峛屿贝丘遗址发掘前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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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云霄文史资料第十八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3980
颗粒名称: 峛屿贝丘遗址发掘前后
分类号: K87
页数: 6
页码: 130-1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福建省云霄县的文物普查期间,发现了一个罕见的贝丘遗址,该遗址是古人类在原始渔猎生活中遗弃的贝壳、兽骨及生活、生产器具在土层中的夹杂遗存现象。文章详细描述了遗址的发现、保护和发掘过程,以及所出土的文物类型。
关键词: 云霄县 贝丘遗址 文物普查

内容

1986年初冬,福建省文化厅文博处考古工作队至云霄县,进行文物普查验收。我县文化局组织了部分人员与之配合,工作紧张而有序地在全县各地展开。我们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已知的文物史迹作一次审慎、科学的核证。同时,又新发现了一些重要史迹,把云霄的文明史从原来的商、周时期上推至夏、商时期。
  在这次文物复查期间,我始终参与,感触良多,颇受教益,尤其于是年12月24日发现“贝丘遗址”一事,印象殊深。因为,该古文化遗址发现后,为保护现场而颇费周折,当时虽有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但与当地部分群众的利益却有所矛盾,最后不得不由国家文化部文物局下达批文,进行抢救性发掘、清理,获取许多距今约五千年的人类活动遗物,证实了云霄历史文化的深远源流。
  贝丘遗址,是古人类于原始的渔猎生活中所遗弃的贝壳、兽骨及生活、生产器具在土层中的夹杂遗存现象,是研究古代人类、社会、文化发展史的实物依据,其考古价值甚高。况且,当年我县发现的贝丘遗址,在省内尚属罕见,弥足珍贵。此一遗址位于峛屿乡城内村境内墓林山尖峰,海拔105米,其东、南两面濒海,西、北与剑石山和小平原隔堑相望,是古人类生息的最佳地形。此处的贝壳、器物残件堆积层,分布于山顶土层或岩石的夹缝里,有部分因山体崩塌,于断层中裸露不少原始陶器、石器残片和人类食用后遗弃的大量螺、蛎、蛤等贝类介壳,堆积文化层十分明显,厚度最高达2米多,且深富内涵。
  可是,就在此遗址的周围,当时已有一些本地农民在大肆开采石料,日渐危及这一稀有文化古迹。县文化局把此情况及时向县领导汇报,局长徐碧桐带领我和汤毓贤赶到峛屿乡政府,提请乡党、政领导协助,要求抓紧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遗址免遭破坏。乡党委书记吴养元,乡长罗束修对此事十分重视,立即派员配合,到现场宣传保护遗址的重要意义,并由乡派出所在现场收缴部分采凿石料的工具。但这些采石的农户,因缺乏文物意识,以为这是断了他们的财路,思想上闹不通。以致过后几天又纷纷上山采石,乡、村领导虽多次上门宣传、教育,明令禁止,但效果甚微。
  鉴于此种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非常关注,于1987年10月10日,由县委书记戴全成等几位领导同志,带领有关人员,到峛屿乡召开“保护贝丘遗址”现场会议,制定了如下保护措施:
  一、完整保护“贝丘遗址”所在的整个山头和坡地,由乡政府印发补充文件,明确保护范围,加大宣传力度;文化部门负责在遗址前树立保护标志,宣传遗址保护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紧迫性。
  二、订立乡规民约,决定从10月11日起,不准任何人上墓林山炸崖采石;限于5至7天内,把已开凿的条石、块石全部运离现场。
  三、组织群众学习、贯彻《国家文物保护法》,防止群众偷盗、私挖文物;水土保持的相关部门,应深入宣传封山造林,全力支持文物保护工作。
  四、乡执法单位,要认真负责,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文物保护和水土保持有关规定能付诸实施。
