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溪观音亭的清代漳州府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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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云霄文史资料第十八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3977
颗粒名称: 高溪观音亭的清代漳州府告示
分类号: K928.7
页数: 3
页码: 109-11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云霄县在重修清代天地会诞生地高溪观音亭时,发现了一篇清代漳州府的《告示》,文中列举了一些受到严惩的“刁风”案件,并昭示了新的“律例”。反映了清政府对漳州府人民的统治是空前的高压政策,手段十分残酷;而漳州府人民,尤其“天地会”人的反清斗争,更是无比的强烈,坚决抵制。
关键词: 云霄县 高溪观音亭 漳州府

内容

最近,云霄县在重修清代天地会诞生地高溪观音亭时,从该亭前座内壁第五层灰泥的夹层中,发现清代漳州府《告示》一篇。《告示》系纸质墨书,紧贴墙上,横长112厘米,竖长61厘米。原文直书,每行31字,共31行,约900多字,有520余字尚可辨认。标题有19字清楚。因文中多处有“本府”字样,可知是漳州府《告示》,是为“以儆刁风事”而发文示众的政府文告。
  从残存的《告示》中,还可找出当时漳州府存在一些受到严惩的“刁风”。首先列举的是“漳浦之卢茂李阿闵谋为不轨”,“伏诛之后,小民虽知畏法,不改……”;又有构讼公庭,“聚众械斗”;“殴毙人命,买凶诋实”等字句。文中指出,这种“刁风”,“云霄之陈岱村,平和之琯溪等处尤甚。”有的地保、族长虽前循禁约,但后又成为“主持”(斗头),于是百姓“毫无忌惮”。官府将案犯及地保、族长治罪,甚至把他们流放边荒,“迁徙(新疆)乌鲁木齐等处安插。”又如“逆匪严金龙一案,首伙各犯尽行斩决。”族长、地保也治罪。还有中途夺劫案犯,殴打公差,甚至“致死公差”等等事件发生,尽在《告示》中昭示。
  《告示》公布了一些新的“律例”。首先举例说贵州省桐梓县曾发生苗民“聚众哄堂”一案,经严惩之后,地方才平静。漳州新订的“律例”说:沿海滨江有持枪执棍,纠众5人以上闹事者,为首者判发配三千里外,为从收监;如有中途“劫夺案犯,殴打公差,致死公差者,为首斩决,下手者绞杀,殴伤公差者,为首绞杀,从犯拟监”等等。
  据清政府档案记载,漳浦杜浔人卢茂和陈岱下曾村(今属云霄)李阿闵(少敏),分别于乾隆三十三年(1768)和三十四年末,二次举行反清起义,但均告失败。清政府直到乾隆五十一年末,台湾天地会人林爽文举行大规模的反清起义,才首次知道天地会名称。到了乾隆五十三年末,清政府才知道卢茂和李阿闵事件原来是天地会人在漳州府举行的最早的两次反清起义。此前对这二起事件,官府只当做一般“刁民”扰政、乱法的案件处理。
  虽然《告示》时间落款已佚缺,但从文中只提到卢茂、李阿闵谋为不轨而未涉及天地会名称看来,《告示》当发于乾隆三十四年至五十四年之间。文中反映了清政府对漳州府人民的统治是空前的高压政策,手段十分残酷;而漳州府人民,尤其“天地会”人的反清斗争,更是无比的强烈,坚决抵制。
  云霄县的高溪观音亭和毗邻的高溪庙,位于东厦镇海滨高溪村,二座寺庙已于1991年由省政府公布为省级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并撰制了文物保护碑石。清代漳州府“以做刁风事”的《告示》,张贴入高溪观音亭内壁,说明漳州府当局已发觉该亭(寺)是反清的重要据点。因此,可以肯定地说,此件清代漳州府的《告示》的发现,是此处作为洪门创立地址的又一科学的铁证。如今这两座寺庙已成为海外广大洪门侨社人士寻根谒祖的观光旅游胜地。
  (见附页照片:高溪观音亭前座内壁残存的清代漳州府《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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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文史资料第十八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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