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台元宵习俗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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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漳浦文史资料第三十三辑》
唯一号: 130734020230000621
专题名称: 浦台元宵习俗
文件路径: 1307/01/object/PDF/130710020230000034/001
起始页: 0197.pdf
专题类型: 民俗文化

专题描述

十五是元宵节,也是浦台地区春节期间的活动高潮,每个家庭都要按传统习惯吃“元宵圆”、赏花灯。正如唐寅《元宵》:“有灯无月不娱人,有月无灯不算春。春到人间人似玉,灯烧月下月如银。”各地举办元宵灯会,展出各式各样大型动物灯如鱼灯、鸡灯、鹅灯、猴子灯等和植物灯如南瓜灯、葫芦灯等以及会转动的风车灯、跑马灯、云龙灯等。台湾北部平镇放天灯,南部盐水放蜂炮,也就是民间传说的“北天灯,南蜂炮”,堪称台湾元宵节最具代表性的两大盛会。寺庙还有乞龟、猜灯谜等传统活动。漳浦则有大鼓凉伞、舞狮、舞龙、踩高跷、扛辇艺、攻炮城、猜谜、演戏、游园等等,热闹非常,充分体现节日盛况。元宵前各族宗祠张灯结彩,布置一新,凡族内新婚或得子之家要挂灯(“灯”意同“丁”)志庆,十五日要出资举办“丁桌”、请“丁戏”,请客并雇请戏班搭台演戏;当晚族中新婚和新得子的妇女,头上要插鲜花、身上穿红着绿由上辈妇人(婆婆或伯婆、婶婆)陪同到宗祠从“灯棚”下走过,谓之“穿灯脚”,寓意将新娘、新丁介绍给祖先和族人认识,并为未生育者祈子,小孩子会大喊:“穿灯脚,生卵芭”。“丁桌”必须是己婚的成年男子才有资格参加,有的地方凡16岁男子算上丁,即可参加宴饮。漳浦县南浦乡小龙溪一带,未婚女子在当天外出游春,回来途中,故意窜入菜园背人劈葱,说是“劈葱嫁好翁(丈夫)”。有的地方抬神像跳“柴井”,或在神前“求龟乞桃”,祈求长寿发财。 浦台旧时民间春节礼俗活动繁多,可从流传的歌谣中感知一二:“初一早,初二巧(女儿回娘家拜年),初三睏到饱(赤狗日),初四又再早(接神下天),初五假开,初六舀肥(下田),初七七元(取菜、果等七样做“七宝羹”),初八厚金,初九天公生,初十地公瞑(土地公生日),十一请女婿,十二倒来拜(女儿又要回娘家),十三吃稀粥配芥菜,十四结灯棚,十五上元暝,十六拆灯棚。”浦台春节习俗中也有一些禁俗,初一早上要吃素菜,不吃荤,也不煮,要吃干饭或其他食物,不吃稀饭,否则这一年外出时会被雨淋或遭意外:初一至初五不能扫地,不可舀肥,万一非打扫不可,也要把垃圾留置家中,不可拿到外面倒掉,不然就等于把家中的金银财宝倒掉一样,使家里受穷;不可骂人,不可打架,不向人讨债,不使身体受伤,如受伤,就是“痛过年”,极为不吉利;不可打破或损毁碗盘瓷器,万一不慎打破,要念吉利话来化解。初三不能拜年。初九这天不可耕田,要让耕牛休息,也不可挑粪,以免秽渎天地公。

知识出处

漳浦文史资料第三十三辑

《漳浦文史资料第三十三辑》

出版者:漳浦县政协文史资料征集研究会

本书设有经济建设、劳模风采、委员风采、群团组织、序言与跋、人物春秋、史海钩沉等栏目,收录《千年古县展新颜——漳浦县城近五年建设综述》《厦深铁路(漳浦段)建设纪实》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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