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诗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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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0960
颗粒名称: (一)《诗经》研究
分类号: B244.7;I206
页数: 6
页码: 335-340
摘要: 朱子的《诗经》研究内容丰富,颇具特点,可包涵“淫诗”说、诗教、诗情理趣、六义说、叶韵说等方面。“淫诗”说是指朱子在《诗集传》中对《诗经》中爱情诗所作的价值判断学说。对《诗经·国风》中所保存的大量爱情诗歌,历代经学家多承《诗序》之说,以美刺论之。①表明他对《诗经》的文学性质具有清醒的认识。1.朱子认为,“淫诗”所咏皆男女间不正当之事,“诗人”不当“作诗刺之”。2.朱子把涉及男女爱情的诗都称之为“淫诗”,当然是出于贬义和否定的态度,从价值判断的内容或立场而言,这是不可取的。室家之情指家庭及其成员之间的情感,主要指夫妇之情。
关键词: 朱子 文学研究 诗经研究

内容

朱子的《诗经》研究内容丰富,颇具特点,可包涵“淫诗”说、诗教、诗情理趣、六义说、叶韵说等方面。
  “淫诗”说是指朱子在《诗集传》中对《诗经》中爱情诗所作的价值判断学说。对《诗经·国风》中所保存的大量爱情诗歌,历代经学家多承《诗序》之说,以美刺论之。至宋代朱子《诗集传》出,始打破经学的藩篱,使《诗经》学迈出了从经学向文学转化的第一步,对维持权威地位达千余年的《诗序》进行了批判与修正。朱子在《诗集传序》中说:“吾闻之,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①表明他对《诗经》的文学性质具有清醒的认识。而其中,最具有文学批评性质的,是他对所谓“淫诗”的解读。所谓“淫诗”,指在《小序》中均被论为“刺时也”“刺庄公也”“美反正,刺淫佚也”“陈古以刺今”之类诗,而朱子则根据诗歌本身的内容,认为这些诗其实就是“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因而他破除美刺,大胆地论为“此淫奔期会之诗也”“淫女戏其所私者”“古之欲淫奔者之辞”“此淫妇为人所弃,而自序其事以道其悔恨之意也”。在《诗集传》中,朱子解作“淫诗”的共有《郑风》《卫风》《陈风》等计30首,对这些诗的解说便构成了朱子的“淫诗”说。朱子的“淫诗”说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值得我们认真分析和价值重估。
  1.朱子认为,“淫诗”所咏皆男女间不正当之事,“诗人”不当“作诗刺之”。孔子之所以不删去这类诗,是因为客观上它们也可起惩恶告诫之用,而不是说这类诗自身即含有“刺”义。朱子把它们解作“淫奔者之辞”,确实出自于文本解读。
  2.朱子把涉及男女爱情的诗都称之为“淫诗”,当然是出于贬义和否定的态度,从价值判断的内容或立场而言,这是不可取的。但对于理学家朱子来说,这是他当时定会采取的态度。
  3.朱子的贡献在于,他在郑樵等人的启发下,看清了“淫诗”的真正性质,并且借助他的学术地位, 使这种解读得以广泛流传,从而拨清了千余年来笼罩在《诗经》上的经学迷雾,为后人正确认识《诗经》中的爱情诗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以“淫诗说”解读“郑卫之音”,是作为文学家的朱子在《诗经》研究中的最大功绩,正是这种解读,在历史上首次还《诗经》以文学性质的本来面目,值得在《诗经》研究史上给予充分肯定。
