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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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思想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4865
颗粒名称: 四、中庸说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10
页码: 284-29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熹所继承和发挥;“中庸”作为对整个世界的体认和处理事物及社会关系的一种方法,也是有积极价值的。
关键词: 朱熹 中庸 学说

内容

当朱熹的渐化在一定限度内,没有超出“度”这个“关节点时”,就不会引起顿变。这个“度”就是使事物能保持在某种特定的顿变与渐化的界限之内。如怀孕有一定的时间界限,刚与柔各有一定的极点。这样,事物才能保持相对的稳定性。这在朱熹哲学逻辑结构中相当于“中庸”。当然“中庸”作为儒家学派的伦理道德学说,也曾被朱熹所继承和发挥;“中庸”作为对整个世界的体认和处理事物及社会关系的一种方法,也是有积极价值的。
  朱熹认为,子思之所以作《中庸》,是因为“子思子忧道学之失其传而作也”①。为了传孔孟之道学,并使道学有源,而作《中庸》,“盖自上古圣神,继天立极,而道统之传有自来矣。”②由于对道学的传授有如此重要作用,因而,受到朱熹等道学家的殊遇和赞赏。《中庸集解序》有:“昔者曾子学于孔子,而得其传矣。孔子之孙子思又学于曾子,而得其所传于孔子者焉。既而惧夫传之久远,而或失其真也,于是推本所传之意,质以所闻之言,更相反复,作为此书。”③
  以《中庸》得孔子之真传,故成为《四书》之一。但在孟子死后,这个真传就断线了:“孟子之徒,实受其说。孟子殁,而不得其传焉。”④秦汉以后,“虽或擎诵,然既杂乎传记之间,而莫之贵,又莫有能明其所传之意者。”⑤在朱熹的眼里,秦汉至唐、五代的一千余年间,皆是空白。
  按朱熹看来,真正得孔、孟《中庸》哲学之传统的是周敦颐和二程。“至于本朝濂溪周夫子始得其所传之要,以著于篇。河南二程夫子又得其遗旨,而发挥之,然后其学布于天下。”①“始得其所传”一语,既否定了孟子以后思想家对《中庸》的发挥,又确定了周、程在道统传授中的地位。二程以《中庸》为“孔门传授心法”②,因此,“得此一卷书,终身用不尽也。”③朱熹继二程,而器重《中庸》,他自述:“余骚(早)从延平李先生学受《中庸》之书,求喜怒哀乐未发之旨未达,……退而沉思,殆忘寝食,一日喟然叹曰:人自婴儿以至老死,虽语默动静之不同,然其大体莫非已发,特其未发者,为未尝发尔,自此不复有疑,以为《中庸》之旨,果不外乎此矣。”④废寝忘食,以求其旨。他汇集从二程以来道学家对《中庸》的种种解释,编为《中庸辑略》二卷,又将对学生的问答,编为《中庸或问》三卷。在此基础上,对《中庸》详加注释,以发挥他的思想。
  (一)“执两端而量度其中”
  何谓“中庸”?《中庸》载:“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⑤喜、怒、哀、乐未发的时候,心处在无偏无倚,无过、无不及的状态,就是中,这是一层意思;另层意思是说,喜、怒、哀、乐发出的时候,都恰如其分,符合一定的节度,无过无不及,叫做和,亦可叫中节。二程继承《中庸》,认为:“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①把中庸释为正道和定理,便把不偏不易的正道和定理作为中庸的真谛,并把中庸与理联系起来,较之中庸原意深了一层。
