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童养媳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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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华安文史资料第三辑》
唯一号: 130734020230000012
专题名称: 收养童养媳
文件路径: 1307/01/object/PDF/1307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033.pdf
专题类型: 民俗文化

专题描述

收养童养媳。明清时期至民国,福建一带素有溺女、弃女之风,一般民户产男则养大,产女则多遗弃,于是有一些人贩,从远处各县贩来为其父母摈弃的幼女,到华安仙都一带出卖,价格比较便宜,同时,稍稍养大,又可成为家里的重要辅助劳动力,因此,仙都许多客户都愿意从人贩子那里买来幼女当童养媳或养女,待到长大成姑娘,便配与儿子为妻或招赘其他客户入门成亲。现在还健在的中圳楼仔底客户叶文的母亲,便是清朝末年人贩子从安溪一带贩来,为叶文的祖父所收养长大的童养媳。

知识出处

华安文史资料第三辑

《华安文史资料第三辑》

本书共分五节:一、蓄奴的起源及客户的社会地位;二、仙都客户的劳役负担;三、仙都客户与主家的经济关系;四、仙都客户的人口与婚姻情况;五、仙都客户是奴仆而不是佃仆。另附仙都之蓄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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