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2日漳州市政府同意将漳州滨海火山地质地貌保护区列为市级地质公园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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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
唯一号: 130732020220000250
事件名称: 1999年8月2日漳州市政府同意将漳州滨海火山地质地貌保护区列为市级地质公园
文件路径: 1307/01/object/PDF/130710020220000012/001
起始页: 013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9年8月2日
发生地点: 漳州

事件描述

1999年8月2日市政府以漳政[2000]综113号专题批复市地矿局,同意将漳州滨海火山地质地貌保护区列为市级地质公园。并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8月19日市地矿局持批文向省厅要求评审、批准为省级地质公园。10月18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为我省首座省级地质公园,并派人与漳州市人民政府派出的代表,一同赴京申报国家级地质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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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收录“九五”成就、风雨同舟、见闻实录、彰台同根、史林漫步、艺苑缀珠等几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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