  朱熹继承了二程的思想。从互相对待的联结和适度方面作了发挥。他说:“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当然,精微之极致也。”②朱熹对中庸的解释与二程基本一致,但有修正。譬如他诠释“中”有二义:“中,一名而有二义,程子固言之矣。今以其说推之,不偏不倚云者,程子所谓在中之义,未发之前,无所偏倚之名也;无过不及者,程子所谓中之道也,见诸行事,各得其中之名也。”③“中”一是“不偏不倚”,二是“无过不及”。在《语类》中,他又把“中”的二义解释为“未发之中”和“随时之中”。“《中庸》一书,本只是说随时之中,然本其所以有此随时之中,缘是有那未发之中,后面方说时中去。”④在这里,“未发之中”,即是“不偏不倚”;“已发之中”⑤即“随时之中”,便是“无过不及”,他说:“时中便是那无过不及之中”。或说:“中字却是发而无过不及之中。”⑥
  就“未发之中”的“不偏不倚”说,偏、倚都有不正、不平的意思,其对待方面就是正与平。不偏就是正,不倚就是平,偏与倚都是失中,也即失掉一定限度。执偏倚之两端,而“来取中”。中便成为偏、倚对待两端的联结点。
  就“已发之中”的“无过不及”说,“过则失中,不及则未至”①。过头便失掉中,不及便达不到中,两者不中是其同。把“过犹不及”两端会通起来,使之归于中。在《论语集注》中他引用尹焞的话说:“夫过与不及,均也。差之毫里,缪以千里。故圣人之教,抑其过,引其不及,归于中道而已。”②“抑过”就是使其“无过”,“引不及”便是使其及于中。
  所谓庸,朱熹认为是平常的意思。“庸,平常也。”③他的这个解释,与二程释“庸”为“不易”或“定理”有所不同。因而,当时朱熹的学生便提出了这个问题。“问:‘明道以不易为庸,先生以常为庸,二说不同?’曰:言常,则不易在其中矣。惟其常也,所以不易。但‘不易’二字则是事之已然者,自后观之,则见此理之不可易。若庸,则日用常行者便是。”④“或问:‘中庸二字,伊川以庸为定理,先生易以为平常。据中之一字,大段精微,若以平常释庸字,则两字大不相粘。’曰:‘若看得不相粘,便是相粘了。如今说这物白,这物黑,便是相粘了。’”⑤朱熹为了与程颢的不易、程颐的定理求得统一。一方面以常包含了不易的意思。惟其常,故不易,这是指常与不易的一致性⑥。但不易是指理说的,庸作为平常则是“日用常行”的,这是对程颢不易的修正;另一方面,“以庸为定理”与以庸为平常,虽说法不一,但以庸为平常与“中”正相对而相粘,正为黑白相对相粘一样。“不相粘”而“相粘”,恰恰表现了其冲突融合的思辨。
  至于中与庸的关系,则表现相对而相成。“广因云:‘若不相粘,则自不须相对言得。’曰:‘便是此理难说。前日与季通说话终日,惜乎不来听。东之与西,上之与下,以至于寒暑、昼夜、生死,皆是相反而相对也。”①中、庸与黑白、东西、寒暑一样相对。朱熹认为,尽管“中”与“庸”相对,但两者不能“截然为二”,相互割裂二分,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有中必有庸,有庸必有中,两个少不得。”②“中必有庸,庸必有中,能究此而后可以发诸运用。”③中与庸各以其对待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没有中,无所谓庸;没有庸,也无所谓中。因而,他将中、庸喻为“一经一纬不可阙”的关系。“中则直上直下,庸是平常不差异。中如一物竖置之,常如一物横置之。唯中而后常,不中则不能常。”④中与庸如竖与横相对,而又互相依赖,惟中有常,不中不常。
  那么,中庸以何为“度”。朱熹认为,这便是“恰到好处”。他说:“中者,未动时恰好处;时中者,已动时恰好处。”⑤然恰到好处,并不是将两端摺转来取中,而是讲事物的一定的度。“且如人有功当赏,或说合赏万金,或说合赏千金,或有说当赏百金,或又有说合赏十金。万金者,其至厚也;十金,其至薄也。则把其两头,自至厚以至至薄,而精权其轻重之中。若合赏万金便赏万金,合赏十金也只得赏十金,合赏千金便赏千金,合赏百金便赏百金,不是弃万金、十金至厚、至薄之说,而折取其中以赏之也。”①这里,“两头”便是万金与十金,万金至厚、十金至薄,从万到十,便是一个数量的界限,在不超出这个界限(“度”)之内,当赏万金或合赏十金,都符合中。可见,此中不是由万到十的平均数,而是合乎论功受赏的数量界限,即度。
