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委监察委员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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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华安文史资料第十二辑》
唯一号: 130731020230000027
机构名称: 华安县委监察委员会
文件路径: 1307/01/object/PDF/130710020230000011/001
起始页: 0040.pdf
起始时间: 1956年

机构描述

原有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加强党的纪律方面曾起了积极的重大作用,但这一机构由于职权的限制,由于组织狭小且与党内外群众缺乏公开的、直接的联系,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的任务。1955年4月党中央召开的七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取代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决议规定,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各级党委指导下进行工作,其任务是经常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

知识出处

华安文史资料第十二辑

《华安文史资料第十二辑》

本辑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纪念华安县和平解放四十周年专栏,分前进中的华安、 人物春秋、土产小纪、史料丛锦、信息反馈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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