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魂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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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思想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4859
颗粒名称: 二、魂魄论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9
页码: 239-24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熹基于形神关系论,进一步论证了体魄和灵魂,即形体和精神的关系问题。
关键词: 魂魄 形神关系 哲学

内容

朱熹基于形神关系论,进一步论证了体魄和灵魂,即形体和精神的关系问题。
  (一)何谓魂魄
  魂与魄是中国哲学史上古老的概念。朱熹有这样一段话:“或问:魂魄之义?曰:子产有言:‘物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孔子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郑氏注曰:‘嘘吸出入者,气也。耳目之精明为魄,气则魂之谓也。’《淮南子》曰:‘天气为魂,地气为魄。’高诱注曰:‘魂,人阴神也。魄,人阳神也。’此数说者,其于魂魄之义详矣。”①从春秋到汉,关于魂魄的论述,基本已备。他的学生陈淳解释说:“所谓始化,是胎中略成形时,人初间才受得气,便结成个胚胎模样,是魄。既成魄,便渐渐会动,属阳,曰魂。及形既生矣,神发知矣,故人之知觉属魂,形体属魄。”②从这里可以看出:一是,物开始形成时,结成一个胚胎模样,是体魄,即是形体;“魄阳是魂”。二是,气神之盛,是魂,故说“天(阳)气为魂”;耳目精明是形体,是“魄”,故曰“地(阴)气为魄”。他们对于魄的规定基本上是明确的,即指人的形体而言,而于魂的规定则不清。
  魂是什么?
  魂,《说文》:“阳气也,从鬼云声。”朱熹则赋予魂以更多的含义,归纳起来,有这样几个方面:
  ——魂是精神或意识的活动。“会思量讨度底便是魂。”①所谓“思量”,就是思维活动。人的思维活动是属于意识范围的。因此,他又说:“人之能思虑计画者,魂之为也;能记忆辨别者,魄之为也。”②“思虑计画”,即指人的精神、意识活动。所以,朱熹说:“魂属精神。”③“魂即神也,而属乎阳。”④“知识处是神,记事处是魄。”⑤神相对于魄,显然是指魂。“知识处”,即认识、意识;“记事处”,是指魄,是思维的器官。可见,魂是精神、意识这是魂最基本的特性。
  ——魂是灵。魂既为精神,在人死后,便可离形而升。因此,魂便具有灵魂的特性。“魄者形之神,魂者气之神。魂魄是神气之精英,谓之灵。”⑥所谓灵,《楚辞辩证》解释说:“旧说以灵为巫,而不知其本以神之所降而得名。盖灵者,神也,非巫也。”⑦魂即神灵。“魂升为神,魄降为鬼。”⑧所以,当有人问:“今愚民于村落杜撰立一神祠,合众以祷之,其神便灵。”朱熹回答说:“可知众心之所辐凑处便自暖,故便有一个灵底道理。所以祭神多用血肉者,盖要得藉他之生气耳。”⑨众心都信仰它,其神便灵,故说“人心聚处便有神”⑩。这个神灵,实质上是人们的精神作用,是人心之所聚,是人创造神。
  ——魂是无形的。正由于魂是精神、意识的活动,是神灵,是此,它是无形迹的。“魂乃精气中无形迹底。”①既无形迹,便也捉摸不定。
  ——魂是动的。“魂性动,故当其伸时,非无魄也,而必以魂为主。”②又说:“魂动而魄静。”③所谓魂动,便是指运动作用。“运用动作底是魂。”④“动者,魂也;静者,魄也,‘动静’二字括尽魂魄。凡能运用作为,皆魂也,魄则不能也。今人之所以能运动,都是魂使之尔。”⑤能运动、能作为的是魂。魂的这种特性,使它能无所不在,无时不有,而不消亡。
  从这些规定性来看,朱熹认为魂是灵魂、无形迹、能运动、能作为的精神现象;而将魂规定为精神或意识,揭示了魂的本质特征。然而,正如朱熹哲学逻辑结构的冲突一样,在对魂的规定上也存在着冲突。他既以魂是精神或意识,而又以魂为气。“气曰魂,体曰魄。”⑥“气为魂,血为魄。”⑦“气是魂谓之精,血是魄谓之质。”⑧即是说气是魂。气若作为质料,则与精神、意识冲突;若作为一种观念、概念,则无冲突。
