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署的“告示”石碑

知识类型: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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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漳浦文史资料第二十九辑》
唯一号: 130735020230000323
作品名称: 漳浦县署的“告示”石碑
文件路径: 1307/01/object/PDF/130710020230000030/001
起始页: 0174 .pdf
分类: 建筑
分类号: K879.3
主题词: 石雕-美术考古-中国

作品简介

漳浦县旧县署大门左侧墙壁间,嵌一块告示石碑,长约60厘米,宽约40厘米,上刻告示碑文8句32字,其碑文为:“状纸讼费,照章征收。撤销和解,不取分文。堂礼陋规,一律革除。勒石周知,永垂久远”。后署“中华民国二十一年十月十日。县长沈潜立,秘书李猷明书”。 民国时期,自1912—1925年(民国元年至十四年),政局未稳,14年间更换35个县长,1925年一年间竟然换了5个县长。北伐军入闽,北洋军阀逃走,时局也未稳,从1926—1934年,9年间也换了13个县长。这些县长大多数都使尽搜刮之能事,连百姓诉讼也成为其搜刮的门路,除了交讼费,还要送“堂礼”,即使和解撤诉,也不退款,百姓叫苦连天。 1932年6月,沈潜接任漳浦县长,深感民事诉讼的陋规要革除,以苏解民困,于是就立了这块“告示”石碑。沈潜,字亦昭,东山县人,曾任福建省政务委员会秘书,代理海澄县县长,任漳浦县县长6个月,于11月调任云霄县县长;秘书李猷明,号盘庵,东山县人,历任长泰、漳浦县政府秘书,在漳浦期间,曾代行县长职务。后任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参事。1942年,任《东山县志》总纂。 沈潜在漳浦任职期间极短,他调走后,这块石刻告示也仅为一纸虚文而已。

知识出处

漳浦文史资料第二十九辑

《漳浦文史资料第二十九辑》

本文讲述了引水工程建设、赴朝作战60周年纪念、浦台交流、委员风采、人物春秋、历史回顾、三峡移民工作、农村与农业、畲乡今昔、文化文物、姓氏丛谈、史海钩沉、文史工作回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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