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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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
唯一号: 130732020220000954
事件名称: 1950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
文件路径: 1307/01/object/PDF/130710020220000055/001
起始页: 014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0年2月
发生地点: 漳州市

事件描述

1950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将种毒、制毒、吸毒宣布为犯法行为。漳州地区各县结合剿匪、土改、镇反等大规模群众运动,破获了一大批贩毒、吸毒案,缴获五千多两的烟土。漳浦县查处鸦片大贩81人,小贩67人,开设烟馆46人,吸鸦片290人,破获烟毒案110起,缴获鸦片二千多市两,铲除16户种植的罂粟300多亩。龙溪县查获贩毒主犯杨锦川,缴获鸦片180两。后杨锦川又往汕头等地贩鸦片1050两,在石码等地销售,后被捕获,被依法判处死刑。南靖县对全县483名吸食鸦片烟的人,通过限期登记,实行强制戒烟,收缴烟土和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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