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天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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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0657
颗粒名称: 一 天理论
分类号: B244.7
页数: 7
页码: 57-63
摘要: 天理论是朱子理学思想体系的核心,天理是理学思想体系的最高范畴。以理为宇宙本体,把儒家伦理与宇宙本体统一于天理,这是朱子天理论哲学的实质与核心。在理一元论哲学的前提下,朱子对理的内涵和属性作了具体的论述。
关键词: 朱熹 理学思想 天理论

内容

天理论是朱子理学思想体系的核心,天理是理学思想体系的最高范畴。以理为宇宙本体,把儒家伦理与宇宙本体统一于天理,这是朱子天理论哲学的实质与核心。在理一元论哲学的前提下,朱子对理的内涵和属性作了具体的论述。
  (一)理的内涵与属性 1.理为宇宙本体朱子认为,理是宇宙的本体,天地万物均以理为存在的根据。他说: 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而为天,地得之而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间者,又各得之以为性。……自未始有物之前,以至人消物尽之后,终则复始,始复有终,又未尝有顷刻之或停也。① 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 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② 万一山河大地都陷了,毕竟理却只在这里。③ 朱子认为,宇宙之间只有一个理,理是永恒的宇宙本体,它先于天地而存在,无所不在,无时不有。在万物产生之前,理作为天地万物存在的根据,已经存在;当万物消尽之后,理仍然存在。天因其理而为天,地因其理而为地,人与物因其理而各得其性。理涵概并主宰天、地、人、物,是永恒的、超时空的形上本体。
  朱子所谓的天有两种含义:即主宰之天和苍苍之天。他说:“天固是理,然苍苍者亦是天,在上而有主宰者亦是天,各随他所说。”④其主宰之天与理同义,称天理,是义理之天,其苍苍之天是自然之天,苍苍之天因理而为天。“天之所以为天者,理而已。”⑤所以朱子说:“理者,天之体;命者,理之用。”⑥以理为天之体,理之所以与天同体,是因为朱子赋予理以自然的属性,天理自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他说:“非人所能为,乃天理也。天理自然,各有定体。”⑦所谓天理自然,指天理具有客观性,它脱离人的主观意志,不受人为的干扰和影响,即天理具有“诚””的属性。他说:“诚是天理之实然,更无纤毫作为。”⑧朱子以诚来概括天理的自然性和必然性,排除人为的修为和作为。但其天理又有道德的属性,他用诚来贯通天人,其诚便具有自然和社会人事两方面的意义。他说:“诚是实然之理。如实于为善,实于不为恶,便是诚。”⑨今天人们理解的诚,主要指道德意义上的诚实,这与朱子描述的实然之理的诚的含义已有所不同。
  2.理一分殊朱子提出“理一分殊”的命题,以此来概括一理与万物、一理与万理的关系。所谓理一分殊,即指天理只有一个,而天理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通过分殊之万物表现出来。可见“万物皆有此理,理皆同出一原。……物物各具此理,而物物各异其用,然莫非一理之流行也。”①指出理是原、是本、是体,万物是末、是用、是发见。理既是宇宙的本体而主宰万物,又是宇宙的本原而派生万物。所谓理是本体,“见天下事无大无小,无一名一件不是此理之发见”②,天下万物都是理的显现和作用。所谓理是本原,即理派生物。“此理处处皆浑沦,如一粒粟生为苗,苗便生花,花便结实,又成粟,还复本形。一穗有百粒,每粒个个完全;又将这百粒去种,又各成百粒。生生只管不已,初间只是这一粒分去。物物各有理,总只是一个理。”③理产生物是一个生生不已的过程,每件物都由理派生,但物物之理不是分割的、欠缺的理,而是完整的、浑沦的理。朱子天理论的理是本体论与生成论统一的范畴。
  在此基础上,朱子又把总天地万物之理说成太极。他说:“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④太极便是最根本的理,理一分殊就是太极包含万物之理,万物分别完整地体现整个太极,“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⑤。由此看来,万物之理与太极,似乎是普遍的理与特殊的理的关系,实质上还是理一与万物的关系。
  3.仁义礼智便是天理之件数以仁释理,仁义礼智为理,这是朱子天理范畴的重要含义。仁义礼智合而言之,是天理之总名;分而言之,则是组成天理的件数。天理浑然,是总称,仁义礼智是分名。他说: 天理既浑然,然既谓之理,则便是个有条理底名字。故其中所谓仁义礼智四者,合下便各有一个道理,不相混杂。以其未发,莫见端绪, 不可以一理名,是以谓之浑然。非是浑然里面都无分别,而仁义礼智却是后来旋次生出四件有形有状之物也。须知天理只是仁义礼智之总名, 仁义礼智便是天理之件数。① 天理具有伦理道德的含义,但伦理意义上的天理,其中也有具体的内容,仁义礼智四者便是天理中的具体条理。朱子认为理有条理、细目之义,笼统而言,理只是浑然;细分而之,理中包括了各有分别、不相混杂的条理,这就是仁义礼智信五常。所以一理与五常相互联系。《朱子语类》有载:“问:‘既是一理,又谓五常,何也?’曰:‘谓之一理亦可,五理亦可。以一包之则一,分之则五。'”②一理是整体,五常是局部,整体分为局部,局部构成整体,这即是天理与仁义礼智信的内在关系。
