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社训总队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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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诏安文史资料第一至二十期合订本第三册:第十二至十六期》
唯一号: 130731020230000276
机构名称: 诏安县社训总队
文件路径: 1307/01/object/PDF/130710020230000060/001
起始页: 0094.pdf
起始时间: 1937年9月

机构描述

诏安县社训总队成立于1937年9月。总队部起先设在县政府的鼓楼边,后迁城内十字街新祠堂仔(沈姓祖祠),再后又迁到南门内许厝祠堂(许姓大宗),由县长宛方舟兼总队长,并调驻漳陆军第一五七师政训处宣传科少校科长陈伯麒任专职副总队长,下设督练员、书记,文书等职和勤杂若干名。陈伯麒离职后,先后由杨之中(中校)、吴均权(少校)继任副总队长。 民国29年(1940年),诏安县社训总队奉令改组为诏安县国民兵团,由县长陈荫祖兼团长,陆军中校龙吟任专职副团长。下设团附(少校)、副官(上尉)、督练员(上尉)、书记(少尉)、司书(准尉)、会计、庶务兼出纳和勤务兵、炊事兵等,团部官兵合计15人。团部设在城内沈公书院。民国30年(1941年),邓启群继任专职副团长。 民国31年(1942年),诏安县国民兵团奉令裁撤,业务并入县政府军事科。原国民兵团专职副团长邓启群调任军事科长。科以下设征募和编练2股,并把原县政府兵役股并入军事科征募股。2股各设股长1人,征募股长吴怀孙,编练股长陈庆麟。股长以下,征募股设征募员、编练股设编练员各若干人。 民国33年(1944年)初,奉令恢复国民兵团机构(县政府军事科并入团部办公),仍由县长兼团长,周桢任专职副团长。下设团附,督导员、书记、副官、录事等职,分别办理全县国民兵的征募和编练事务。团部迁设西门外西觉寺(今诏安油厂),后又迁西门内吴氏宗祠(吴梦丹的祠堂)。 民国38年(1949年)改调田仲昂中校任专职副团长。

知识出处

诏安文史资料第一至二十期合订本第三册:第十二至十六期

《诏安文史资料第一至二十期合订本第三册:第十二至十六期》

本书记述了诏安一中校庆、教育发展历程、文化活动、人物事迹以及地方历史事件的文章,包括校庆活动的回顾、抗战时期诏安学生的学籍管理、运动会的经历、教师的教诲、文化活动的开展、社会文化工作以及一些地方史事的追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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