  朱熹以气为魂,当时梁文叔提出疑问:“体魄既是两物,不知魂与气亦为两物否?”⑨他回答说:“魂、气细推之,亦有精粗,但其为精粗也微,非若体魄之悬殊耳。”⑩以精、粗来区别魂、气,不足以说明魂与气的本质特性。因而,当陈安卿继续提出:“先生(指朱熹)答梁文叔书谓:鼻之知臭,口之知味,魄也;耳目中之煖气,魂也。淳窃以为魂不离气,魄不离体。”①即提出魂不离气,魄不离体时,朱熹则进一步回答:“王丞说魂即是气,魄即是体,却不是。须知魂是气之神,魄是体之神,可也。”②朱熹不同意把魂与气直接等同起来,以“魂者气之神”③。此神,既可作伸解,也可作变化妙用解。是说魂是气的变化妙用。
  既释魂,现在来释魄。什么是魄?《说文》:“魄,阴神也,从鬼白声。”段玉裁注:“阴当作〓。阳言气,阴言神者,阴中有阳也。”魄即是阴气。朱熹既吸收了汉人的思想资料,而又予以发挥。他对魄作了这样的规定:
  ——魄是形体。“看来魄有个物事形象在里面,恐如水晶相似,所以发出来为耳目之精明。”④就人身上说,就是“四肢九窍与夫精血之类”⑤。“且如月,其黑晕是魄也,其光是魂也,想见人身魂魄,也是如此。”⑥黑晕就是指月中黑影。在这里,朱熹的话包含有二层意思:一是,就人的形体的四肢、九窍、精血而言;二是,就魄这个物事的特性而言,它不是一般的事物,而是“一个晶光坚凝”⑦的特殊“物事”。
  ——魄是人的感觉器官。“耳目鼻口之类为魄,魄即鬼也。”⑧“魄既为人的耳、目、鼻、口等感觉器官,朱熹进一步说明其作用。“精,魄也(耳目之精明为魄)。”①“先儒言:‘口鼻之嘘吸为魂,耳目之聪明为魄。’也只说得大概。”②耳能聪,目能明,这是耳目感官的感觉作用。因此,“见于目而明、耳而聪者,是魄之用。”③“魄是如水,人之视能明,听能聪,心能强记底。有这魄,便有这神,不是外面入来,魄是精。”④耳能听,有聪的功用;目能视,有明的功用。正由于魄具有耳目聪明的功用,所以人老魄衰而目昏耳聋。“魄盛则耳目聪明能记忆,所以老人多止昏耳瞆,记事不得,便是魄衰而少也。”⑤这倒是经验之谈。
  ——魄是能思维的器官。思维器官本身不是思维、意识,而是形体。他说:“(魄)阴主藏受,(魂)阳主运用。凡能记忆,皆魄之所藏受也。……他能记忆底是魄。”⑥魄是主藏受的器官,它不是一般的“藏受”,而是记忆藏受的器官,即是思维的器官。“会记当去底便是魄。”⑦魄,这种思维器官,具有二种功能:一是藏,就是储藏记忆或思维。《语类》载有:“‘人有尽记得一生以来履历事者,此是智以藏往否?’曰:‘此是魄强,所以记得多’。”⑧由于魄强,便储藏很多以往的记忆;二是受,便是接受记忆或思维。如果说,孟子“心之官则思”,以“心”为思维的器官,一直为人们所沿用的话,那么,朱熹以魄为思维器官,而不苟同前人。
  ——魄是主静的。“魄主静。”①“魂动而魄静”②。由于魄是形体,所以它是不作为的,故为静。其实,魄既主藏受,从另一视角来说,也不是不动的。
  从上述种种规定来看,朱熹认为魄是形体、人的感觉器官、思维器官等,表述了魄的基本特征。但是,既以魄为思维器官,由于表达的不确切和概念运用的不严密,往往把思维的器官与思维本身混淆起来。“能知觉底是魄。”③这既可理解为能知觉的器官,也可理解为能知觉底,即魄是思维。《语类》曾载:“能听者便是。如鼻之知臭,舌之知味,皆是。但不可以‘知’字为魄。才说知,便是主于心也。”④眼、耳、鼻、舌都是感觉器官,“主于心”的心,是思维器官。知臭、知味作为鼻、舌的生理功能来说,它本身不是思维。因此,他认为知不是魄,即思维不是魄。这有一定道理。
  (二)魂与魄的关系
  精神与形体、意识与体魄的关系,是哲学的重要问题。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当自然界出现生命运动的时候,便逐渐产生了意识。朱熹在前人探索的基础上,作了论述和发挥。
  朱熹认为,魂与魄、精神与形体的关系,既相离又不相离。所谓相离,是指魂与魄不同质,互相差分而对待;所谓不相离,是指魂与魄的融合性,相互依赖而渗透。“人生时魂魄相交,死则离而各散去,魂为阳而散上,魄为阴而降下。……凡能记忆,皆魄之所藏受也,至于运用发出来是魂,这两个物事本不相离。他能记忆底是魄,然发出来底便是魂;能知觉底是魄,然知觉发出来底又是魂。虽各自分属阴阳,然阴阳中又各自有阴阳也。或曰:‘大率魄属形体,魂属精神’。”①这则记载,把魂与魄,即精神与形体的关系,基本上说清楚了。
