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医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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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诏安文史资料》第1-20期合订本》
唯一号: 130731020230000295
机构名称: 诏安县医院
文件路径: 1307/01/object/PDF/130710020230000061/001
起始页: 0220.pdf
地址: 东路墘沈氏祖祠
前置机构: 诏安地方医院
起始时间: 1936年

机构描述

诏安县医院的前身是诏安地方医院,创建于1936年,最早院址设在考棚后李氏宗祠,1937年迁城内街威惠王庙。解放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县医院两个文明建设都取得显著成就;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县级综合医院,是诏安县55万人口的医疗救护中心,医院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1952年,医院由人民政府接管时,仅有医务人员8人,病床10张,1953年由城内街威惠王庙迁入东路墘沈氏祖祠,政府投建病房楼一座,医务人员增加到28人。1967年正式命名为“诏安县医院”,设置内科、外科、门诊部、住院部,病床20张。1983年迁入现址,新院址占地67.7亩,医疗用房建筑面积14248.8m2,除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病房外,还独立设置儿科病房。1990年增设五官科病房,全院病床定编200张,实际开放250张。1986年投建制剂楼,建筑面积774m2。1997年建成一座建筑面积7000m2新病房大楼,1998年正式投入使用,全院开放床位350张,当年在编工作人员达251人,其中高级职称14人,中级职称58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82%。1995-1998年间医院已先后被云霄卫校,漳州卫校、解放军福州医高专及广东饶平卫校确定为教学医院和实习基地。1994年被卫生部、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福建省首批“爱婴医院”,1996年被漳州市定为市“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文明示范单位,1997年被卫生部批准为“国际紧急援救网络医院”,1997-1998年连续两年被县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998年被省卫生厅等四家单位确定为“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定点医院”,1999年2月被省卫生厅批准确认为“二级甲等医院”,并荣获国家卫生部授予铜匾、证书。

知识出处

《诏安文史资料》第1-20期合订本

《《诏安文史资料》第1-20期合订本》

本书为诏安文史资料 第四册: 第17-20期,内容包括纪念全民抗战60周年专页、文化天地、人物春秋、经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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