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月18日至7月14日诏安县实行土地改革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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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诏安文史资料》第1-20期合订本》
唯一号: 130732020230002533
事件名称: 1951年1月18日至7月14日诏安县实行土地改革
文件路径: 1307/01/object/PDF/130710020230000061/001
起始页: 026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1年1月18日
结束时间: 1951年7月14日
发生地点: 诏安县

事件描述

1951年1月18日至7月14日诏安县实行土地改革,分两批进行,全县没收地主、征收富农和公产土地12万多亩,房屋6000多间(座),分配给无地少地、无房少房的贫农、雇农和其他劳动者14万多人,实行“耕者有其田”。后期进行民主建政,由村民选举乡镇人民政府成员。

知识出处

《诏安文史资料》第1-20期合订本

《《诏安文史资料》第1-20期合订本》

本书为诏安文史资料 第四册: 第17-20期,内容包括纪念全民抗战60周年专页、文化天地、人物春秋、经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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