  1.就其相离来说,魂与魄不仅具有不同特性,而且具有不同的功用。从人来看:魂(精神)与魄(形体)相互交感,相互作用,便生人;一旦人死,则魂与魄相离而不“和”。朱熹说:“魂愈动而魄愈静,魂愈热而魄愈冷,二者相离,则不得其和而死矣。”②魂为动、为热,魄为静、为冷。动——静、热——冷对待冲突而不和谐、协调,而导致死亡。如果说,这种对待冲突是和合物对待的方面,有其合的话,那么,这种对待冲突若向前跨一步,即魂、魄的动静、冷热破了原来的和合体,即“和”后,“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③。魂、魄各自“离而散去”,不再互相依存,便为“神不灭”论留下根据。
  尽管魂魄相离是神不灭论的理论基础,而朱熹又与气(“阴阳”)之聚散相结合,而更显复杂。“物之终始,莫非阴阳合散之所为。”④“阴阳合散”,就是气之聚散,聚则物之始,“物生始化云者,谓受形之初,精血之聚,其间有灵者,名之曰魄也。既生魄阳曰魂者,既生此魄,便有暖气,其间有神者,名之曰魂也。”⑤聚而为人,便有魂、魄,即精神和形体。散则人死,魂魄相离。“魂升于天,魄降于地。阳者,气也,魂也,归于天;阴者,质也,魄也,降于地,谓之死也。知生则知死,只是此理。”⑥“升天”、“降地”这里魂魄散去的总趋势,其间也有不同情况:一是魂气未尽散。“若是诚心感格,彼之魂气未尽散,岂不来享?”①祀祖先以诚心,便感格来享。二是魂气相传。“若世次久远,气之有无不可知,然奉祭祀者既是他子孙,必竟只是这一气相传下来,若能极其诚敬,则亦有感通之理。”②即使相隔千年,然一魂气相传,自能感通。这里所说的魂气,实具有灵魂的意思。既然“魂”可相传千年有余,那么,它自是离形魄而独立存在的。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是同社会运动形式的产生和发展相联系的,从无生命——有生命——人类社会,意识的起源是同整个客观世界发展密不可分的。从单个人来说,随着人的生命的消亡,人的意识运动也停止了。所谓脱离体魄的魂(精神),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2.就其不相离来说,魂魄相互联系而融合。朱熹认为,魂魄对待双方发生作用的形式是相互交感。气是魂称为精,血是魄称之质,“此两个相交感,便能成物”③。魂魄交感成物,犹如“阴阳相感”④成物。“精,魄也(耳目之精明为魄),气,魂也(口鼻之嘘吸为魂),二者合而成物。”⑤又说:“(魂魄)二者既合,然后有物,《易》所谓‘精气为物’者是也。”⑥魂魄相互作用、和合而成人物。
  魂、魄两者不仅相互交感,而且各以对立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魂之热而生凉,魄之冷而生暖,惟二者不相离,故其阳不燥,其阴不滞,而得其和矣。”①魂热、魄冷、冷而暖,热而凉。有冷而有热,有热而有冷;无冷也就无所谓热,无热也就无所谓冷。因此,“无魂则魄不能以自存”②,魂、魄相依不相离。由于这种关系,所以魂虽阳而不燥,魄虽阴而不滞,魂、魄融突而共处于一个和合体中,这就是“得其和”,否则就是“不得其和”。朱熹举例说:“水一也,火二也,以魄载魂,以二守一,则水火固济而不相离,所以能永年也。”③水、火相对相济,魂魄相异相济,而不相离,这样才能保持事物的永年。
  作为魂、魄的精神与形体的关系来说,精神或意识必须依赖形体而存在,朱熹称这种关系为“以魂守魄”。“老子云:‘载营魄。’是以魂守魄。盖魂热而魄冷,魂动而魄静。能以魂守魄,则魂以所守而亦静,魄以魂而有生意。”④魂守魄,既有魂、魄不离的意识,也有魂依魄的意思。“魂”本动,而以所守而静;“魄”本静,而以所守而有生意,魂魄相依而相济。
  魂魄既相离,而又不相离的关系,似乎是冲突的,但在朱熹的哲学逻辑结构中又是圆通的。相离,是指在人死的条件下,魂归于天,魄降于地而言的;“不相离”,是指魂魄两者融合或相交感生物,即指活人而言的。在这里,朱熹利用了人的生、死这种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和人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来比喻魂(精神、意识)与魄(形体、肉体)的相离与不离的问题,为人死后的魂魄离散留下余地。