  通过这次现场会议,各有关方面都动员起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各负其责地把会议制订的措施逐项落实,基本达到预期的目的。至此,峛屿贝丘遗址的保护工作暂告一段落,为我省东南沿海的古人类学科研究保留着较完好的地理形态和实物标本。
  孰知好景不长,翌年春耕季节一过,农事甫闲的当地那几户农民,竟淡忘了几个月前的宣传教育,相继故伎重演,又上墓林山开凿石料。乡政府面临这种情况,一面批评教育违规群众,一面向县主管领导反映,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际此,县文化局一面多次下乡到现场宣传、制止,一面呈文上报省文博处,如实反映贝丘遗址的现状和社会情况。
  省文博处接到报告后,召开专家会议研究讨论,达成共识,认为应从实际出发,理解基层工作的难度,拟对该遗址进行发掘、清理。这样,虽为万不得已,但却一劳永逸。于是由省文化厅呈报国家文化部,请求批准发掘。迨当年秋,国家文化部的批准文件下达了,省文博处经紧张准备,于10月中旬委派其考古队队长、省博物馆副馆长王振镛,带领队员5名,奔赴云霄。
  遗址发掘工作从1988年11月2日正式开始,我与考古队专业人员一道,着手现场测绘,同时雇用了峛屿乡几位男女青年为助手,在遗址上开挖探沟、探方,工作的细致程度堪谓谨小慎微,大家都充满寻幽探秘的欲望,井然有序地进行清理发掘,陆续发现一些足以成为史证的古人遗物。这样,白天上山,晚上在乡招待所整理出土文物,登记造表,忙得不亦乐乎。发掘工作持续进行了三个多月,至1989年2月中旬全部完成,虽谈不上战果辉煌,但确亦收获颇丰。
  在这次峛屿贝丘遗址的发掘过程中,出土的文物主要有石器、陶器和青铜器。石器有石锛、石镞、石环,其中的一件体形较大的石锛,其造形与长度在闽南少见,长约0.35米,其中部(断面)略呈三角形,但一般石锛多为平面弧背状。又有两小块青铜器物残件出土,似为钮、钉之类。特别是这次出土的陶片,时代特征较为明显,其器物多为贮藏和食用器,也有一些生产器具如陶纺轮、陶网坠、陶拍等,且多数为夹砂红陶,或是灰陶、黑陶等古人类烧制的生活器皿残件、碎片;其中泥质陶也不乏其量。这批新出土的陶片以印纹硬陶居多。陶面的纹饰也极为丰富,有网纹、叶脉纹、贝齿纹、篮纹、弦纹和乳钉纹等多种多样;尤其引人瞩目的是一些拍印(或刻划)着回纹或云雷纹图案的陶片,更见其古拙、博雅,均属古人类的艺术佳作。此外,也发现极少量的釉面陶(即原始瓷)残片。同时发现一处烧陶窑口遗迹,直径约3米。从出土的大量陶片中看,其可辨器形多为罐、尊、豆、盘、瓮之类的餐饮、祭祀、贮藏器皿。
  从这批出土陶片的胎质、纹饰及器形诸方面进行考辨、分析,可知中国夏、商乃至春秋时期南方的楚、吴、越等国包括东南海疆一带,都曾生产大量印纹硬陶和一些原始瓷。说明当时此地的制陶工艺已达相当高的水平;然而,炼铜的技术在南方传播的时间却较晚。因而在此段历史时期中,人们的生活器具还是以陶器为主,而且是以较粗犷的陶器作贮藏物品之用;原始瓷在当时尚属较为稀贵之物,古人类仅用为饮食盛器,故其时的制作量相对较少,遗存数固然不多。这也足以说明,峛屿贝丘遗址是云霄先民在新石器时代向青铜器时代演进阶段的科学史证,是中国东南沿海的文化与艺术渊源之一。
  从这批出土文物推断,墓林山贝丘遗址的历史年代约为距今3600至4500年以前,即相当于中原地区的夏商时期或稍晚的史迹遗存。尤其值得引起史学界瞩目的是,这批出土文物与有关文献、资料作比较,可发现其特征与其同时期的广东“浮滨文化”极为相似。因此可以明确:云霄与粤东的汕头、潮州、揭扬一带,在五十个世纪以前的文化属同一类型,是同一文化形态的传播区域。所以,其2千年后的秦始皇33年(公元前214年),秦王朝设置南海、番禺等郡、县时,就将其辖区划定至今云霄与漳浦两县界山盘陀岭以南。我认为,这不仅以地缘相毗为由,更主要的应是以其文化形态为依据,尤具有科学性。因此,秦朝之后的汉、三国、晋、隋乃至唐初建立漳州以前,云霄的政治区划虽更迭错综复杂,但却“万变不离其宗”,于此千百年间一直隶归广东(即先后属于南海、南越、东官、义安、岭南等郡、道),溯究其本源,亦皆在此,应无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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