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儿童保育园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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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云霄文史资料第十八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3968
颗粒名称: 云霄县儿童保育园的创建
分类号: G619.2
页数: 10
页码: 60-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云霄县儿童保育园位于云陵镇宝楼街宝元里,面积约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44平方米,是一所由县妇联主办的大型幼儿园。于1991年10月1日开办,现有600多名幼儿分别就读于12个班级。保育园致力于提供优质的保育和教育服务,拥有57名保育教养人员。
关键词: 云霄县 儿童保育园

内容

云霄县儿童保育园,位于云陵镇宝楼街宝元里,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44平方米,是由县妇联会主办的一所日托制大型幼儿园。1991年10月1日正式开办,现有在园幼儿600多名,分设大班、中班、小班、小小班4个年段,共12班,保育教养人员(含临时工)57人。
  我于1980年调任县妇联副主任,分工负责托幼工作,1988年参与保育园筹建,1991年起兼任该园园长,直到1997年8月离任。现将我所知的有关该园筹建和开办情况略作忆述,以飨读者。
  一、顺应形势创建新业
  早在1962年,曾由县妇联主管的“县直属机关托儿所”(地点在现云漳路新华书店),因“备战疏散”而停办,托儿所的房屋资产拍卖后,收归县财政。“文革”以后,为解决干部、职工子女入托难问题,县妇联主任汤乔凤等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后经批准,由县政府办公室在今云平路调整出两间旧宿舍,遂于1981年4月29日恢复办起直属机关托儿所,成为“文革”后云霄县城的首家托儿所。开办时,许多单位前来赠款赠物祝贺。其中政协云霄县委员会赠镜一面并题诗一首:“循循难得好园丁,冷暖关怀父母情。既识卫生和礼貌,曙光明媚听歌声。鲜花蓓蕾正含苞,好鸟嘤嘤学语娇。自是满园春意足,新风一曲赞苗苗”。县直机关托儿所的复办,为我县后来集体和个体兴办托儿所起了启发示范作用。
  1987年3月14日,县编委以〔87〕005号文批复“同意恢复云霄县直属机关托儿所为股级事业机构,人员编制四名,隶属县妇联领导,经费来源从财政包干中列支”。当时托儿所幼儿已从初办时的11名增至60多名,两间旧房子容纳不下。1988年“六·一儿童节”期间,省财政厅潘心诚厅长到云霄财政局检查工作,县财政局长吴逢在汇报发言中,提到县妇联多次反映的有关县直机关托儿所环境差要求设法改善条件等问题。潘厅长听后,亲自视察了托儿所,当即表示同意从省财政拨款5万元作为托儿所修缮费。如何合理使用这5万元?县妇联全体干部进行认真的研究讨论。我与主任翁銮英同志想法不谋而合,一致认为:①现托儿所的面积小,没有发展的余地;②房舍规划在拆迁范围,投资修缮没意义;③改革开放的浪潮正在掀起,就业的女性越来越多,孩子入托入园接受集体教育已成为社会趋势。此时县城只有一间环境条件较好的“实验幼儿园”,但招收名额有限,“入园入托难”的矛盾仍然突出。许多家长常常为此而操心。为此县妇联作出了“征地另建大型托儿所”的决定,要让5万元发挥大作用。
  1988年7月开始,县妇联就为筹建保育园而奔波。我与翁銮英同志一起,先后找到县委副书记梁火明、常委陈振权和分管文教卫生的副县长方坤水、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方加群等,把我们的想法和建议作了汇报,得到了他们的肯定和支持。随即在县建委、财政局、计委、建行和商品房公司等单位领导的热情支持帮助下,着手办理各项手续。1988年9月8日,县计委以〔88〕064号文件批准托儿所工程立项基建。后来,工程又纳入县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
  搞基建对妇联来说是一个新课题。由于既无经验,资金来源又困难,于是我们再次向县领导汇报情况,要求调派力量帮助。这时,有些朋友劝我们说:“何必找那么大的麻烦事做,搞不成反被人笑话!”但我们没有退却。
  1988年9月8日,县儿童福利会召开委员扩大会议,县妇联汇报了兴建托儿所的筹备情况,与会同志提出许多宝贵建议,并一致推举德高望重的县人大副主任兼县儿童福利会副会长林串枝同志,协助妇联主持筹建工作。后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成立“云霄县示范托儿所筹建领导小组”,县政府以云政综〔1988〕169号下发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由10人组成:
  组长:林串枝(县人大副主任)
  副组长:翁銮英(县妇联主任)
  林清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陈耀国(县建委主任)
  张汝顺(县计委副主任)
  张福宗(县土地局长)
  吴逢(县财政局长)