附注

①《九歌》,《楚辞辩证·上》,《楚辞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189-190页。 ②《北溪先生字义》卷下。 ①《朱子语类》卷三。 ②同上。 ③《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④《朱子语类》卷六十三。 ⑤同上。 ⑥《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⑦《九歌》,《楚辞辩证·上》,《楚辞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185页。 ⑧《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⑨同上。 ⑩同上。 ①《朱子语类》卷三。 ②《答王子合》,《文集》卷四十九。 ③《九歌》第二,《楚辞集注》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47页。 ④《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⑤《朱子语类》卷三。 ⑥同上。 ⑦《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⑧《朱子语类》卷八十三。 ⑨《答梁文叔》,《文集》卷四十四。 ⑩同上。 ①《答陈安卿》,《文集》卷五十七。 ②同上。 ③《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④同上。 ⑤同上。 ⑥同上。 ⑦《朱子语类》卷三。 ⑧《朱子语类》卷六十三。 ①《答吕子约》,《文集》卷四十七。 ②《朱子语类》卷三。 ③同上。 ④同上。 ⑤《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⑥同上。 ⑦《朱子语类》卷三。 ⑧同上。 ①《朱子语类》卷三。 ②《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③同上。 ④同上。 ①《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②同上。 ③《朱子语类》卷三。 ④《中庸章句》第十六章。 ⑤《九歌》,《楚辞辩证·上》,《楚辞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190页。 ⑥《朱子语类》卷八十三,另见《朱子语类》卷三。 ①《朱子语类》卷三。 ②同上。 ③《朱子语类》卷八十三。另见《朱子语类》卷三,文字相同。 ④《朱子语类》卷三。 ⑤《答吕子约》,《文集》卷四十七。 ⑥《九歌》,《楚辞辩证·上》,《楚辞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190页。 ①《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②《朱子语类》卷三。 ③《朱子语类》卷八十七。 ④同上。

知识出处

朱熹思想研究

《朱熹思想研究》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朱熹是南宋时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本书运用哲学逻辑结构的方法,提示了朱子理气先后、理一分殊、格致心思、持敬知行、心性情才、诗理自然的理性精神。以及其天理君权、理欲义利、心术王霸、人伦教育的道德精神。诠释其哲学致广大、尽精微之存在,梳理其思想前后之变化,贯通其内在的思想逻辑结构,肯定其在中国思想史、哲学史上的地位。本书凝聚了作者多年研究朱子思想的体悟,是当前国内论述朱子思想最全面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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