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丧葬礼敬祀培墓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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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芗城文史资料》
唯一号: 130734020220000621
专题名称: 芗城区丧葬礼敬祀培墓
文件路径: 1307/01/object/PDF/130710020220000067/001
起始页: 0093.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葬后要有三年“培墓”。“培墓”不同于扫墓的是要有“猪头坯”(去骨的猪头)、发粿等8—12碗的敬祭。第一年“培墓”有的要在“清明”前,第二年清明日,第三年清明后。3年“培墓”后便是一般的扫墓了。除非送葬子孙回来或其他原因议定扫墓要“培墓”,扫墓可以不受清明日前后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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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确定七个栏目,分别是“故地踪影”、“往事寻踪”、“民俗记述”、“人物春秋”、“邑人书架”、“姓氏选登”和“文献集萃”,以芗城区为基点,对于历史上发生的人、事、物进行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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