  朱子以“诗无邪”论诗教。先秦有“六经”之教,即以当时流传的六种儒家经典进行社会教化,《礼记 ·经解》载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 广博易良,《乐》教也;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① 这说的就是古代的“六经”之教。《诗》教即其中最重要内容之一。《论语》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荀子》曰:“天下不治,请陈佹诗。”均强调儒家的《诗》教。朱子的《诗》教有自己的解释,《 诗集传序》言:“‘然则其所以教者何也?’曰:《诗》者,人心之感物,而形于言之余也。心之所感有邪正,故言之所形有是非。惟圣人在上,则其所感者无不正,而其言皆足以为教。其或感之之杂,而所发不能无可择者,则上之人必思所以自反,而因有以劝惩之,是亦所以为教也。”②朱子以人心之未动为性,已动则为情,情之泛滥为欲。人心之感于物而动则生情而有欲,欲不能无思,思不能无言,言之所发不能尽,则发为诗,故说“形于言之余”。既然诗之所作是根本乎性而与情密不可分,人之性无不善,而心之感物所发之情则有善有不善,发言为诗,便有正、变之分。所以国风、大小雅均有正、变之分。圣人举其正者以劝之 ,举其不正者以戒之,这便是《诗》教。后世关于《诗》教内容有不同看法,一据《礼记》载以“温柔敦厚 ”为教,一据《论语·为政》载孔子谓:“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而以“思无邪”为教。 朱子是第一位大力主张孔子《诗》论主旨乃“思无邪”的学者。朱子注“思无邪”言:“夫子言《诗》三百篇,而惟此一言足以尽盖其义,其示人之意亦深切矣。”③他进一步于《诗集传》里深入阐发其义蕴。
  自朱子的主张提出后,获得相当数量的学者支持。《诗》教既为儒家思想在文学的体现,“思无邪”当比“ 温柔敦厚”更可以联系孔子“仁”之核心主张。对于“思无邪”之训诂,亦可分以下二说:一说主诗人施教 ,以《诗经》的作者皆以纯真无邪之心赋诗,故其诗作内涵皆高尚正直及不污秽淫邪。这显然不合实际,其无法解决郑卫之音“淫奔期会”之旨,故以美刺为说,牵合作解。一说主读者兴发情感,“以无邪之思读之 ”,以朱子为首,主张通过诵读《诗经》,教化读者之思虑为纯正美好。审视之,前者从诗之内容或作者之视角来论述,无法解决其间之矛盾,而后者却从诗之功能或读诗接受者之角度来解读,可无视《诗》作者所思有邪,而正视《诗经》原作思想内容,客观解读作品,而使《诗》教有更坚实的情感基础。
  4.他变美刺说诗为性情论诗。朱子说:“大率古人作诗,与今人作诗一般,其间亦自有感物道情,吟咏情性,几时尽是讥刺他人?只缘序者立例,篇篇要作美刺说,将诗人意思尽穿凿坏了。”①他以此将那些桑间濮上男女淫奔之诗均从《小序》美刺说纠正过来,定为“淫奔者之辞”,并注意揭示诗歌本身所表达的情感内容。
  5.注重室家之情与男女之思的解说。室家之情指家庭及其成员之间的情感,主要指夫妇之情。男女之思指未婚青年男女之间相思相恋的感情。朱子接受程子“天下之治,正家为先。天下之家正,则天下治矣” ②的思想,极为看重《诗经》中表达室家之情的作品。宋时曾有士大夫献议,以为《国风》中言男女之事太多太露,“乞于经筵不以《国风》进讲”,朱子以为这是不懂“古诗垂戒之大……殊失圣经之旨”的错误想法③。他说:“文王之遣戍役,周公之劳归士,皆叙其室家之情、男女之思以悯之,故其民悦而忘死。”④ 朱子并不认为三百篇皆出性情之正,但这些表现丈夫远戍、妇人忧思以及男女淫奔期会相乐之作,亦属人情之常。即如《摽有梅》为女子自言婚姻,“看来自非正理,但人情亦自有如此者,不可不知”①。朱子不仅由此看到一般社会教化意义,更由此发现其中深刻的政治意义:一可泄导人情,二可观王政之恶、人民之困,三可提高人民爱国情感,增强国民凝聚力。
  对赋比兴的解说更准确。在中国古典《诗》学理论体系中,除了被认为中国诗学开山纲领的“《诗》言志”最著名外,赋比兴的重要性和独特性是任何别的概念无法与之比拟的。自汉代说《诗》者将赋比兴与风雅颂合为“六义”之说,赋比兴就作为诗歌艺术表现最主要的手法,为历代学者所重视。汉郑玄说:“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②强调赋比兴的政治教化作用。刘勰《文心雕龙》立有专篇,谓“赋者,铺也,错采摛文,体物写志也”③, “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④着重叙述了赋比兴的艺术特征。钟嵘有更深更全面的论述,并提出三者兼用 ,要求“弘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⑤。 此后,唐孔颖达、白居易、皎然、柳宗元皆有论述。至宋代朱子而集大成。朱子对赋比兴不仅作了区别式的定义,还就其相互关系作了深入论述。第一,朱子对赋比兴的概念定义比前人准确。