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婚礼习俗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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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漳浦文史資料1-25辑合订本下册》
唯一号: 130734020230000720
专题名称: 漳浦县婚礼习俗
文件路径: 1307/01/object/PDF/130710020230000039/001
起始页: 0162.pdf
专题类型: 民俗文化

专题描述

漳浦在旧俗婚礼中,还保留着某些古代特色。行聘时,备酒肉饼礼品之外,有二对或四对大饼,用红丝绳穿连着,分别写着“二姓合婚”、“百子千孙”。女方收一半,奉回一半。送回男方的一半,按例给新婚夫妇共享,故称为“公婆饼”。女方回赠糯米糍和一对用红丝绳连贯一起印着鲤鱼模型的礼饼,称“公婆鱼”,还有桂圆、花生、栳叶、槟榔等果蔬。旧《漳浦县志》说“栳叶、槟榔二物非浦产,浦人用之似无谓,或曰:‘栳取偕老,槟榔,取与郎相敬如宾。’现栳叶和槟榔已被莲蕉和石榴取代,意取‘莲蕉生贵子,石榴多结子’”。 迎亲时,男方送一榕(浦人叫“松”)树枝到女家。女方回赠一株带根的竹,意取婚姻永固如“竹苞”,子孙兴旺如“松茂”之义。 漳浦有些富户,虽无居官,但婚娶时,新郎戴红顶“碗帽”(瓜皮帽),身穿长衫马甲·新娘身着红袄,头戴凤冠,俨然如朝廷命官命妇。死后,铭族、墓碑冠以“进士”或“孺人”头衔,一般人尚不了解其中缘故。据《东都事略(卷外)冯京传》、《宋会要·选举·发解》、《江西出土墓志选编》等古籍记载,唐宋直至金元时代,有些“进士”,并非经殿试复试的及第进士,而是国子监生、太学生、贡士、举人、秀才,未经省试府试,也称为“国子监进士”、“太学进士”、“乡进士”、“州进士”、“府进士”,不象明清时代,“进士”、“贡士”、“举人”、“秀才”有严格区分。漳浦读书人于明清时代仍依唐宋金元惯例,冠以“进士”头衔,这完全是显示虚荣的排场。 为何有些人在夜间娶亲?据《仪礼》郑玄注:“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取“阳往阴来”之义。夜里娶妻,“执烛前导”。《诗·唐风·绸缪》歌咏新郎夜里娶亲诗云:“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三星”即“参星”。“束薪”,据闻一多说:“古无蜡烛,以薪裹动物脂肪而燃之,谓之曰:‘烛’。”(《庄子内篇校释》)。如南方民间夜里迎神赛会,常用甘蔗渣束成“火龙”。或包在竹竿头,灌入花生油,点燃当烛炬引导前行。夜里娶亲和新娘哭嫁,都是原始社会时期抢婚制度的遗迹。这风俗绵延数千年,后世即使在白日迎亲,在仪仗行列中,仍有掌彩灯或举灯笼的人列队在前引导,沿袭古礼夜里举烛娶亲遗迹。 新娘乘轿到达,由新郎小弟或侄儿请新娘出轿。新娘赏给红包。新郎或女傧相陪同进门,跨过火炉,在厅堂举行婚礼。新郎新娘并肩正面而坐,亲属长辈为证婚人作陪,饮合卺酒,小叔请吃合婚红圆,取团圆相亲之义,照例赏给红包。婚礼完毕,新婚夫妇共扛一篮米进入洞房。 结婚吉庆之日,厅堂正中悬挂母舅缎联,亲戚好友恭贺礼物,各有一对写着金色喜字的大红花烛。厅堂、洞房烛光通宵达且。北周庾信诗云:“洞房花烛明,燕余双舞轻”(《庾子山集。和咏舞》)。南朝何逊诗云:“何如花烛夜,轻扇掩红妆”(《何记室集·看伏郎新婚》)。“花烛”成为结婚的代名词。从古代于夜里“绸缪束薪”、“执烛前导”娶亲。到近代于日间仍有“掌彩灯”、“举灯笼”仪迎亲,大红花烛贺喜、洞房花烛通宵达且,儿千年来,“花烛”一直作为象征婚姻物品陈设沿袭至今。 花烛之夜,大摆宴席,难免铺张浪费。宴请亲戚好友及长辈,母舅坐首席,畅饮喜酒。村中青年男女好事者,待酒席一散,就开始闹洞房。新娘端坐于妆台处,任人持灯观看,语言相戏,甚至流于庸俗,新娘不声也不笑。如此风俗,据《汉书·地理志》记载:“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后稍颇止,然终未改……燕丹遗风也。”可知花烛之夜闹洞房的陋俗,是古代的遗风。 翌晨,新婚夫妇鸡鸣则起,准备“四果汤”(桂圆、柿饼、莲籽、红枣,加上冰糖,用开水冲泡),先拜祖宗,再敬父母和直属长辈,称新娘“拜茶”,接受“四果汤”者,要准备红包赏赐。 新婚第三日,新郎陪同新娘回娘家省亲,称“归宁”,俗叫“做客”。古时七日归宁,今改三日做客,礼物之外,还携带两株带尾甘蔗(此后每年正月初“做客”,也有仍携甘蔗的),意取夫妻感情从头到尾如蔗甜蜜。岳父母设宴请女婿坐首席,新女婿一生只能享受这一次特殊荣誉。席间有许多礼节,事先虽有长辈指教,但届时往往忘记这些礼仪,贻笑大方。故民间有句俗谚:“等到识礼,已无囝婿可做。”娘家回赠一对“小鸡”或“小猪”,称“带路鸡”、“带路猪”,祝愿男家六畜兴旺。 旧俗婚娶多在农事空间的冬季,除夕将临之际,娘家派遣小舅提篮送花到姐姐新房,放置床上,称阿舅“送花”,象征“花喜”,为早生贵子之兆。 正月初二或初三,女婿女儿携“米粉肉”,或称“煨仔肉”,孝敬岳父母。其实这只是礼节仪式,世俗首次不能收受任何礼物。第二年,女婿可不必同往,礼物可酌情收受。此后年年如常,风雨无阻,直至岳父母谢世为止。故有民谚:“有孝女儿初二三,无孝女儿待月半”。现在不拘形式,多讲究实惠,提前于大年除夕之前,备送红包、鸡鸭、海味、茶酒等孝敬,称“送年”。

知识出处

漳浦文史資料1-25辑合订本下册

《漳浦文史資料1-25辑合订本下册》

本书共11辑,收录了漳浦1996~2006年的文史资料。包括《闽南 第一洞——国道324线盘陀岭隧道建设纪实》、《车本公路建设记实》、《漳浦矿产资源的勘探与利用》等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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