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国民党政府对鸦片实行“寓禁于征”公卖政策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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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第四辑》
唯一号: 130732020220001202
事件名称: 1934年国民党政府对鸦片实行“寓禁于征”公卖政策
文件路径: 1307/01/object/PDF/130710020220000060/001
起始页: 011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34年
发生地点: 漳州

事件描述

民国二十三年(1934)国民党政府对鸦片实行“寓禁于征”的公卖政策,通过“公卖”征收重税以应付不断增加的“勘乱”经费。事实上“寓禁于征”只是巧立名目,从鸦片收取更高税额,在“禁政”之中变个手法罢了。不久,陈仪、刘建绪相继主闽,“禁烟”调子唱得高一些,就漳州的情况看,表面上政令是严加禁止,但是烟毒泛滥之势不减,只是不象以前那么公开而已。

知识出处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第四辑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第四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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