  4.有是物,必有是理理作为事物的规律,存在于事物之中,这是朱子天理范畴的又一含义。朱子指出:“天之生物,……是虽其分之殊,而其理则未尝不同;但以其分之殊,则其理之在是者不能不异。”③其“未尝不同”的理即是宇宙的本体,其“不能不异”的理是事物的规律。本体之理与规律之理的区分不仅表现在一理与万理的关系上,而且万物之理也是本体与规律的统一。如前所述,存在于万物之中的理,是事物之所以存在的根据,既派生万物又主宰万物;此理又是事物的特殊规律,是使事物相互区别的内在原因。规律与事物不可分离,由于事物的不同决定了规律亦不相同。朱子说:“盖有是物,必有是理,然理无形而难知,物有迹而易睹,故因是物以求之。”④有物必有理,通过物来求此理,此理便是指规律而非指本体。各各万理都具有本体之理与规律之理两重属性,因其两重性,故有区分。
  朱子不仅承认事物规律的客观存在,而且认为事物的规律只能顺应,不能违背。他指出: “固是有理,如舟只可行之于水,车只可行之于陆。”①“四时行,百物生,莫非天理发见流行之实。”②舟行于水,车行于陆,春夏秋冬四季的运行不悖,万物的生长发育,这些都是事物的客观规律,亦是理的表现。他还说:“水之润下,火之炎上,金之从革,木之曲直,土之稼穑,一一都有性,都有理。人若用之,又着顺它理,始得。若把金来削做木用,把木来熔做金用,便无此理。”③水、火、金、木、土以至万物都有自己特殊的规律,其规律不能违反,只能顺应,这便是规律之理所具有的含义。
  由上可知,朱子天理论哲学体系的理范畴是宇宙本体,是形而上的精神实体,是仁义礼智的总称,是事物的特殊规律。朱子从各方面对理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是对二程理论的丰富发展,从而使宋代理学及哲学的核心范畴——理的内涵更加完善。
  (二)理气论理气论是朱子天理论哲学乃至其整个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和气是构成朱子天理论哲学体系的两个最基本的范畴,理为宇宙本体,气为构成万物的材料。理气关系说是朱子天理论哲学逻辑结构的主体框架,舍去其中任何一个范畴,其哲学体系便不完整。通过对理气关系的分析和探讨,可以揭示朱子哲学的性质和特点。其理气关系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理气先后说从宇宙的本原角度看,是先有理,后有气。朱子说:“若论本原,即有理然后有气。””④理在先,气在后,这说明有了理之后才产生气。“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有理,便有气流行,发育万物。”⑤朱子明确表达了有理才有气化流行,发育万物的思想,他把气化论纳入其理本论的哲学体系之中,气虽充塞宇宙,具有生人、生物的功能,但却是在理为宇宙本原的前提下进行的。这是对二程理本气化论的继承。
  从万物禀赋的角度看,是先有气,后有理。他说:“若论禀赋,则有是气而后理随以具,故有是气则有是理,无是气则无是理。”①具体事物的生成在于禀赋了阴阳二气,“天地初间只是阴阳之气”②,宇宙天地之始,只存在着阴阳二气,气构成万物,然后才有了万物之理。就万物禀赋意义上的理气关系看,这里的理,其主要含义是指事物的规律,事物决定其规律,规律之理从属于事物之气,事物之气对其规律之理有主导作用,规律之理不可离气而存在。
  2.理气不离说朱子认为,理与气虽是二物,但二者不可分离。他首先承认理与气是不同的,“所谓理与气,此决是二物。”③然而,理与气又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他说:“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④“有是理,则有是气;有是气,则有是理。””⑤理与气的相互联系表现为,生人、生物不能只有气没有理,也不能只有理而无气,万物的产生是理气合的结果。他说:“人之所以生,理与气合而已。”⑥理无气则不能生物;气聚生物,又有理在其中。“但有此气,则理便在其中。”⑦理气双方相依不离,共存于事物之中,“言物则气与理皆在其中”⑧。理不离气,是指理不是孤立悬空的存在,它须通过气得以表现;气不离理,是指气化生物的根源和主宰是理,气生物是以理为根据。
  3.理气本末说理为形而上,气为形而下。朱子认为,虽然理气不相分离,但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他说: “理未尝离乎气,然理,形而上者;气,形而下者。
  ……理无形,气便粗,有渣滓。”①所谓形而上,即无形质;所谓形而下,即有形质。理无形,是一种精神性的实体;气有渣滓,聚而成形,是物质性的材料。他还说:“阴阳,气也,形而下者也。所以一阴一阳者,理也,形而上者也。”②所谓“所以一阴一阳者”,即指一阴一阳之所以产生的原因或根据。朱子把形而上之理看作形而下之气存在的根源,其理气关系便是本体与作用的关系。 理为本气为末。所谓本,指本体、本原、根本;所谓末,指作用、派生、现象。朱子天理论哲学的性质通过理本气末说反映出来。他说:“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③理为生物之本,气为生物之具,即为生物的材料,也就是末。又说:“二气五行,天之所以赋受万物而生之者也。自其末以缘本,则五行之异,本二气之实,二气之实,又本一理之极。是合万物而言之,为一太极而已也。自其本而之末,则一理之实,而万物分之以为体。”④以末缘本,即二气本之一理;由本至末,即一理分为万物。理气关系是本与末的关系,即是以理为宇宙本体,气是从属于理的物范畴,气虽然具有阴阳消长变化、生人生物的功能和属性,但气本身不是宇宙的本原,生人生物以及事物运动变化的根据在于气之上的理。
  朱子吸取了张载气化的思想,将其作为自己哲学的重要构成,但他与二程相似,只讲气化,不讲气本。虽然他发展了二程的理本气化论,对气范畴作了更为详尽的论述,但最终以理本气末论对张载的气本论哲学作了理一元论的改造,成为中国哲学理气关系史上理本论学说的集大成者和理论代表。
