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图书馆
南平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南平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一)理的内涵与属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0658
颗粒名称:
(一)理的内涵与属性
分类号:
B244.7
页数:
5
页码:
57-61
摘要:
本文阐述了朱子的理的内涵和属性,其中包括理为宇宙本体,理一分殊,仁义礼智便是天理之件数,有是物,必有是理。
关键词:
朱熹
理的内涵
理的属性
内容
1.理为宇宙本体朱子认为,理是宇宙的本体,天地万物均以理为存在的根据。他说: 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而为天,地得之而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间者,又各得之以为性。……自未始有物之前,以至人消物尽之后,终则复始,始复有终,又未尝有顷刻之或停也。① 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 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② 万一山河大地都陷了,毕竟理却只在这里。③ 朱子认为,宇宙之间只有一个理,理是永恒的宇宙本体,它先于天地而存在,无所不在,无时不有。在万物产生之前,理作为天地万物存在的根据,已经存在;当万物消尽之后,理仍然存在。天因其理而为天,地因其理而为地,人与物因其理而各得其性。理涵概并主宰天、地、人、物,是永恒的、超时空的形上本体。
朱子所谓的天有两种含义:即主宰之天和苍苍之天。他说:“天固是理,然苍苍者亦是天,在上而有主宰者亦是天,各随他所说。”④其主宰之天与理同义,称天理,是义理之天,其苍苍之天是自然之天,苍苍之天因理而为天。“天之所以为天者,理而已。”⑤所以朱子说:“理者,天之体;命者,理之用。”⑥以理为天之体,理之所以与天同体,是因为朱子赋予理以自然的属性,天理自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他说:“非人所能为,乃天理也。天理自然,各有定体。”⑦所谓天理自然,指天理具有客观性,它脱离人的主观意志,不受人为的干扰和影响,即天理具有“诚””的属性。他说:“诚是天理之实然,更无纤毫作为。”⑧朱子以诚来概括天理的自然性和必然性,排除人为的修为和作为。但其天理又有道德的属性,他用诚来贯通天人,其诚便具有自然和社会人事两方面的意义。他说:“诚是实然之理。如实于为善,实于不为恶,便是诚。”⑨今天人们理解的诚,主要指道德意义上的诚实,这与朱子描述的实然之理的诚的含义已有所不同。
2.理一分殊朱子提出“理一分殊”的命题,以此来概括一理与万物、一理与万理的关系。所谓理一分殊,即指天理只有一个,而天理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通过分殊之万物表现出来。可见“万物皆有此理,理皆同出一原。……物物各具此理,而物物各异其用,然莫非一理之流行也。”①指出理是原、是本、是体,万物是末、是用、是发见。理既是宇宙的本体而主宰万物,又是宇宙的本原而派生万物。所谓理是本体,“见天下事无大无小,无一名一件不是此理之发见”②,天下万物都是理的显现和作用。所谓理是本原,即理派生物。“此理处处皆浑沦,如一粒粟生为苗,苗便生花,花便结实,又成粟,还复本形。一穗有百粒,每粒个个完全;又将这百粒去种,又各成百粒。生生只管不已,初间只是这一粒分去。物物各有理,总只是一个理。”③理产生物是一个生生不已的过程,每件物都由理派生,但物物之理不是分割的、欠缺的理,而是完整的、浑沦的理。朱子天理论的理是本体论与生成论统一的范畴。
在此基础上,朱子又把总天地万物之理说成太极。他说:“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④太极便是最根本的理,理一分殊就是太极包含万物之理,万物分别完整地体现整个太极,“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⑤。由此看来,万物之理与太极,似乎是普遍的理与特殊的理的关系,实质上还是理一与万物的关系。
3.仁义礼智便是天理之件数以仁释理,仁义礼智为理,这是朱子天理范畴的重要含义。仁义礼智合而言之,是天理之总名;分而言之,则是组成天理的件数。天理浑然,是总称,仁义礼智是分名。他说: 天理既浑然,然既谓之理,则便是个有条理底名字。故其中所谓仁义礼智四者,合下便各有一个道理,不相混杂。以其未发,莫见端绪, 不可以一理名,是以谓之浑然。非是浑然里面都无分别,而仁义礼智却是后来旋次生出四件有形有状之物也。须知天理只是仁义礼智之总名, 仁义礼智便是天理之件数。① 天理具有伦理道德的含义,但伦理意义上的天理,其中也有具体的内容,仁义礼智四者便是天理中的具体条理。朱子认为理有条理、细目之义,笼统而言,理只是浑然;细分而之,理中包括了各有分别、不相混杂的条理,这就是仁义礼智信五常。所以一理与五常相互联系。《朱子语类》有载:“问:‘既是一理,又谓五常,何也?’曰:‘谓之一理亦可,五理亦可。以一包之则一,分之则五。'”②一理是整体,五常是局部,整体分为局部,局部构成整体,这即是天理与仁义礼智信的内在关系。
4.有是物,必有是理理作为事物的规律,存在于事物之中,这是朱子天理范畴的又一含义。朱子指出:“天之生物,……是虽其分之殊,而其理则未尝不同;但以其分之殊,则其理之在是者不能不异。”③其“未尝不同”的理即是宇宙的本体,其“不能不异”的理是事物的规律。本体之理与规律之理的区分不仅表现在一理与万理的关系上,而且万物之理也是本体与规律的统一。如前所述,存在于万物之中的理,是事物之所以存在的根据,既派生万物又主宰万物;此理又是事物的特殊规律,是使事物相互区别的内在原因。规律与事物不可分离,由于事物的不同决定了规律亦不相同。朱子说:“盖有是物,必有是理,然理无形而难知,物有迹而易睹,故因是物以求之。”④有物必有理,通过物来求此理,此理便是指规律而非指本体。各各万理都具有本体之理与规律之理两重属性,因其两重性,故有区分。
朱子不仅承认事物规律的客观存在,而且认为事物的规律只能顺应,不能违背。他指出: “固是有理,如舟只可行之于水,车只可行之于陆。”①“四时行,百物生,莫非天理发见流行之实。”②舟行于水,车行于陆,春夏秋冬四季的运行不悖,万物的生长发育,这些都是事物的客观规律,亦是理的表现。他还说:“水之润下,火之炎上,金之从革,木之曲直,土之稼穑,一一都有性,都有理。人若用之,又着顺它理,始得。若把金来削做木用,把木来熔做金用,便无此理。”③水、火、金、木、土以至万物都有自己特殊的规律,其规律不能违反,只能顺应,这便是规律之理所具有的含义。
由上可知,朱子天理论哲学体系的理范畴是宇宙本体,是形而上的精神实体,是仁义礼智的总称,是事物的特殊规律。朱子从各方面对理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是对二程理论的丰富发展,从而使宋代理学及哲学的核心范畴——理的内涵更加完善。
知识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本文阐述朱子文化源流,包括朱子理学形成的历史背景、朱子的理学思想、朱子的经学思想、朱子的教育思想等内容。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