节则谓之和,心是做工夫处。”④性为未发,情为已发,发而中节,这便是心主乎性而行乎情,“心统性情”。
  2.心通动静。朱熹说:“思虑未萌,事物未至之时,为喜、怒、哀、乐之未发,当此之时,即是心体流行,寂然不动之处,而天命之性,体段具焉。……自此而发者,其必中节矣。……以事言之,则有动有静;以心言之,则周流贯彻,其工夫初无间断也。”⑤思虑未萌,喜、怒、哀、乐未发为静,喜、怒、哀、乐已发为动。有主于静中之动,因而虽寂而未尝不感,察乎动中之静,因而感而未尝不寂。寂而感,感而寂,心便周流贯通动静、寂感之间。
  心如何贯通动静?朱熹说:“盖人受天地之中以生,其未感也纯粹至善,万理具焉,所谓性也。然人有是性,则即有是形;有是形则即有是心,而不能无感于物。感于物而动,则性之欲者出焉,而善恶于是乎分矣。性之欲,即所谓情也。……物至而知,知之者心之感也,好之恶之者情也。”①心未感而静,纯粹至善,便是性;感物而动,性之欲(即情)出焉,便有善恶。性为静,情为动,心贯通动静,便是“心统性情”。
  3.心兼体用。朱熹说:“未发者其体也,已发者其用也。以未发言,则仁义礼智浑然在中者,并想象之可得,又不见其用之所施也;指其发处而言,则日用之间,莫非要功,而其未发之理,固未尝不行乎其间,要之体用未尝相离。”②又说:“寂然者感之体,感通者寂之用,人心之妙,其动静亦如此。”③未发为仁、义、礼、智之性,为体,即本体或本质特征;已发为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情,为用,即作用或表现形态。寂然为性,为感通之本体;感通为情,为寂然之性的作用。他说:“心之全体,湛然虚明,万理具足。……以其未发而全体者言之,则性也;以其已发而妙用者言之,则情也。然心统性情,只就浑沦一物之中,指其已发未发而为言尔。”④体、用未尝相离,便为心兼体、用,即是“心统性情”。
  总之,在朱熹性、心、情的学说中,所谓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道心与人心的关系,实是其哲学逻辑结构中理——气关系在人性论上的贯彻和展开。为了揭示朱熹人性论、伦理道德论体系内的逻辑层次和基本范畴间的联系,以图式表述如下:
  心、性、情图(由中而至左、右)在这个图式中,理是形而上本体的范畴。理以自身为性、为心,经过多层次的序列,而降到人,从而构成人性论和伦理道德论的逻辑体系。在这个逻辑体系中,天地之性、气质之性和道心、人心是关键的一环。由此而推演出的正、偏和天理、人欲,便形成了昏明、清浊、贵贱、贫富、寿夭、善恶、美丑等等的差分,为现实世界的圣、凡和贤、愚的宗法等级关系、治人与治于人的关系作论证。如果说在朱熹哲学逻辑结构中,从理——人(物)需借助于气的话,那么,其人性论、伦理道德论体系内从性(心)——人也需要借助气,这便是气禀或气质。尽管天地之性、道心不是出于理与气杂,但天地之性和道心必须借气质之性、人心而安顿和附著。因此,理——气——物(人)——理的逻辑结构,即成为性(心)——气禀——人——性(心)的逻辑层次。
  显然,朱熹企图以天命之性、气质之性和道心、人心的学说,把仁、义、礼、智等四德说成根源于天命之性或道心的善性,把人欲说成根源于人心或气质之性的恶性,通过去恶从善、“遏欲存理”的修养,就使人心转为道心,从而超凡入圣。只要凡人发挥人心或气质之性中的善性,按照四德、四端去做,便能使人心听命于道心,天理之公便战胜人欲之私,由危转微。另一方面,他通过气禀清浊、昏明的论证,说明人的贤愚、贫富、贵贱的等级差分是先天的,是人所具有气禀决定的。对人后天的修身养性、能动的变化气禀的层面,有所忽视,这就可能导致安贫乐道、逆来顺受等等的品格。

附注

①《朱子语类》卷五。 ②同上。 ③同上。 ④《答张钦夫》,《文集》卷三十二。 ⑤《朱子语类》卷一〇一。 ⑥《朱子语类》卷六十八。 ⑦《告子章句上》,《孟子集注》卷十一。 ⑧《朱子语类》卷九十八。 ①《朱子语类》卷五十三。 ②《朱子语类》卷九十八。 ③同上。 ④《情》,《北溪先生字义》卷上。 ⑤《朱子四书或问》,《孟子或问》卷三。 ⑥《公孙丑章句上》,《孟子集注》卷三。另见《朱子语类》卷五十三。 ⑦《朱子语类》卷九十五。 ⑧同上。 ①《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②《朱子四书或问》,《大学或问》卷二。 ③《告子章句上》,《孟子集注》卷十一。 ④《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⑤《朱子语类》卷一三七。 ⑥《情》,《北溪先生字义》卷上。 ⑦同上。 ①《告子章句上》,《孟子集注》卷十一。 ②《孟子·告子上》。 ③《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④同上。 ⑤《告子章句上》,《孟子集注》卷十一。 ⑥同上。 ①《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②同上。 ③《告子章句上》,《孟子集注》卷十一。陈淳在《北溪字义》中把“才”分为“才质”和“才能”。“才质,犹言才料质干,是以体言。才能,是会做事底。”(《才》,《北溪先生字义》卷上) ④《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⑤同上。 ⑥《朱子语类》卷五。 ⑦《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①《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②《朱子语类》卷五。 ③同上。 ④《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⑤《朱子语类》卷五。 ⑥同上。 ①《朱子语类》卷五。 ②同上。 ③《朱子语类》卷五十三。 ④《朱子语类》卷一〇〇。 ⑤《朱子语类》卷五。他说:“伊川性即理也,横渠心统性情二句,颠扑不破。” ⑥《朱子语类》卷九十八。 ⑦同上。 ⑧同上。 ①《答林择之》,《文集》卷四十三。 ②《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③《克斋记》,《文集》卷七十七。 ④《朱子语类》卷五。 ⑤《已发未发说》,《文集》卷六十七。另见《与湖南诸公论中和第一书》,《文集》卷六十四。 ①《乐记动静说》,《文集》卷六十七。 ②《朱子四书或问》,《孟子或问》卷十三。 ③《系辞上传·第十章》,《周易注》卷三。 ④《朱子语类》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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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思想研究

《朱熹思想研究》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朱熹是南宋时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本书运用哲学逻辑结构的方法,提示了朱子理气先后、理一分殊、格致心思、持敬知行、心性情才、诗理自然的理性精神。以及其天理君权、理欲义利、心术王霸、人伦教育的道德精神。诠释其哲学致广大、尽精微之存在,梳理其思想前后之变化,贯通其内在的思想逻辑结构,肯定其在中国思想史、哲学史上的地位。本书凝聚了作者多年研究朱子思想的体悟,是当前国内论述朱子思想最全面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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