  度,便是“执两端而量度其中”。朱熹在解释《中庸》“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时写道:“盖凡物皆有两端,如小大厚薄之类,于善之中又执其两端,而量度以取中,然后用之。则其择这审而行之至矣。然非在我之权度,精切不差,何以与此,此知之所以无过不及,而道之所以行也。”②大——小、厚——薄即是两端,也称为两头。“两端,犹言两头,言终始、本末、上下、精粗、无所不尽。”③执两端的执,就是把握的意思。“执其两端之执,如俗语谓把其两端。”④把握对待双方,使其合度,即中,此其一;
  其二,如何把握对待两端,而量度取中?“如天下事,一个人说东,一个说西,自家把东西来斟酌,看中在那里。”⑤在他看来,执两端,就不符合中,便是一个上,一个下,不是过了,就是不及,这是行不通的。“彼两端者之为过、不及,而不可行哉!”⑥过与不及都不适度,也是失中。“两端不专是中间,如轻重,或轻处是中,或重处是中。”⑦这个中就是恰好处。“将两端来量度取一个恰好处,如此人合与之百钱,若与之二百钱则过,与之五十则少,只是百钱便恰好。”①二百钱超过,五十太少,要求有一个恰好处的度。如果破坏了这个恰好处的度,便是过与不及。
  (二)中和与折衷
  中庸不仅有“不偏不倚、无过不及”和“量度取中”的意思,而且有中和的意思。“然中庸之中,实兼中和之义。”②中庸与中和义同。《中庸》原意是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③把中和说成是天下的大本和达道。朱熹在《中庸章句》中发挥了这个思想。“大本者,天命之性,天下之理皆由此出,道之体也;达道者,循性之谓,天下古今之所共由,道之用也。”④中与和自身的关系,是大本与达道的关系,即道体与道用的关系。体、用各得其中,然后可成和。
  中和的“和”,是指对待诸方面的冲突融合,及由融突而和合。“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⑤
  和实生物的和,是指二种或几种性质不同的事物融突而和合而生百物。晏婴进一步论述和与同的区别:和就是“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⑥等对待的“济不及”和“泄其过”;同是同一物的加多、重复。史伯和晏婴主张和,反对同。当然,“和”也有和谐的意思,荀子说:“调和,乐也。”①调和就是乐曲的和谐。朱熹吸收了晏婴和荀子等的思想资料,以为中和即有“济不及”,“泄其过”之义,亦有和谐之意。“《中庸章句》以中庸之中,实兼中和之义;《论语集注》以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皆此意也。”②“中庸之中是兼已发,而中节、无过不及者得名。”③“泄其过”,便达无过,不要超过界限(即“度”)。“无不及”,即是济不及,引其达到一定的限度,都要讲要掌握一定的界限(度),使相对各方面保持中和。此其一;
  其二,和谐,便是“发而中节”。“然发而中节,则虽应于物,亦未尝有所汨,直是发不中节,方有所汨。”④中节合拍,便能和谐。如被物欲所牵累,便“发不中节”,便失掉中节合度。
  和还有对待方面互相交感的意思。“天高地下,万物散殊,各有定所,此未有物相感也。和则交感而万物育矣。”⑤交感,便是相对待诸方面互相作用、缊,这就使事物进入冲突融合的状态。只有冲突各方互相交感,不断运动,才能“育万物”,交感包含二层意思:就发生“交感”的甲方对乙方来说是感;就乙方对甲方来说则是应。冲突各方的交感作用,可曰感应。“‘感应’二字有二义,以感对应而言,则彼感而此应。专于感而言,则感又兼应意。”⑥朱熹认为,冲突各方的互相感应,交互参错,具有普遍性。“问:‘天下只有个感应?’曰:‘事事物物,皆有感应。寤寐、语默、动静亦然。’”⑦又“明道言:‘天地之间,只有一个感应而已。’盖阴阳之变化,万物之生成,情伪之相通,事为之终始,一为感,则一为应,循环相代,所以不已也。”①事物都相互感应,它普遍地存在于阴阳变化,万物化生,事之终始等过程之中。
