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锡元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云霄文史资料-第十三辑(总第十七辑)》
唯一号: 130730020230006540
人物姓名: 林锡元
文件路径: 1307/01/object/PDF/130710020230000070/001
起始页: 0101.pdf
性别:
时代: 当代
籍贯: 云霄城关

传略

林锡元,男,云霄城关人,1954年9月至1956年1月任中共云霄县委第四区分委书记。在职期间,因思想腐化、个人主义膨胀,利用手中权力与辖下龙坑乡妇女主席发生性关系,致孕;后又移情别恋,蓄意甩掉女方,逃避责任;在事情快要败露、无法隐瞒时顿起恶心,亲手谋杀与他发生关系的女方,并伪造现场,造成轰动一时的冤案。由于县委决心大,工作抓得紧,又因公检法机关干警作风好、办案严肃认真,终使案情大白,罪犯林锡元依法被判处死刑。

知识出处

云霄文史资料-第十三辑(总第十七辑)

《云霄文史资料-第十三辑(总第十七辑)》

出版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云霄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

本书收录“回顾杜塘水库”、“云霄县人民会堂的兴建”、“云霄县供销合作社的创建”、“云霄县程控电话与邮电综合楼”、“解放前鱼商公会”、“三葫芦棕木屐”等约30篇文章。

阅读

相关专题

分委书记
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