  方灿玲(县妇联副主任)
  方竹森(县商品房公司经理)
  郑吉令(县水电公司经理)
  1988年12月2日,由副县长方坤水主持成立筹建领导小组并召开第一次会议,就基建规模、立项、征地、规划设计、集资以及工作分工等有关事宜,逐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研究。对于资金问题,提出:①关于征地款、公共设施费、耕地占用税、征地手续费、设计费、施工管理费、质量监督费以及建材价格等,要求各部门给予照顾,将免收、减收的款项作为支持赞助纳入该基建科目。②对出资赞助者,给予幼儿入托的优惠。
  1989年元月9日,县政府办公室以云政办〔89〕003号文向各有关单位转发了筹建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纪要,把集资兴建托儿所工作推向社会。
  1989年5月1日,示范托儿所工程正式动工投建,由县设计院吴顺明负责主设计,城关建筑公司第四建筑队负责施工。
  筹建过程中,集资算得上是最艰巨的工作。为了争取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赞助,筹建领导小组成员和妇联干部,多次上福州、跑漳州,深入到全县各单位宣传发动。县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成员的单位起了带头作用,县计生委、云陵镇各捐款万元以上。经过一段努力筹集到现金50多万元和基建工程所需的“三材”指标(其中有各单位捐资13.5万元)。在县侨联协助下,侨胞汤顺才、黄清进先生和张家花女士赠送风琴12架。至此,为工程出资、出力的单位已近百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戴全成、黄汉河先后十数次深入工程现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许多具体问题;关协领导林串枝、李清寅等同志,以高度责任感,每天坚持到工地检查巡视,风雨无阻;妇联干部林圆镭同志一丝不苟管好基建款项,二年余从未出现差错;翁銮英主任带好头,我作为具体负责人,更为认真配合,废寝忘餐地工作,使工程进展非常顺利。因经费常常出现“青黄不接”,进度有所影响,工程历时二年零四个月,于1991年9月竣工,总投资70多万元。
  二、积极筹措,胜利开办
  1991年夏,工程进入扫尾阶段,妇联和筹建组开始筹划办园工作。鉴于当时城西南一带未有幼儿园,为了方便邻近居民孩子能就近入托入园,经研究决定改变原只办托儿所的计划,而办综合性幼儿园。参照省妇联办的“福建省儿童保育院”大型幼儿园模式,更名为“云霄县儿童保育园”。1991年6月28日,县编委以云编〔91〕22号文件批复:同意云霄县直属机关托儿所更名为云霄县儿童保育园,机构级别、隶属领导关系仍按云编〔87〕005号文不变。原县直机关托儿所5名工作人员纳入保育园。县妇联恭请原政协常委,时年八十六高龄的张八卦先生为保育园题写园名。
  在筹建开办过程中,还有几件事值得一记。
  一是通过考核招聘保教人员。因保育园属部门所办,幼师来源受客观限制。县妇联通过组织手续,先从其他单位调入几位具备幼教、保健、财务专业知识的青年到保育园担任管理人员,然后向社会招聘幼教专业毕业的待业青年(主要是城关职业中学幼师班毕业生)担任教育员和保育员。第一次招聘考核工作于1991年7月27日进行。评委一共8人,由我主持面试,评委有翁銮英、王彩云、吴逢、张敏、罗应春、方玉印、林宗耀等。应试人员通过当场作文、朗读、舞蹈、绘画、弹琴、唱歌等科目测试,由评委逐科亮分,然后按总分高低录取前10名。此后根据工作需要,陆续增聘一些人员。
  二是筹集办园经费。保育园开办之初,财政局只拨开办费4000元。后来我们倡议凡应聘入园工作的人员,每人预交500元作为业务费周转金,教职员工同心同德,克服了资金短缺的困难。
  1991年8月20日,筹建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研究工程验收、保育基金收缴和捐资单位幼儿享受入托优惠等事项。会议对此形成共识后,由县政府办以〔91〕46号文用会议纪要的形式转发各单位,使这些问题得到顺利解决。
  三是举行落成典礼。1991年10月1日,保育园举行落成典礼。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振权主持大会,副县长郭拱明剪彩,林串枝、翁銮英介绍了筹建经过和办园宗旨。参加庆典仪式的有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张束香、吴和盛、林添林、方加群、许圣、方进金、方接枝、方坤水和原政协主席赖新水、长泰县委副书记梁火明,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共200多人。
  儿童保育园的建成,体现了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对儿童福利事业的无限关心和支持。为了对捐资者表示敬意,县妇联和筹建领导小组还在园内为捐资人立下碑记,以誌谢忱。
  四是迎接新生入园。为把保育园办成“幼儿之家”,保教人员发挥“心灵手巧”的特长,把全园布置成“儿童世界”。1991年9月18日,招生工作开始。头一个报名的小朋友叫林立昇。第一学期招收幼儿108名,分设5个班。1992年增收3个班;1993年又增收2个班;1994年再增收1个班。1996年再次扩招1个班,至此计12个班。保育园根据国家教委《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对幼儿进行体、智、德、美全面教育。