  当然,冲突各方的互相感应,既存于事物自身之中,也存于事物之间。朱熹称之为“内感”与“外感”。“物固有自内感者,然亦不专是内感,固有自外感者。所谓内感,如一动一静,一往一来,此只是一物先后自相感,……此便是内感。若有人自外来唤自家,只得唤作外感。”②这种物“自相感”与“外感”,便是对“和则交感而万物育”的发挥,也是对“和实生物”的发展,因为他把交感引入了“和实生物”之中,解决了和如何生物的问题,无疑是一种值得发扬的思想。
  朱熹注释《中庸》:“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时写有:“致,推而极之也。位者,安其所也。育者,遂其生也。……无少偏倚,而其守不失,则极其中而天地位矣。自谨独而精之,以至于应物之处,无少差谬,而无适不然,则极其和而万物育焉。”③只有推极中和,守而不失,便能无偏无倚,无不适度。把中和抬到了“位天地、育万物”④的高度。这样,中和不仅是自然界的终极根据,而且是社会的终极伦理道德规范。“和者,天下之达道也。六度万行,吾不知其所谓,然毁君臣,绝父子,以人道之端为大禁,所谓达道,固如是耶。”⑤如果破坏君臣、父子关系。那是中和所极力反对、禁止的。
  尽管朱熹赋予中和以伦理道德的色彩,但中和不是调和主义和折衷主义,而是讲“无过不及”的冲突各方的交感和融合。
  朱熹有时释中庸为折衷。“游、杨、吕、侯诸先生解中庸,只说他所见一面道理,却不将圣人言语折衷,所以多失。”①衷就是中的意思,“衷只是中也”②。朱熹认为折中包含二种意思:其一,折中是“无过不及”。“中字大概因过不及而立名,如‘六艺折衷于夫子’。”③过与不及两端因中而依存,并以中为坐标。折中就是以也子为标准,使六艺求准取正;其二,折中是“恰好处”。“是恰好处,如折衷是折两者之半而取其中之义。”④“盖是折两头而取中之义。”⑤把折中释为“恰好处”,便具有标准和尺度义。但“折两之半而取中”,虽有对待冲突各方相互联结之意,也有将冲突各方平例起来之失。
  然而,一触及社会伦理道德领域,朱熹的中庸便显示其失,如果说,在其他领域,中和之和还具有对待冲突各方互相交感的含义,那么,在社会伦理道德领域便是“各正其分”了。“君臣,父子、夫妇、兄弟之义,自各不同,似不和,然而各正其分,各得其理,便是顺利,便是和处。”⑥君臣、父子、夫妇、兄弟等各自不同,便是分别,似不和。各正其分,就是和。所谓“各正其分”,便是:“天之生物,物物有个分别。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至君得其所以为君,臣得其所以为臣,父得其所以为父,子得其所以为子,各得其利,便是和。如臣处君位,君处臣位,安得和乎?”⑦和便是依照遵循君臣、父子的等级分别和对待,而要安于其所;安于其所便是和,从而否定等级、名分的分别的改变或转化。

附注

①《中庸章句序》,《文集》卷七十六。 ②同上。 ③《文集》卷七十五。 ④《中庸集解序》,《文集》卷七十五。 ⑤同上。 ①《中庸集解序》,《文集》卷七十五。 ②《中庸章句》题解。 ③《中庸辑略》卷上,《朱子遗书》。 ④《中和旧说序》,《文集》卷七十五。 ⑤《中庸》第一章。 ①《中庸章句》题解。程颢说:“中则不偏,常则不易,惟中不足以尽之,故曰中庸。”程颐说:“中者,只是不偏,偏则不是中;庸只是常。犹言中者是大中也,庸者是定理也。定理者,天下不易之理也。”(《中庸辑略》卷上,《朱子遗书》) ②《中庸章句》第二章注。 ③《朱子四书或问》,《中庸或问》卷一。 ④《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⑤《朱子语类》卷三十三。朱熹的学生陈淳说:“中有二义:有已发之中,有未发之中。未发是就性上论,已发是就事上论。