  朱子继承二程,集天理论哲学之大成,在理本论、理气关系说等各个方面丰富和完善了宋代理学的天理论思想体系,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附注

①〔宋〕朱熹:《朱熹集》卷七十《读大纪》,《朱熹集》第六册,第3656页。 ②〔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理气上·太极天地上》,第1页。 ③〔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理气上·太极天地上》,4页。 ④〔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七十九《尚书二·泰誓》,第2039页。 ⑤〔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二十五《论语七·八佾篇》,第621页。 ⑥〔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五《性理二·性情心意等名义》,第82页。 ⑦〔宋〕朱熹:《朱熹集》卷三十九《答柯国材》,《朱熹集》第四册,第1763页。 ⑧〔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六十四《中庸三·第二十章》,第1563页。 ⑨〔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六十九《易五·坤》,第1740页。 ①〔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十八《大学五·或问下》,第398页。 ②〔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一《朱子十八·训门人九》,第2938页。 ③〔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九十四《周子之书·太极图》,第2374页。 ④〔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九十四《周子之书·太极图》,第2375页。 ⑤〔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九十四《周子之书·太极图》,第2371页。 ①〔宋〕朱熹:《朱熹集》卷四十《答何叔京》,《朱熹集》第四册,第1885页。 ②〔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六《性理三·仁义礼智等名义》,第100页。 ③〔宋〕朱熹:《朱熹集》卷五十九《答余方叔》,《朱熹集》第五册,第3067页。 ④〔宋〕朱熹:《朱熹集》卷十三《癸未垂拱奏札一》,《朱熹集》第二册,第505页。 ①〔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四《性理一·人物之性气质之性》,第61页。 ②〔宋〕朱熹:《论语集注》卷九《阳货》,《四书章句集注》,第180页。 ③〔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九十七《程子之书三》,第2484页。 ④〔宋〕朱熹:《朱熹集》卷五十九《答赵致道》,《朱熹集》第五册,第3078页。 ⑤〔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理气上·太极天地上》,第1页。 ①〔宋〕朱熹:《朱熹集》卷五十九《答赵致道》,《朱熹集》第五册,第3078页。 ②〔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理气上·太极天地上》,第6页。 ③〔宋〕朱熹:《朱熹集》卷四十六《答刘叔文》,《朱熹集》第四册,第2243页。 ④〔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理气上·太极天地上》,第2页。 ⑤〔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三十九《论语二十一·先进篇上》,第1013页。 ⑥〔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四《性理一·人物之性气质之性》,第65页。 ⑦〔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理气上·太极天地上》,第3页。 ⑧〔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六十八《易四·乾上》,第1690页。 ①〔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理气上·太极天地上》,第3页。 ②〔宋〕周敦颐:《周敦颐集》卷二《通书·诚下》,陈克明点校,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4页。 ③〔宋〕朱熹:《朱熹集》卷五十八《答黄道夫》,《朱熹集》第五册,第2947页。 ④〔宋〕周敦颐:《周敦颐集》卷二《理性命》第32页。

知识出处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朱子文化大典 中册》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本文阐述朱子文化源流,包括朱子理学形成的历史背景、朱子的理学思想、朱子的经学思想、朱子的教育思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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