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张法治愿治,循公义,反擅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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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楊時文化研究续集》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4562
颗粒名称: 三、主张法治愿治,循公义,反擅杀
分类号: B244.99
页数: 2
页码: 181-18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杨时极力主张法治,强调要循公义,反擅杀。他说:“且法者,天下之公,岂宜徇一人之意?”“法者,天子与天下公共也。”“得罪者,天子必付之有司,安得擅杀。”他提出了一套立法、执法的主张,包含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萌芽。杨时还是中国历史上较早提出法治与愿治相结合的人。他认为法治是治人之过,愿治是治人之心,主张用封建伦理道德教化民众。
关键词: 杨时 宋代 历史观

内容

杨时极力主张法治,强调要循公义,反擅杀。他说:“且法者,天下之公,岂宜徇一人之意?”“法者,天子与天下公共也。”“得罪者,天子必付之有司,安得擅杀。”他提出了一套立法、执法的主张,包含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萌芽。杨时还是中国历史上较早提出法治与愿治相结合的人。他认为法治是治人之过,愿治是治人之心,主张用封建伦理道德教化民众。
  《周世宗家人传》中述及世宗父亲柴守礼杀人,“世宗不问”。杨时说这是“拙法以伸恩”。杨时认为:“以谓父子者,一人之私恩,法者天下之公义。二者相与轻重,不可偏举也。故恩胜义,则拙法以伸恩;义胜恩,则掩恩以从法。”杨时以舜父瞽瞍杀人,舜让刑官皋陶执之而不释为例说明恩法应该两全。因为“天下不可一日而无法,人子亦不可一日而亡其父,民则不患乎无君也。故宁与执之以正天下之公义,窃负而逃以伸己之私恩.此舜所以两全其道也。”杨时这段话表达了以下观点:一是主张法治。他认为皇帝的父亲杀人也不能不问。二是当私恩与公义(法)相冲突时,主张既不能废法,又不能伤恩,而应力求两全。因此他赞扬舜帝将杀人的父亲执之而不释的做法,既以法对其父作了一定的处理,又顾及父子之情保留了父亲的性命。舜帝能这样做,是难能可贵的,但这是不彻底的,杨时赞扬这种顾及私情的不彻底做法,说明他主观上对上执法还有保留。三是认为“法有八议,而贵居一焉。为天子父可谓贵矣”“一置诸法,两两不伤焉,何为不可哉?”这就是说贵者犯法可用“贵居”的办法处治,使“两两不伤”。杨时主张即使天子的父亲犯罪也要给予处治,这是与“刑不上大夫”相对立的,是进步的。但是,他提出的处置方法是有局限性的。“执之而不释”让其“贵居”,说明执法还有贵贱之分,是不公平的。从本质上说,杨时的主张还是有利于封建统治集团的。
  其说,盖亦不自重矣。在我者不重,故人听之也轻。及夫以才见忌,不容于朝。”贾谊年轻、资历浅,又未能对当时朝廷审时度势,未能与其他文臣共商进言乃至一人“强之为谋”“岂不招祸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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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時文化研究续集

《楊時文化研究续集》

楊時文化研究续集共收集文章47篇,诗词12首。这些文章有的从杨时的家训和族规入手,深入阐述堪称楷模的杨时家庭教育;有的从杨时的教育哲学角度,探索杨时教育思想的深刻哲理;有的从当代教育的利弊,引申出杨时教育思想的现代价值观;也有的从杨时思想与精神中吸取营养,看到和领悟到杨时文化的影响力之深远和广泛;还有的从先贤杨时与“理学名邦”延平的文人交往史,阐述杨时与南平的不解之缘;更有的从歌颂杨时的诗赞中,体会到历朝历代人民对杨时的不尽思念和无限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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