已发之中,当喜而喜,当怒而怒,那恰好处,无过不及,便是中。”(《中和》,《北溪先生字义》卷下) ⑥《答徐彦章》,《文集》卷五十四。 ①《中庸章句》第三章注。 ②《先进》第十一,《论语集注》卷六。 ③《中庸章句》题解。另《雍也》第六,《论语集注》卷三。 ④《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⑤同上。 ⑥“平常”与“不易”的一致,朱熹在《中庸或问》中有一段问答:“曰:‘庸字之义,程子以不易言之,而子以为平常,何也?’曰:‘唯其平常,故可常而不可易,若惊世骇俗之事,则可暂而不得为常矣。二说虽殊,其致一也。但谓之不易,则必要于久而后见,不若谓之平常,则直验于今之无所诡异,而其常久而不可易者可兼举也。’”(《朱子四书或问》,《中庸或问》卷一)是说“不易”要过很久才能看出结果;讲“常”则立即可得到验证。两者说法不同,其致一也。尽管朱熹强调其一致性,但差别总是存在的。这点陈淳在《北溪先生字义》中说:“程子谓‘不易之谓庸’,说得固好,然于义未尽,不若文公平常之说为明备。盖平常字,包得不易字意;不易字,包不得平常字意,其实则一个道理而已。”(《中庸》,《北溪先生字义》卷下)。 ①《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②同上。 ③同上。 ④同上。 ④同上。 ①《朱子语类》卷六十三。 ②《中庸章句》第六章。 ③《子罕》第九,《论语集注》卷五。 ④《朱子语类》卷六十三。 ⑤同上。 ⑥《中庸或问》卷一,《朱子四书或问》。 ⑦《朱子语类》卷六十三。 ①《朱子语类》卷六十三。 ②《中庸章句》第二章。 ③《中庸》第一章。 ④《中庸章句》第一章。 ⑤《郑语》,《国语》卷十六。 ⑥《左传》昭公二十年。 ①《荀子·臣道》。 ②《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③《朱子语类》卷六十三。 ④《答徐彦章》,《文集》卷五十四。 ⑤《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⑥《朱子语类》卷九十五。 ⑦同上。 ①《朱子语类》卷九十五。 ②同上。 ③《中庸章句》第一章。 ④同上。 ⑤《杂学辨·苏黄门老子解》,《朱子遗书》,另见《文集》卷七十二。 ①《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②《朱子语类》卷十八。 ③同上。 ④同上。 ⑤同上。 ⑥《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⑦《朱子语类》卷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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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思想研究

《朱熹思想研究》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朱熹是南宋时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本书运用哲学逻辑结构的方法,提示了朱子理气先后、理一分殊、格致心思、持敬知行、心性情才、诗理自然的理性精神。以及其天理君权、理欲义利、心术王霸、人伦教育的道德精神。诠释其哲学致广大、尽精微之存在,梳理其思想前后之变化,贯通其内在的思想逻辑结构,肯定其在中国思想史、哲学史上的地位。本书凝聚了作者多年研究朱子思想的体悟,是当前国内论述朱子思想最全面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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