  三、打好基础 树立形象
  如何让保育园这个“新生儿”更快成长壮大起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为了加强保育园的民主管理,经县妇联会同意,于1992年4月7日成立了由保教、医务、财务和幼儿家长代表参加的园务委员会,由我任主任,园管理人员赵亮为副主任;聘请林串枝为园务会名誉主任。园务会不定期举行会议,审议和决定园务重要工作,讨论制定规章制度。成立以来共举行过6次。随后又成立了共青团支部、妇委会、工会小组等群团组织。园务会先后制订了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安全公约、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教师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还提出“团结、务实、谨慎、创新”的办园宗旨,作为共勉。保育园属财政差额拨款单位,人员中有干部、职工和临时工。工资来源有县财政拨款,也有“自收自支”。经县妇联研究,采取如下管理办法,即:固定人员和临时工的工资报酬,一律根据德、勤、绩、能考评核定,做到政治待遇平等,经济待遇公平合理。其次是抓保、教并重,突出“特色教育”。保育园在保证完成《幼儿园教育大纲》要求的教养任务基础上,注意抓有特色的教育教学活动。如:①192—94年开展武汉大学儿童发展研究中心推行的《零数教育方案》的尝试(重点试验早期识字教学)。1993年11月25至26日,通过漳州市妇联,邀请武汉大学儿童发展研究中心实验部主任罗耀先老师到保育园讲课,传授早期教育经验。②从1992年开始,常年举办课余幼儿武术、舞蹈、美术、书法、乐器(办一年)等兴趣班。由园务会聘请几位中、小学专业教师来园兼课,幼儿自愿报名参加,从小培养兴趣和特长。③每两年举行一次全园幼儿运动会,1992年5月27日举行的首届幼儿运动会,县委、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和云陵镇、体委、退管办、关协、老体协等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开幕式。④从首届毕业生起,凡读完大班的幼儿,都穿“小博士服”拍照留念,发给毕业证书。每人在园内都留有一份个人基本情况档案卡。⑤做好幼儿毕业生的升学去向、学习成绩、思想表现等方面的跟踪调查工作。1—3届(即94、95、96年)幼儿毕业生344名,受调查的331名(少数因家庭搬迁而住址不明),他们上小学第一册期中考试语文、数学的平均成绩都在优异行列;担任组长以上的班干部有64名。⑥经常组织师生参加县和本园举办的联欢活动,向家长和社会汇报,让广大群众对保育园有所认识、理解和支持。
  四、苗壮花妍春满园
  经过全体保教人员的团结拼搏,云霄县儿童保育园已成为我县幼教园地上的新苞,要求前来寄托的幼儿日益增多,园地“拥挤”现象日益突出。1994年6月4日,漳州市文明建设考评组一行18人,在县长江宏真陪同下,到保育园考察检查。在汇报工作的同时,我们向县长提出征用保育园右侧开发区一块边角地作为扩建新教学楼用地的要求。后经研究批准,我配合县妇联主任吴丽花等,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得到县建委、计委、财政局、规划办、商品房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顺利完成了征地、立项、规划设计、委托施工等准备工作。1995年11月1日,扩建工程正式动工。由县设计室方福新负责主设计,县“二建”承建。资金来源以自筹为主,并获部分财政支持,扩建工程历时10个月,于1996年9月竣工。新教学楼占地面积140平方米,建筑面积644平方米,总投资54万元(不含征地费)。原政协副主席董楚扬为新教学楼取名“沐秀楼”。
  发展壮大后的云霄县儿童保育园是漳州市妇联系统办的重点园所之一。1995年,“漳州市妇联系统托幼园所经验交流会”在我县召开。1997年,县保育园被评为“福建省妇女系统托幼园所先进单位”,受到省妇联表彰。保育园也是我县第二批“文明单位”之一。
  云霄县儿童保育园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走过了十几个年头。在成功的道路上也曾遇到过不少的困难和挫折,但通过磨练以后,年轻的保育园逐渐成熟起来。数十名青年教师,在县妇联的领导下,在教育部门的协助指导下,思想和业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当时妇联招聘的临时工,已有18名转正为地方事业编制全民合同工;全园评上专业职称的共20名。其中小学高级教师1名、护师1名、幼教一级和二级的16名,保育员2名;城关职业中专幼师班已有3届学生到保育园进行毕业实习,有7名保教人员考上省教委办的幼师(中专)函授班学习。保育园还负责妇联主管的四十七家托儿所保育员的培训工作。
  云霄县儿童保育园的创办为云霄县妇女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愿儿童保育园蒸蒸日上,欣欣向荣,美誉永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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