“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⑥,即直言叙事之法;“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⑦,即用其他事物打比方来说此事物;“兴者 ,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⑧,即先言他物以兴发情感,引起《诗》欲言之事。第二,对兴体有独到的认识。朱子认为,《诗》不同于《春秋》《书》《礼》之类的文,一字皆有理。“《诗》亦要逐字将理去读,便都碍了。”①《诗》的滋味不在理,不在事,而在兴,“兴于诗”就说诗能兴发人的情感,“读《诗 》便长人一格。……《诗》之兴,最不紧要。然兴起人意处,正在兴。会得诗人之兴,便有一格长”②。这就把诗歌感发性情的审美作用全系于兴。第三,朱子区分了全篇用比和部分用比。如《魏风·硕鼠》是全诗用比,《邶风·柏舟》是部分用比。
  对风雅颂的解说。《诗经》的编排结构或内容分类有风、雅、颂之别,《毛诗正义》以为:“风雅颂者 ,诗篇之异体。”何以这样分体,朱子提出音乐说:“风雅颂乃是乐章之腔调,如言仲吕调,大石调,越调之类。”③又说:“《诗》,古之乐也,亦如今之歌曲,音各不同:卫有卫音,鄘有鄘音,邶有邶音。故诗有鄘音者系之《鄘》,有邶音者系之《邶》。若《大雅》《小雅》,则亦如今之商调、宫调,作歌曲者,亦按其腔调而作尔。《大雅》《小雅》亦古作乐之体格,按《大雅》体格作《大雅》,按《小雅》体格作《小雅》,非是做成诗后,旋相度其辞目为《大雅》《小雅》也。”④对各体的内容与作者,朱子也明确指出: “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⑤认定《风》是十五个诸侯国的民间歌谣,多出于在下之人。“若夫《雅》《颂》之篇,则皆成周之世,朝廷郊庙乐歌之辞 ,其语和而庄,其义宽而密,其作者往往圣人之徒。”⑥《诗集传》中,更明确指出:“雅者,正也,正乐之歌也。其篇本有大小之殊,而先儒说又各有正变之别。以今考之,正《小雅》,燕飨之乐也,正《大雅》 ,会朝之乐,受厘陈戒之辞也。”⑦“颂者,宗庙之乐歌,《大序》所谓‘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⑧朱子的说解对后世影响极大。
  对《诗经》的韵读,朱子提出叶韵说。《诗经》是押韵的。《诗经》的韵脚,到了后代,念起来就不和谐了。于是,宋代吴掝提出了“叶音”法,即在诵读先秦韵文时遇到押韵不谐之处,可以临时改变某字读音 ,以求谐合的方法。稍后的朱子把吴掝的“叶音”法发展为全面的“叶韵”说,并把它贯彻到所注《诗经》 《楚辞》中去。如他在注《关雎》时说:“采,叶此履反;友,叶羽已反。”即谓“采”要读作“妻”字的上声,“友”要念作“以”字的声音。在《匏有苦叶》第四章时又注:“友,叶羽轨反。”即“友”在这里当读作“委”之音。又《离骚》中“惟庚寅吾以降”中的“降”,当被叶韵为“hong”。这是古人没有意识到语音的历史变化而以今律古导致的错误。明代音韵学家陈第专心研究古音,著有《毛诗古音考》,反对宋人叶韵说,认为《诗经》《楚辞》反映的是古音,不能以唐宋今音为标准随音改读来求韵脚的谐合。他明确提出“时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转移”的观点。他考证古音,以《诗经》《楚辞》韵例作为本证,以周秦汉魏韵文、谐声、读若、直音、异文、又读等材料作为旁证,二者交相考辨,证实古音本读。条分缕析,主次分明。他还对《诗经》韵例做了分析,指出《说文》谐声与《诗经》韵的统一关系。陈氏彻底扫清了叶音说的谬误,对清代古音学家有巨大影响。应当指出,朱子对《诗经》《楚辞》所注重的是义理发挥,至于音韵,并不看得太重。朱子曾说:“只要音韵相叶,好吟哦讽诵,易见道理,亦无甚要紧。今且要将七分工夫理会义理,三二分工夫理会这般去处。若只管留心此处,而于《诗》之义却见不得,亦何益也! ”①

知识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本文阐述朱子文化源流,包括朱子理学形成的历史背景、朱子的理学思想、朱子的经学思想、朱子的教育思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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