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币

知识类型: 专题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漳浦文史资料第六辑》
唯一号: 130734020230000236
专题名称: 法币
文件路径: 1307/01/object/PDF/130710020230000022/001
起始页: 0015 .pdf
专题类型: 专题知识

专题描述

法币。民国初期,中国银行的十元钞票相当吃香,因其背面为红色故称“红底”,票面印有“凭票向本行兑银元十元”字样,持有者认为有保障,当时交通不便,而且治安欠佳,出门带银既笨重又危险,所以大家喜欢将银元兑换钞票,每元要贴上几分钱,称为“贴水”,一些有余款暂时不用的(尤其是妇女的私房积蓄)也都喜欢换“红底”钞票收藏。民国廿四年十一月四日起,国民党政府实行法币政策,禁止银元流通,以“中央”、“中国”、“交通”(后来加上“中国农民”)四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币,以法币收兑银元和民间藏银。虽然钞票已不可向银行兑银,而钞票的使用价值稳定,老百姓还是乐意将银元兑换纸币,就是华侨黄奕注在厦门开设的中南银行所发钞票,其信用也与法币同等。在实行法币政策的同时,还允许地方银行发行小额钞票为辅币。民国廿四年福建省银行成立(在漳浦西街设有营业处),发行五角、二角、一角三种辅币,与法币相辅流通。当时一角可兑三十多个铜元,而一个铜元可买一条油条,三个铜元(一分钱)可买一个肉包子,有的小孩投出一个铜板,说“花生米买半镭,瓜子买半镭”,小贩並不厌烦。如果有五分钱,可吃一碗著名的“采和香”扁食或汤面了。抗战期间,通货膨胀,法币币值一落千丈。至民国廿九年(1940年),福建省银行发行的一角辅币首先失去作用。翌年,五角辅币被撕成两半,每半张当一枚铜板使用。

知识出处

漳浦文史资料第六辑

《漳浦文史资料第六辑》

本书收录“绥安县的兴废”、“旧社会漳浦金融杂谈”、“陈克仁传略”、“高登的崇高气节”、“天地会源自漳浦”、“墓坑图象文字石刻”、“浯江的文物古迹”等30余篇文章。

阅读

相关地名

漳浦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